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林傳銷熱與政府潛規則
發布: 2006-11-01 00:00:00 作者: yangping 來源:

素有“經濟邪教”之稱的傳銷,遭到各地政府的嚴厲打擊,卻在廣西玉林找到植根的熱土。政府袒護,百姓默許,幾十萬人口的市區,麋集了8萬多以傳銷為業的騙子。移動與聯通,為這些騙子提供了專用網,外人欲進而不能,每月只需5元來電顯示費,主打與接收全都免費;電信對本地電話每分鐘收費0.20元,而長途電話收費卻只有0.10元,就是為了方便騙子們能通過電話向全國行騙:告訴外人玉林有許多項目,都是國家支持的,每月能拿到380萬元的工資,到2020年要實現小康就靠它了,美國就是靠它發起來的……更多的外地人,來到玉林,成為有意無意的騙子,再騙更多的人。最荒唐的是,工商局專門負責打擊傳銷的工作人員,竟提醒前來舉報的人“不要管閑事”(11月12日央視《經濟半小時》)。
8萬多外來搞傳銷的人,要吃要住要消費,抬高了菜價,抬高了房租,帶來了各種各樣的商機。百姓固然從中得到了好處,仿佛連賣菜的農民也知道這些人干的是見不得人的事,卻不約而同地向外人保守著這個秘密。良知與理性,讓位于逐利的本能。這是百姓短視的劣根性。他們不可能看到傳銷對整個社會有可能造成的破壞。沒有政府的袒護,傳銷不可能在玉林弄出那么大的動靜。政府有那么多的部門,有那么多的官員,他們不可能對傳銷的危害一無所知。那么,在如此顯而易見的無視乃至于袒護的背后,絕對有著極具功利性的潛規則。所有的不作為,肯定也是一種作為,即使政府也不例外。
經濟發展需要人氣,需要商機,需要財源。傳銷普遍遭遇圍剿,玉林能網開一面,自然就成了傳銷的熱土。對政府來說,人氣有了,商機有了,財源也有了。如果把這些看成是“硬道理”,其余的一切,都可以忽略不計。所謂“夾縫求進”、“遇到紅燈繞著走”的發展謀略,都有同樣的特點。國家有什么大的政策,地方就搞小的對策。對策對策,對付的就是政策。你搞宏觀調控,我偏來個“大干快上”;你搞煤礦整治,我偏大開綠燈;你關停“五小”污染企業,我偏敞門引進……同理,你打擊傳銷,我偏容留傳銷,偏袒傳銷,給傳銷的騙子以“超國民的待遇”。荒唐是荒唐點,但跟所有地方政府長于對策的習慣性決策相比,異曲而同工。
違反政策是要承受風險的,但只要有業績說話,機遇總是大于風險。更何況傳銷是將外地人騙到玉林來,傾了外地的家,蕩了外邊的產,最后匯集到玉林的,是人流、物流。別人的壞事,未必不是玉林的好事。只要自己缽滿盆滿,哪管別人洪水滔天。這是所有地方保護主義的處事規則。所有的假冒偽劣、坑蒙拐騙,在當地都可能是“公開的秘密”。沒揭露的時候,大家都有這點秘密;一旦揭露,誰的屁股下面不墊著一泡糞?反正都會袒護一點什么,只是袒護的東西不一樣。大家都臭,也就大家都不臭。這源自于只認業績不問來由的政績觀。數字說明問題,指標說明水平,“發展”決定升遷。至于這“發展”是否“科學”,常常只看怎么說。
當然,也有說不了的時候。但只要不留下貪污受賄的罪證,疏于管理,能是多大的錯?就是決策造成損失,承擔一點領導責任,也常常走走過場,給上上下下一個交代,沒什么大不了的。所受的處罰,與所得的好處比,永遠是撐死膽大的,餓死膽小的。領導水平在有些時候,就蛻變成了違規膽量的大小與違規手段的高低。即使東窗事發,也常常是易地高就。這種處置,總是舉起來很高,放下來很輕;拉出的架勢很大,落下的板子并不重。你幾乎就舉不出幾個因為疏于管理、決策失誤、工于對策,結果領導受到嚴罰的例子。這也是榜樣的力量,它必然誘導出一種“政策再嚴厲,違規的對策一點也不含糊”的潛規則來。
傳銷在玉林下場如何,大家可以拭目以待;導致玉林傳銷熱的責任如何追究,大家更有理由拭目以待。因為人們有足夠的理由懷疑,玉林傳銷熱背后的政府潛規則,肯定還會在其它地方以不同的形式表現。不在體制與機制上尋求徹底解決問題的辦法,傳銷不在玉林熱,完全有可能換個地方再熱。
8萬多外來搞傳銷的人,要吃要住要消費,抬高了菜價,抬高了房租,帶來了各種各樣的商機。百姓固然從中得到了好處,仿佛連賣菜的農民也知道這些人干的是見不得人的事,卻不約而同地向外人保守著這個秘密。良知與理性,讓位于逐利的本能。這是百姓短視的劣根性。他們不可能看到傳銷對整個社會有可能造成的破壞。沒有政府的袒護,傳銷不可能在玉林弄出那么大的動靜。政府有那么多的部門,有那么多的官員,他們不可能對傳銷的危害一無所知。那么,在如此顯而易見的無視乃至于袒護的背后,絕對有著極具功利性的潛規則。所有的不作為,肯定也是一種作為,即使政府也不例外。
經濟發展需要人氣,需要商機,需要財源。傳銷普遍遭遇圍剿,玉林能網開一面,自然就成了傳銷的熱土。對政府來說,人氣有了,商機有了,財源也有了。如果把這些看成是“硬道理”,其余的一切,都可以忽略不計。所謂“夾縫求進”、“遇到紅燈繞著走”的發展謀略,都有同樣的特點。國家有什么大的政策,地方就搞小的對策。對策對策,對付的就是政策。你搞宏觀調控,我偏來個“大干快上”;你搞煤礦整治,我偏大開綠燈;你關停“五小”污染企業,我偏敞門引進……同理,你打擊傳銷,我偏容留傳銷,偏袒傳銷,給傳銷的騙子以“超國民的待遇”。荒唐是荒唐點,但跟所有地方政府長于對策的習慣性決策相比,異曲而同工。
違反政策是要承受風險的,但只要有業績說話,機遇總是大于風險。更何況傳銷是將外地人騙到玉林來,傾了外地的家,蕩了外邊的產,最后匯集到玉林的,是人流、物流。別人的壞事,未必不是玉林的好事。只要自己缽滿盆滿,哪管別人洪水滔天。這是所有地方保護主義的處事規則。所有的假冒偽劣、坑蒙拐騙,在當地都可能是“公開的秘密”。沒揭露的時候,大家都有這點秘密;一旦揭露,誰的屁股下面不墊著一泡糞?反正都會袒護一點什么,只是袒護的東西不一樣。大家都臭,也就大家都不臭。這源自于只認業績不問來由的政績觀。數字說明問題,指標說明水平,“發展”決定升遷。至于這“發展”是否“科學”,常常只看怎么說。
當然,也有說不了的時候。但只要不留下貪污受賄的罪證,疏于管理,能是多大的錯?就是決策造成損失,承擔一點領導責任,也常常走走過場,給上上下下一個交代,沒什么大不了的。所受的處罰,與所得的好處比,永遠是撐死膽大的,餓死膽小的。領導水平在有些時候,就蛻變成了違規膽量的大小與違規手段的高低。即使東窗事發,也常常是易地高就。這種處置,總是舉起來很高,放下來很輕;拉出的架勢很大,落下的板子并不重。你幾乎就舉不出幾個因為疏于管理、決策失誤、工于對策,結果領導受到嚴罰的例子。這也是榜樣的力量,它必然誘導出一種“政策再嚴厲,違規的對策一點也不含糊”的潛規則來。
傳銷在玉林下場如何,大家可以拭目以待;導致玉林傳銷熱的責任如何追究,大家更有理由拭目以待。因為人們有足夠的理由懷疑,玉林傳銷熱背后的政府潛規則,肯定還會在其它地方以不同的形式表現。不在體制與機制上尋求徹底解決問題的辦法,傳銷不在玉林熱,完全有可能換個地方再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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