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個傳銷和變相傳銷典型案例
發布: 2004-05-31 00:00:00 作者: only 來源:

1、重慶查處誘騙學生參與傳銷和變相傳銷案件
2004年3月,重慶市工商、公安等部門發現在查處的傳銷案件中,在校和畢業學生占有相當比例。據了解,去年10月以來,傳銷組織打著所謂“歐麗曼(香港)亞太有限公司”的幌子,在重慶市渝北區傳銷“歐麗曼”化妝品。通過調查,發現他們以高額回報為誘餌邀人入伙,再通過同學之間、朋友之間、親屬之間發展下線,形成多層次傳銷網絡。主要聚集在雙龍湖街道、回興街道、龍溪街道和雙鳳橋街道等地的民房內,生活條件十分窘迫。傳銷人員中,80%是在校或剛畢業的大學生,分別來自湖北、河南、江西、山東、云南、四川、河北等地院校。在傳銷組織的控制下,有的明知上當受騙,卻不得不按照“上線”的要求發展人員;有的明知違法,為挽回損失,仍去騙自己的親朋好友;有的為了生存,甚至鋌而走險,走上違法犯罪的道路。
重慶市工商、公安等部門與渝北區委、區政府共同研究,采取有效措施,加大打擊傳銷和變相傳銷活動的工作力度,并成立了渝北區集中整治傳銷和變相傳銷專項行動領導小組,工商、公安、教委、街道辦事處、民政等部門聯手開展行動。
根據舉報,工商、公安執法人員一舉搗毀了位于渝北區龍昌街的一個傳銷窩點,解救出53名參與傳銷的湖北院校學生,并聯系在渝的湖北省公安廳、教育廳工作組,將受騙學生護送返鄂。隨后,渝北區打擊傳銷專項行動全面展開。重慶市工商機關與市、區公安等部門聯合行動,通過“發動群眾、摸清情況;公布電話、擴大線索;集中力量、分頭行動;發現一起、查處一起”等方式和開展拉網式清查。共搗毀傳銷窩點143個,審查涉嫌傳銷人員456人,抓獲傳銷組織者5人,暫扣傳銷款38萬余元。
2、山東泰安查處青少年被騙參與傳銷和變相傳銷案
2004年6月,山東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接到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批轉的舉報信后,迅速行動,一舉查獲了山東泰安的一個傳銷日本“愛博美娜”化妝品的非法組織。該組織以誘騙青少年為主,對其進行精神和暴力雙重控制,每騙到一個新成員,團伙頭目就收掉其身上的手機、財物和身份證件,派人跟蹤和監視,限制人身自由,反復“洗腦”灌輸“成功”理念,然后鼓動其加入或向家里騙錢加入,逼迫其發展下線,繼續誘騙朋友、同學加入。
具體做法是:每人須繳納2900元購買一套所謂的“化妝品”,取得加入資格并可發展他人加入,每發展一個下線可得300元的“獎勵”,除從直接發展的下線人員獲得“獎勵”外,還可從下線發展的人員獲得間接“獎勵”。在整個運作中,根本沒有產品,實際上就是“拉人頭”詐騙,違反了國家《關于禁止傳銷經營活動的通知》(國發[1998]10號),屬于傳銷和變相傳銷。
山東省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與公安部門密切配合,對該組織進行了嚴厲打擊,并積極解救被騙的青少年。現已搗毀傳銷窩點2個,解救被騙人員10余名,查獲用于傳銷和變相傳銷的存折等一批物品,將5名傳銷骨干分子依法移送公安機關處理。目前,山東省工商、公安機關進一步深挖線索,抓捕頭目,擴大戰果,強化宣傳教育工作,努力防止類似事件再次發生。
3、“武漢新田”非法組織變相傳銷案
近年來,“武漢新田”變相傳銷活動在東北及河北部分地區活動十分猖獗。他們打著“直復營銷”等旗號,聚集異地,以高額回報為誘餌,大肆發展人員,騙取錢財。有關地區工商等執法機關多次開展行動,嚴厲打擊其變相傳銷活動,取締了一大批違法組織,查處了一批傳銷和變相傳銷骨干分子。
據查獲案件的情況看,傳銷分子以1998年查禁的一家傳銷企業“武漢新田保健品有限公司”的名義,從事所謂的新田公司“紫蘇油”等商品的傳銷活動。基本做法是:參加者需交納2340元—2900元不等的“入門費”,購買一套武漢新田公司的“紫蘇油”、“比迪”系列化妝品或“美莎”化妝品(基本得不到商品或根本沒有商品),才能取得加入傳銷組織的資格。傳銷組織中等級嚴格,共分為會員、推廣員、培訓員、代理員和代理商五個等級。根據每個人的業績,由低到高逐級晉升,發展1名下線就可成為會員,按照收取入門費的15%提取報酬;發展3-9人可成為培訓員,按收取入門費的20%提成;發展10-64人的可成為推廣員,65-391名的為代理員,按收取入門費的42%提成;發展392名以上的為代理商,可按照收取入門費的52%提取收入。其報酬除銷售提成外還有獎勵金。銷售提成包括直接銷售提成和對下線銷售額的提成,發展一名下線,可從收取的入門費提成,上線還可以從下線成員的銷售額中再提取一定比例的提成。
吉林省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在開展打擊“武漢新田”變相傳銷專項行動的過程中,打掉其團伙26個,端掉窩點527個,清查傳銷人員18000余人,移送公安機關18人,刑事拘留12人。近期,又再次在全省電視電話會議上作出部署。另,今年1-4月,黑龍江省工商機關搗毀“武漢新田”傳銷窩點24個,清查傳銷人員1400余人。為了做好打擊“新田公司”變相傳銷的工作,今年,國家工商總局將其列入打擊重點,明確定為傳銷和變相傳銷非法組織。按照安排,武漢市工商行政管理機關依法注銷了武漢新田保健品有限公司,以防止其被不法分子所利用。有關地方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正在進一步加大打擊力度,采取區域性聯合行動,開展新一輪打擊傳銷和變相傳銷的執法行動。
4、“深圳文斌”傳銷和變相傳銷案
自2001年底,一些不法人員打著“深圳文斌貿易有限公司”的旗號,在廣西和廣東的一些地區,大肆從事傳銷和變相傳銷活動。2002年2月開始,上述地區的“深圳文斌”傳銷和變相傳銷人員逐步聚集到廣西來賓,在來賓市的興賓區、象州縣、合山市等地租住民房,并以此為中心,通過欺騙、誘導、暴力等手段,發展安徽、四川、重慶、甘肅、河北、河南、湖北、湖南、北京、江西、新疆、黑龍江、貴州等十多個省(直轄市、自治區)人員從事傳銷和變相傳銷活動,最多時聚集人員數萬人。
“深圳文斌”傳銷組織打著“連鎖加盟”的旗號,以介紹打工、合伙做海鮮、服裝生意等為幌子,發展人員,從事傳銷和變相傳銷活動。其要求加入傳銷組織需繳納3500—3800元不等的費用,繳納上述費用后,就可以成為“深圳文斌”初級業務員,發展3-9人,就可以成為業務組長,發展10-64人就可以成為業務主任,發展65-599人,可以成為業務經理,發展600人以上就成為高級業務經理。每發展一人可按照級別提取15-52%的直接提成,同時上線還能從發展的下線繳納的“入門費”中提取5-10%的獎金。
傳銷和變相傳銷組織者對騙來的人員進行“洗腦”,謊稱中央特批廣西、廣東搞傳銷試點,讓“成功人士”現身說法、上線人員誘騙來灌輸傳銷歪理,通過隔離與外界接觸、限制人身自由、跟蹤監視、暴力威脅、扣押物品等手段,誘導、強制其加入傳銷組織。之后,在組織者的授意和監控下,將自己的同事、親屬、朋友、同學、老鄉等騙到來賓進一步從事傳銷活動。傳銷人員男女混雜居住在一起,每天揀菜葉煮飯維持生計,美其名曰“磨練意志,為發大財努力奮斗!”。為逃避打擊,每個窩點每月“搬家”一次。“深圳文斌”的傳銷組織者還采取暴力手段非法拘禁人員,僅2003年就有2起因傳銷組織者非法拘禁人員構成犯罪的案件,涉嫌非法拘禁犯罪的12名傳銷組織者及骨干現已全部被處有期徒刑。
2003年以來,廣西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對來賓市的“深圳文斌”傳銷組織采取行動,立案查處93起,罰沒款30多萬元,端掉窩點219個,清查傳銷人員4426人,移送公安機關立案查處的案件7起、傳銷頭目15人。公安機關立案9起,刑事拘留14人,勞動教養12人,治安拘留6人。今年3月25日-31日,廣西自治區工商局與來賓市委、市政府共同組織開展4次打擊行動,出動執法人員960多人,車輛210多臺次,搗毀傳銷窩點45個,清查傳銷人員1000余人,抓獲一批傳銷頭目,有力地打擊了“深圳文斌”傳銷和變相傳銷組織。
5、王某某等人以“網絡連鎖經營”為名從事傳銷和變相傳銷案
王某某,黑龍江省人,從2001年起,在深圳從事傳銷和變相傳銷。其與同伙先后注冊了三家公司,隨即采取非法手段,抽逃全部注冊資金,然后以上述空殼公司的名義,從事所謂“網絡連鎖經營”。
其具體做法是:加入“連鎖經營”必須經人介紹,同時購買一套定價3600元的鋼鍋或者購買定價3700元的礦泉壺。成為會員后,就可以介紹他人加入,每介紹一人可提成525元,被介紹的人就成為其下線,下線介紹一人,還可以提取175元,發展下線越多提成越多,發展下線至300人,就可以獲得15萬元獎勵。
王某某等人以介紹工作等為誘餌,采取欺騙、誘導、暴力等手段,聚集人員大肆從事傳銷和變相傳銷活動。嚴重違反國家規定,構成刑事犯罪。深圳市寶安區人民法院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的規定,認定王某某行為構成非法經營罪和故意傷害罪,判處有期徒刑6年,并處罰金2萬元。其同伙唐某某等5人也被判處7個月至2年的徒刑,并被處以數額不等的罰金。
6、美國互聯網基金傳銷和變相傳銷案件
2004年3月,成都市工商局和市公安局協同作戰,成功破獲了美國互聯網基金在成都的一個傳銷組織,其骨干分子楊某、高某某等人,被執法機關一網打盡。
美國互聯網基金(Worldnet),據其自稱是美國德克薩斯州的一家公司發行的,該基金自稱通過在全世界發行,融資建立一個覆蓋世界各城市(包括街道、鄉鎮)的龐大商品配送體系。其具體做法是,通過他人介紹,使用介紹人的注冊名稱和密碼,登陸網站認購174美元一股的基金,認購后即成為基金的銷售會員,3年內可獲得8190美元的回報;如果繼續介紹他人加入,不斷推銷基金,還能不斷得到報酬,最高可達百萬美金收入。在國內,加入互聯網基金,需繳納1680元人民幣(折合200美金)。加入者將錢款交給介紹人,由介紹人或其上線將錢款匯往美國。
楊某、高某某等自2003年7月以來,在居民樓和茶樓中聚眾宣講互聯網基金,發展人員,從事傳銷和變相傳銷活動。案發時止,高某某通過發展下線已銷售互聯網基金100余份,通過中國銀行向美國匯款24045美元,獲取非法所得300美元。楊某作為高某某的上線,獲取非法所得6000美元。根據法律規定,楊某、高某某的行為已構成非法經營罪,被公安機關正式批捕。
7、 “王牌88”變相傳銷案
德國“王牌88”,又稱“JOKER88”、“王牌88互助活動”。據反映是德國KWO數據管理公司組織發起,在德國以外的任何國家都未設立分支機構。該公司在網上設立了網站,通過互聯網絡進行宣傳,從事變相傳銷活動。20世紀90年代末期,其開始進入境內從事變相傳銷違法活動,云南、福建、上海、黑龍江、江蘇等地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先后對其變相傳銷活動進行了查處。
參加“王牌88”必須通過上線介紹,并向上線繳納一筆費用購買所謂“黃票”(一張黃色證書);其次要支付一筆費給其上線的上線,即排在“黃票”首位的人員;第三要向德國KWO公司繳納一筆費用。在履行上述手續后,將憑據寄給德國KWO公司,一個月后,可以收到該公司寄來的3張“黃票”,新參加者排在證書中的最后一位,且可以憑借3張“黃票”,具有了發展3名下線的資格。這種通過介紹加入獲得資格,并組成人員網絡,以發展人員數量作為計提報酬的依據的行為,是徹頭徹尾的變相傳銷活動,也是國際上通行禁止的金字塔欺詐活動。
近期,無錫市工商行政管理機關發現“王牌88”從事變相傳銷的線索,在公安、人民銀行、郵政等部門的配合下,迅速查清了嚴某某等人從事“王牌88”變相傳銷活動的情況。嚴某某等人均是東北地區某市人員,從2003年開始從事“王牌88”變相傳銷活動,先后在東北地區發展人員180余人。為了逃避打擊,嚴某某與“王牌88”的信函聯系,都是通過其無錫的親屬轉寄。根據上述情況,無錫市工商局配合有關地區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對嚴某某等人的違法行為進行了查處。
8、全球遠程教育網變相傳銷案件
近期,貴州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接到舉報,反映在省城貴陽市有人利用互聯網,從事全球遠程教育網傳銷活動。貴陽市工商、公安機關迅速采取措施,成立專案組,開展查處行動。
經調查,貴陽的全球遠程教育網傳銷活動與其他地區存在的違法活動如出一轍。一家總部設在美國的網站(www.wodunet.com),自稱為全球遠程教育網,參加者花費人民幣1360元,就可以獲得所謂價值3000美元的電子郵包,并同時取得推薦他人加入的資格。推薦別人購買2套Wodunet網站軟件及“課程”,就可以賺取25美元或200人民幣的報酬。如此往復,就可以從自己推薦加入的“下線”以及“下線”推薦的人員中,不斷獲得報酬,發展下線達到一組9人時,可以獲得人民幣600元的累計獎。
當事人楊某,2003年加入網站,開始發展人員。被其發展的人員,很多是不懂計算機、不會上網的中老年人;絕大多數人也根本不需要所謂的“教育課程”。其在發展人員加入時,直接收取加入費用,并當場從“下線”繳納的費用中提取200元發給推薦者。扣除層層提成后,將款項打給楊某的上線,兌換成美金后匯給全球遠程教育網。到案發時止,其已發展人員1800余人,涉案金額250余萬元。鑒于楊某等人參與全球遠程教育網從事變相傳銷活動,已涉嫌犯罪,公安機關依法逮捕了楊某等4名組織者。
9、胡某某等人利用網站從事變相傳銷案
胡某某是江蘇省人,2003年11月初經人介紹,接觸了北京某公司開設的“歐亞偉業商務網站”(www.Ohyabiz.com)。該網站宣稱可以提供幾大平臺,只要繳納人民幣1300元就可以申請一個用戶名,免費使用網站提供的平臺5年。介紹人告訴胡某某,加入網站后就有資格推薦發展他人加入,并可按照推薦成功的人數獲取積分,公司每周根據會員積分發放獎金。在其鼓動下,2003年11月,胡某某加入“歐亞偉業商務網站”,開始從事變相傳銷活動。
按照規定,成為“歐亞偉業商務網站”的會員后,必須發展左右兩個消費區,左右兩區發展的消費人數以3人為一組,每組在兩區的人數比例必須是1:2或者2:1。發展1組人員可以獲得6分,獲取獎金600元;發展2-10組,每組可獲得獎金450元;發展11-100組,每組可以獲得獎金350元;發展100組后,每組可以獲得獎金300元;每周每個會員最高獎勵為3.5萬元。新加入的會員通過開設的銀行卡,將入門費用匯入指定上線的個人銀行卡中,并通過上線獲得自己的加入密碼。公司發給的獎金,也通過匯款直接打入個人銀行卡。
胡某某加入網站后,很快發展了一批人員,并按照公司規定,把發展的人員編在自己的下線隊伍中。為了加快發展下線,胡某某等人租用了一套樓房作為網站推廣場所。很多參加聽課的人員根本不知互聯網為何物,在胡某某等人的煽動下,繳納了1300元的入門費用,還需要胡某某等人為其上網注冊。
根據群眾舉報,工商、公安執法人員突擊查處了胡某某等人的場所,當場查扣了大量資料,一舉取締了這個非法組織在當地的變相傳銷活動。現已查明,胡某某利用網站,收取高額入門費用,發展人員組成網絡,并按照發展人員的數量獲取報酬,至案發時止,已發展下線667人,非法經營額86.71萬元。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認定其行為已構成變相傳銷,鑒于數額巨大已涉嫌犯罪,公安機關依法將胡某某等幾名骨干分子刑事拘留。
10、 “美國立新世紀”境內傳銷被查處
2002年以來,一些境外企業非法入境從事傳銷和變相傳銷活動情況突出,引起社會的普遍關注。工商行政管理機關也先后查處了慕立達、康寶萊、如新、萊克瑟斯、愛博美娜等境外企業入境從事傳銷和變相傳銷違法案件。
今年3月,深圳市工商行政管理機關依法查處了“美國立新世紀”傳銷案。據調查,“美國立新世紀”未在深圳注冊,擅自利用深圳市恒天偉業工貿實業有限公司辦公場所,銷售其生產的保健品和護膚品。一次購買港幣2088元的“美國立新世紀”產品,就可以成為公司“會員”,享受7折優惠,并在發展一定數量的新“會員”后,成為“經銷商”。加入“會員”,可直接與香港立新世紀公司簽訂協議,由恒天偉業公司代辦“會員”手續。成為“會員”后,就可以發展下線,并依據發展下線的數量和下線的銷售額,確定自己的“會員”級別,級別越高,收入越多。
根據線索,工商執法人員對恒天偉業公司的營業場所進行突擊檢查,當場查獲參與傳銷人員77人,暫扣免疫寶、強肝寶、活力蘆薈等“美國立新世紀”產品一批。在現場還查扣了“美國立新世紀”的宣傳材料、獨立經營商申請表、協議書及401個已辦好的“美國立新世紀”會員卡及有關收據。3名主要涉案人員被移送公安機關處理。
2004年3月,重慶市工商、公安等部門發現在查處的傳銷案件中,在校和畢業學生占有相當比例。據了解,去年10月以來,傳銷組織打著所謂“歐麗曼(香港)亞太有限公司”的幌子,在重慶市渝北區傳銷“歐麗曼”化妝品。通過調查,發現他們以高額回報為誘餌邀人入伙,再通過同學之間、朋友之間、親屬之間發展下線,形成多層次傳銷網絡。主要聚集在雙龍湖街道、回興街道、龍溪街道和雙鳳橋街道等地的民房內,生活條件十分窘迫。傳銷人員中,80%是在校或剛畢業的大學生,分別來自湖北、河南、江西、山東、云南、四川、河北等地院校。在傳銷組織的控制下,有的明知上當受騙,卻不得不按照“上線”的要求發展人員;有的明知違法,為挽回損失,仍去騙自己的親朋好友;有的為了生存,甚至鋌而走險,走上違法犯罪的道路。
重慶市工商、公安等部門與渝北區委、區政府共同研究,采取有效措施,加大打擊傳銷和變相傳銷活動的工作力度,并成立了渝北區集中整治傳銷和變相傳銷專項行動領導小組,工商、公安、教委、街道辦事處、民政等部門聯手開展行動。
根據舉報,工商、公安執法人員一舉搗毀了位于渝北區龍昌街的一個傳銷窩點,解救出53名參與傳銷的湖北院校學生,并聯系在渝的湖北省公安廳、教育廳工作組,將受騙學生護送返鄂。隨后,渝北區打擊傳銷專項行動全面展開。重慶市工商機關與市、區公安等部門聯合行動,通過“發動群眾、摸清情況;公布電話、擴大線索;集中力量、分頭行動;發現一起、查處一起”等方式和開展拉網式清查。共搗毀傳銷窩點143個,審查涉嫌傳銷人員456人,抓獲傳銷組織者5人,暫扣傳銷款38萬余元。
2、山東泰安查處青少年被騙參與傳銷和變相傳銷案
2004年6月,山東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接到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批轉的舉報信后,迅速行動,一舉查獲了山東泰安的一個傳銷日本“愛博美娜”化妝品的非法組織。該組織以誘騙青少年為主,對其進行精神和暴力雙重控制,每騙到一個新成員,團伙頭目就收掉其身上的手機、財物和身份證件,派人跟蹤和監視,限制人身自由,反復“洗腦”灌輸“成功”理念,然后鼓動其加入或向家里騙錢加入,逼迫其發展下線,繼續誘騙朋友、同學加入。
具體做法是:每人須繳納2900元購買一套所謂的“化妝品”,取得加入資格并可發展他人加入,每發展一個下線可得300元的“獎勵”,除從直接發展的下線人員獲得“獎勵”外,還可從下線發展的人員獲得間接“獎勵”。在整個運作中,根本沒有產品,實際上就是“拉人頭”詐騙,違反了國家《關于禁止傳銷經營活動的通知》(國發[1998]10號),屬于傳銷和變相傳銷。
山東省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與公安部門密切配合,對該組織進行了嚴厲打擊,并積極解救被騙的青少年。現已搗毀傳銷窩點2個,解救被騙人員10余名,查獲用于傳銷和變相傳銷的存折等一批物品,將5名傳銷骨干分子依法移送公安機關處理。目前,山東省工商、公安機關進一步深挖線索,抓捕頭目,擴大戰果,強化宣傳教育工作,努力防止類似事件再次發生。
3、“武漢新田”非法組織變相傳銷案
近年來,“武漢新田”變相傳銷活動在東北及河北部分地區活動十分猖獗。他們打著“直復營銷”等旗號,聚集異地,以高額回報為誘餌,大肆發展人員,騙取錢財。有關地區工商等執法機關多次開展行動,嚴厲打擊其變相傳銷活動,取締了一大批違法組織,查處了一批傳銷和變相傳銷骨干分子。
據查獲案件的情況看,傳銷分子以1998年查禁的一家傳銷企業“武漢新田保健品有限公司”的名義,從事所謂的新田公司“紫蘇油”等商品的傳銷活動。基本做法是:參加者需交納2340元—2900元不等的“入門費”,購買一套武漢新田公司的“紫蘇油”、“比迪”系列化妝品或“美莎”化妝品(基本得不到商品或根本沒有商品),才能取得加入傳銷組織的資格。傳銷組織中等級嚴格,共分為會員、推廣員、培訓員、代理員和代理商五個等級。根據每個人的業績,由低到高逐級晉升,發展1名下線就可成為會員,按照收取入門費的15%提取報酬;發展3-9人可成為培訓員,按收取入門費的20%提成;發展10-64人的可成為推廣員,65-391名的為代理員,按收取入門費的42%提成;發展392名以上的為代理商,可按照收取入門費的52%提取收入。其報酬除銷售提成外還有獎勵金。銷售提成包括直接銷售提成和對下線銷售額的提成,發展一名下線,可從收取的入門費提成,上線還可以從下線成員的銷售額中再提取一定比例的提成。
吉林省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在開展打擊“武漢新田”變相傳銷專項行動的過程中,打掉其團伙26個,端掉窩點527個,清查傳銷人員18000余人,移送公安機關18人,刑事拘留12人。近期,又再次在全省電視電話會議上作出部署。另,今年1-4月,黑龍江省工商機關搗毀“武漢新田”傳銷窩點24個,清查傳銷人員1400余人。為了做好打擊“新田公司”變相傳銷的工作,今年,國家工商總局將其列入打擊重點,明確定為傳銷和變相傳銷非法組織。按照安排,武漢市工商行政管理機關依法注銷了武漢新田保健品有限公司,以防止其被不法分子所利用。有關地方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正在進一步加大打擊力度,采取區域性聯合行動,開展新一輪打擊傳銷和變相傳銷的執法行動。
4、“深圳文斌”傳銷和變相傳銷案
自2001年底,一些不法人員打著“深圳文斌貿易有限公司”的旗號,在廣西和廣東的一些地區,大肆從事傳銷和變相傳銷活動。2002年2月開始,上述地區的“深圳文斌”傳銷和變相傳銷人員逐步聚集到廣西來賓,在來賓市的興賓區、象州縣、合山市等地租住民房,并以此為中心,通過欺騙、誘導、暴力等手段,發展安徽、四川、重慶、甘肅、河北、河南、湖北、湖南、北京、江西、新疆、黑龍江、貴州等十多個省(直轄市、自治區)人員從事傳銷和變相傳銷活動,最多時聚集人員數萬人。
“深圳文斌”傳銷組織打著“連鎖加盟”的旗號,以介紹打工、合伙做海鮮、服裝生意等為幌子,發展人員,從事傳銷和變相傳銷活動。其要求加入傳銷組織需繳納3500—3800元不等的費用,繳納上述費用后,就可以成為“深圳文斌”初級業務員,發展3-9人,就可以成為業務組長,發展10-64人就可以成為業務主任,發展65-599人,可以成為業務經理,發展600人以上就成為高級業務經理。每發展一人可按照級別提取15-52%的直接提成,同時上線還能從發展的下線繳納的“入門費”中提取5-10%的獎金。
傳銷和變相傳銷組織者對騙來的人員進行“洗腦”,謊稱中央特批廣西、廣東搞傳銷試點,讓“成功人士”現身說法、上線人員誘騙來灌輸傳銷歪理,通過隔離與外界接觸、限制人身自由、跟蹤監視、暴力威脅、扣押物品等手段,誘導、強制其加入傳銷組織。之后,在組織者的授意和監控下,將自己的同事、親屬、朋友、同學、老鄉等騙到來賓進一步從事傳銷活動。傳銷人員男女混雜居住在一起,每天揀菜葉煮飯維持生計,美其名曰“磨練意志,為發大財努力奮斗!”。為逃避打擊,每個窩點每月“搬家”一次。“深圳文斌”的傳銷組織者還采取暴力手段非法拘禁人員,僅2003年就有2起因傳銷組織者非法拘禁人員構成犯罪的案件,涉嫌非法拘禁犯罪的12名傳銷組織者及骨干現已全部被處有期徒刑。
2003年以來,廣西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對來賓市的“深圳文斌”傳銷組織采取行動,立案查處93起,罰沒款30多萬元,端掉窩點219個,清查傳銷人員4426人,移送公安機關立案查處的案件7起、傳銷頭目15人。公安機關立案9起,刑事拘留14人,勞動教養12人,治安拘留6人。今年3月25日-31日,廣西自治區工商局與來賓市委、市政府共同組織開展4次打擊行動,出動執法人員960多人,車輛210多臺次,搗毀傳銷窩點45個,清查傳銷人員1000余人,抓獲一批傳銷頭目,有力地打擊了“深圳文斌”傳銷和變相傳銷組織。
5、王某某等人以“網絡連鎖經營”為名從事傳銷和變相傳銷案
王某某,黑龍江省人,從2001年起,在深圳從事傳銷和變相傳銷。其與同伙先后注冊了三家公司,隨即采取非法手段,抽逃全部注冊資金,然后以上述空殼公司的名義,從事所謂“網絡連鎖經營”。
其具體做法是:加入“連鎖經營”必須經人介紹,同時購買一套定價3600元的鋼鍋或者購買定價3700元的礦泉壺。成為會員后,就可以介紹他人加入,每介紹一人可提成525元,被介紹的人就成為其下線,下線介紹一人,還可以提取175元,發展下線越多提成越多,發展下線至300人,就可以獲得15萬元獎勵。
王某某等人以介紹工作等為誘餌,采取欺騙、誘導、暴力等手段,聚集人員大肆從事傳銷和變相傳銷活動。嚴重違反國家規定,構成刑事犯罪。深圳市寶安區人民法院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的規定,認定王某某行為構成非法經營罪和故意傷害罪,判處有期徒刑6年,并處罰金2萬元。其同伙唐某某等5人也被判處7個月至2年的徒刑,并被處以數額不等的罰金。
6、美國互聯網基金傳銷和變相傳銷案件
2004年3月,成都市工商局和市公安局協同作戰,成功破獲了美國互聯網基金在成都的一個傳銷組織,其骨干分子楊某、高某某等人,被執法機關一網打盡。
美國互聯網基金(Worldnet),據其自稱是美國德克薩斯州的一家公司發行的,該基金自稱通過在全世界發行,融資建立一個覆蓋世界各城市(包括街道、鄉鎮)的龐大商品配送體系。其具體做法是,通過他人介紹,使用介紹人的注冊名稱和密碼,登陸網站認購174美元一股的基金,認購后即成為基金的銷售會員,3年內可獲得8190美元的回報;如果繼續介紹他人加入,不斷推銷基金,還能不斷得到報酬,最高可達百萬美金收入。在國內,加入互聯網基金,需繳納1680元人民幣(折合200美金)。加入者將錢款交給介紹人,由介紹人或其上線將錢款匯往美國。
楊某、高某某等自2003年7月以來,在居民樓和茶樓中聚眾宣講互聯網基金,發展人員,從事傳銷和變相傳銷活動。案發時止,高某某通過發展下線已銷售互聯網基金100余份,通過中國銀行向美國匯款24045美元,獲取非法所得300美元。楊某作為高某某的上線,獲取非法所得6000美元。根據法律規定,楊某、高某某的行為已構成非法經營罪,被公安機關正式批捕。
7、 “王牌88”變相傳銷案
德國“王牌88”,又稱“JOKER88”、“王牌88互助活動”。據反映是德國KWO數據管理公司組織發起,在德國以外的任何國家都未設立分支機構。該公司在網上設立了網站,通過互聯網絡進行宣傳,從事變相傳銷活動。20世紀90年代末期,其開始進入境內從事變相傳銷違法活動,云南、福建、上海、黑龍江、江蘇等地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先后對其變相傳銷活動進行了查處。
參加“王牌88”必須通過上線介紹,并向上線繳納一筆費用購買所謂“黃票”(一張黃色證書);其次要支付一筆費給其上線的上線,即排在“黃票”首位的人員;第三要向德國KWO公司繳納一筆費用。在履行上述手續后,將憑據寄給德國KWO公司,一個月后,可以收到該公司寄來的3張“黃票”,新參加者排在證書中的最后一位,且可以憑借3張“黃票”,具有了發展3名下線的資格。這種通過介紹加入獲得資格,并組成人員網絡,以發展人員數量作為計提報酬的依據的行為,是徹頭徹尾的變相傳銷活動,也是國際上通行禁止的金字塔欺詐活動。
近期,無錫市工商行政管理機關發現“王牌88”從事變相傳銷的線索,在公安、人民銀行、郵政等部門的配合下,迅速查清了嚴某某等人從事“王牌88”變相傳銷活動的情況。嚴某某等人均是東北地區某市人員,從2003年開始從事“王牌88”變相傳銷活動,先后在東北地區發展人員180余人。為了逃避打擊,嚴某某與“王牌88”的信函聯系,都是通過其無錫的親屬轉寄。根據上述情況,無錫市工商局配合有關地區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對嚴某某等人的違法行為進行了查處。
8、全球遠程教育網變相傳銷案件
近期,貴州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接到舉報,反映在省城貴陽市有人利用互聯網,從事全球遠程教育網傳銷活動。貴陽市工商、公安機關迅速采取措施,成立專案組,開展查處行動。
經調查,貴陽的全球遠程教育網傳銷活動與其他地區存在的違法活動如出一轍。一家總部設在美國的網站(www.wodunet.com),自稱為全球遠程教育網,參加者花費人民幣1360元,就可以獲得所謂價值3000美元的電子郵包,并同時取得推薦他人加入的資格。推薦別人購買2套Wodunet網站軟件及“課程”,就可以賺取25美元或200人民幣的報酬。如此往復,就可以從自己推薦加入的“下線”以及“下線”推薦的人員中,不斷獲得報酬,發展下線達到一組9人時,可以獲得人民幣600元的累計獎。
當事人楊某,2003年加入網站,開始發展人員。被其發展的人員,很多是不懂計算機、不會上網的中老年人;絕大多數人也根本不需要所謂的“教育課程”。其在發展人員加入時,直接收取加入費用,并當場從“下線”繳納的費用中提取200元發給推薦者。扣除層層提成后,將款項打給楊某的上線,兌換成美金后匯給全球遠程教育網。到案發時止,其已發展人員1800余人,涉案金額250余萬元。鑒于楊某等人參與全球遠程教育網從事變相傳銷活動,已涉嫌犯罪,公安機關依法逮捕了楊某等4名組織者。
9、胡某某等人利用網站從事變相傳銷案
胡某某是江蘇省人,2003年11月初經人介紹,接觸了北京某公司開設的“歐亞偉業商務網站”(www.Ohyabiz.com)。該網站宣稱可以提供幾大平臺,只要繳納人民幣1300元就可以申請一個用戶名,免費使用網站提供的平臺5年。介紹人告訴胡某某,加入網站后就有資格推薦發展他人加入,并可按照推薦成功的人數獲取積分,公司每周根據會員積分發放獎金。在其鼓動下,2003年11月,胡某某加入“歐亞偉業商務網站”,開始從事變相傳銷活動。
按照規定,成為“歐亞偉業商務網站”的會員后,必須發展左右兩個消費區,左右兩區發展的消費人數以3人為一組,每組在兩區的人數比例必須是1:2或者2:1。發展1組人員可以獲得6分,獲取獎金600元;發展2-10組,每組可獲得獎金450元;發展11-100組,每組可以獲得獎金350元;發展100組后,每組可以獲得獎金300元;每周每個會員最高獎勵為3.5萬元。新加入的會員通過開設的銀行卡,將入門費用匯入指定上線的個人銀行卡中,并通過上線獲得自己的加入密碼。公司發給的獎金,也通過匯款直接打入個人銀行卡。
胡某某加入網站后,很快發展了一批人員,并按照公司規定,把發展的人員編在自己的下線隊伍中。為了加快發展下線,胡某某等人租用了一套樓房作為網站推廣場所。很多參加聽課的人員根本不知互聯網為何物,在胡某某等人的煽動下,繳納了1300元的入門費用,還需要胡某某等人為其上網注冊。
根據群眾舉報,工商、公安執法人員突擊查處了胡某某等人的場所,當場查扣了大量資料,一舉取締了這個非法組織在當地的變相傳銷活動。現已查明,胡某某利用網站,收取高額入門費用,發展人員組成網絡,并按照發展人員的數量獲取報酬,至案發時止,已發展下線667人,非法經營額86.71萬元。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認定其行為已構成變相傳銷,鑒于數額巨大已涉嫌犯罪,公安機關依法將胡某某等幾名骨干分子刑事拘留。
10、 “美國立新世紀”境內傳銷被查處
2002年以來,一些境外企業非法入境從事傳銷和變相傳銷活動情況突出,引起社會的普遍關注。工商行政管理機關也先后查處了慕立達、康寶萊、如新、萊克瑟斯、愛博美娜等境外企業入境從事傳銷和變相傳銷違法案件。
今年3月,深圳市工商行政管理機關依法查處了“美國立新世紀”傳銷案。據調查,“美國立新世紀”未在深圳注冊,擅自利用深圳市恒天偉業工貿實業有限公司辦公場所,銷售其生產的保健品和護膚品。一次購買港幣2088元的“美國立新世紀”產品,就可以成為公司“會員”,享受7折優惠,并在發展一定數量的新“會員”后,成為“經銷商”。加入“會員”,可直接與香港立新世紀公司簽訂協議,由恒天偉業公司代辦“會員”手續。成為“會員”后,就可以發展下線,并依據發展下線的數量和下線的銷售額,確定自己的“會員”級別,級別越高,收入越多。
根據線索,工商執法人員對恒天偉業公司的營業場所進行突擊檢查,當場查獲參與傳銷人員77人,暫扣免疫寶、強肝寶、活力蘆薈等“美國立新世紀”產品一批。在現場還查扣了“美國立新世紀”的宣傳材料、獨立經營商申請表、協議書及401個已辦好的“美國立新世紀”會員卡及有關收據。3名主要涉案人員被移送公安機關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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