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傳銷惹事 毆打民警被判刑
發布: 2006-11-01 00:00:00 作者: yangping 來源:

11月6日,泉山區法院判處從事非法傳銷活動 、聚眾圍攻警察的被告人李有寶有期徒刑一年兩個月。
李有寶為廣西貴崗市人,今年租住合群新村6號樓5單元602室從事非法傳銷活動,嚴重干擾了周圍群眾的正常生活。今年5月21日下午,該房屋所有人王某欲將傳銷人員趕走,雙方發生爭執。群眾撥打110報警 ,經過和平派出所民警勸說和疏導,傳銷人員離開了鬧事地點。隨后房主王某將該房屋租給陳某居住。當天晚上,數名傳銷人員又回到合群新村,對租住在602室的陳某等人進行毆打。和平派出所民警再次出警,李有寶等十余名傳銷人員持木棍等兇器將民警打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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