傳銷虧損“下線”殺“上線”被判死刑
發布: 2004-10-31 00:00:00 作者: only 來源:

又是傳銷!這次,“下線”綁架了“上線”并殺人滅口。佛山市中級人民法院近日作出一審判決,犯下綁架罪的兩被告被判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法院審理查明,2001年6月至2003年底,陳金功、高樹文以及王洪濤(另案處理)參與董永征為首的傳銷集團,在佛山市順德區大良、容桂等地進行非法傳銷活動。
期間,三人不僅沒有賺到錢,還虧了。三人將怨恨歸結到董永征身上,準備伺機報復。
今年2月間,陳金功等三人商議確定先將董永征和其女朋友綁架,向其家屬勒索錢財,然后滅口。為方便作案,三人還找來王小鋒(另案處理)共同參與。陳金功出資3000元作為經費。
3月初,陳金功等四人準備好繩子、手套、封口膠等作案工具,從山東竄到佛山市順德區容桂街道辦事處,以“陳少俊”的身份證登記住宿在容桂某旅店。次日起,四人在容桂四處搜尋董永征,后發現董在容桂某廣場出現,并跟蹤其至某樓宇206房。
同月12日下午,高樹文伙同王洪濤花了40元聘請鎖匠打開該206房的房門,入內等候并進行洗劫。當晚9時許,董永征與楊某回到上述地點,正在等候的四人分別將董、楊二人控制,實施捆綁并用封口膠封口。
四人持刀逼迫董永征、楊某講出銀行卡的密碼,并用電話查詢確認賬戶內有錢后,外出提取了8600元。四人又逼迫董、楊二人打電話給其親屬,要求將款項2萬元和5萬元匯到楊某的銀行卡賬戶上。在得到雙方家屬同意匯款后,四人分別對董永征、楊某用手、棉被捂口鼻,用刀刺頸部,并由王洪濤、王小鋒輪流持刀對準董、楊二人的胸口,陳金功用腳踩刀的頂部刺入胸部,將董、楊二人殺死。
2004年3月23日、27日,陳金功、高樹文分別在山東省煙臺市、平度市被抓獲。
法院審理查明,2001年6月至2003年底,陳金功、高樹文以及王洪濤(另案處理)參與董永征為首的傳銷集團,在佛山市順德區大良、容桂等地進行非法傳銷活動。
期間,三人不僅沒有賺到錢,還虧了。三人將怨恨歸結到董永征身上,準備伺機報復。
今年2月間,陳金功等三人商議確定先將董永征和其女朋友綁架,向其家屬勒索錢財,然后滅口。為方便作案,三人還找來王小鋒(另案處理)共同參與。陳金功出資3000元作為經費。
3月初,陳金功等四人準備好繩子、手套、封口膠等作案工具,從山東竄到佛山市順德區容桂街道辦事處,以“陳少俊”的身份證登記住宿在容桂某旅店。次日起,四人在容桂四處搜尋董永征,后發現董在容桂某廣場出現,并跟蹤其至某樓宇206房。
同月12日下午,高樹文伙同王洪濤花了40元聘請鎖匠打開該206房的房門,入內等候并進行洗劫。當晚9時許,董永征與楊某回到上述地點,正在等候的四人分別將董、楊二人控制,實施捆綁并用封口膠封口。
四人持刀逼迫董永征、楊某講出銀行卡的密碼,并用電話查詢確認賬戶內有錢后,外出提取了8600元。四人又逼迫董、楊二人打電話給其親屬,要求將款項2萬元和5萬元匯到楊某的銀行卡賬戶上。在得到雙方家屬同意匯款后,四人分別對董永征、楊某用手、棉被捂口鼻,用刀刺頸部,并由王洪濤、王小鋒輪流持刀對準董、楊二人的胸口,陳金功用腳踩刀的頂部刺入胸部,將董、楊二人殺死。
2004年3月23日、27日,陳金功、高樹文分別在山東省煙臺市、平度市被抓獲。
今日新聞頭條
我也說兩句
已有評論 0 條 查看全部回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