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銷咋成了傳銷——貴州“紅躍”跌入陷阱的啟示
發布: 2006-12-02 00:00:00 作者: yangping 來源:

近年來,隨著市場競爭的日趨激烈,一些“傳銷團隊”開始盯上急于打開銷路的企業,明里打著“合法銷售”的口號,獲得其產品后,暗地里從事傳銷活動。貴州一家藥業公司就在這種情況下不知不覺上了“賊船”。10月22日國家工商總局公布了15起全國打擊傳銷重大典型案件,貴州這家藥業公司傳銷案以涉及人數10萬人、涉案金額1.2億元列在其中。
“傳銷巨鱷”盯上企業
2005年12月1日國家頒布了《直銷管理條例》,貴州紅躍藥業有限公司為了申請該資格,擴大銷售,準備在全國建立專賣店。就在這時,蘇某某、李某的銷售團隊找到紅躍藥業公司。希望由該銷售團隊負責擴大銷售。雙方達成協議,蘇某某、李某的銷售團隊的銷售員直接將購貨款全款匯入由紅躍藥業提供的賬戶。然后由紅躍藥業將80%的返利用按蘇某某、李某提供的名單和金額代發工資和獎金。急于在全國打開市場的紅躍藥業公司并沒有認真考查對方的身份和實力,便與二人介紹來的全國數百個經營戶,專賣店簽訂了銷售合同。而這些經營戶、專賣店均是私營煙酒店和日雜店,其作用是將來接收紅躍藥業產品的地點。而此時的蘇某某在傳銷圈子里早有“傳銷巨鱷”之稱。
蘇某某、李某的銷售團隊在傳銷活動中大肆向群眾宣傳其經營模式為國家認可的直銷模式,并很快被批準為直銷公司。在幾個月的時間里,迅速在山東,遼寧,河南,河北,安徽,江蘇,江西、天津等省市發展了10萬余人參與,涉案金額高達1.2億元。該銷售團隊的業務員被分為A-E五個等級,返利呈級差型。僅蘇某某、李某返利就達10%。終端消費者推銷出一套產品即可獲得返利。
木已成舟無奈“配合”
當紅躍藥業有限公司察覺蘇某某、李某二人的銷售團隊為傳銷組織時為時已晚。“木已成舟”時,紅躍藥業管理層也就睜只眼閉只眼。為讓企業迅速發展,紅躍藥業繼續為該傳銷組織配套提供零售價為2900元與3900元的套裝產品。
紅躍藥業為蘇某某、李某銷售團隊提供的賬戶接受回款1.26億余元。為銷售人員辦理工資卡10余萬張,按級差返利達1.05億多元,紅躍公司獲得非法所得利益2100萬元。除300萬元用于辦理國家直銷牌照外,其余全用于企業發展。
2006年4月,蘇某某、李某二人的傳銷組織在全國多個省市被查處。我省警方也迅速組織警力進行偵破。凍結多個回款帳戶,凍結資金64萬余元。白云區工商局以為傳銷組織提供產品為由對紅躍藥業罰款30萬元。目前,警方已將涉案人員移交給檢察機關。
企業謹防上“賊船”
據貴陽市公安局經濟犯罪偵查支隊支隊長黃克儉介紹,截至9月底,全省工商、公安部門共查處傳銷和變相傳銷案件494起,其中涉及我省企業的占一定的比例,很多企業在不知不覺中就上了“賊船”。
談到原因,黃克儉告訴記者,一是一些企業的決策層法律意識淡薄,只考慮賺錢,其他一概不管;還有的企業管理上不嚴格,給犯罪分子鉆空子,俗話說“蒼蠅不叮無縫的蛋”。剩下的企業就是急于想發展,想擴大銷售,給犯罪分子可乘之機。紅躍藥業有限公司是一家集科研、開發、生產苗族藥品和苗族保健品的技術企業。其產品通過了貴州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的GMP認證,也取得國家有關部門認證。該公司在生產過程中并無違規現象的發生,只是在經營過程中出現了非法經營的行為。因此,警方在處理該案時慎之又慎,既要狠狠打擊傳銷活動,又要保護企業的正常生產和經營。
“傳銷巨鱷”盯上企業
2005年12月1日國家頒布了《直銷管理條例》,貴州紅躍藥業有限公司為了申請該資格,擴大銷售,準備在全國建立專賣店。就在這時,蘇某某、李某的銷售團隊找到紅躍藥業公司。希望由該銷售團隊負責擴大銷售。雙方達成協議,蘇某某、李某的銷售團隊的銷售員直接將購貨款全款匯入由紅躍藥業提供的賬戶。然后由紅躍藥業將80%的返利用按蘇某某、李某提供的名單和金額代發工資和獎金。急于在全國打開市場的紅躍藥業公司并沒有認真考查對方的身份和實力,便與二人介紹來的全國數百個經營戶,專賣店簽訂了銷售合同。而這些經營戶、專賣店均是私營煙酒店和日雜店,其作用是將來接收紅躍藥業產品的地點。而此時的蘇某某在傳銷圈子里早有“傳銷巨鱷”之稱。
蘇某某、李某的銷售團隊在傳銷活動中大肆向群眾宣傳其經營模式為國家認可的直銷模式,并很快被批準為直銷公司。在幾個月的時間里,迅速在山東,遼寧,河南,河北,安徽,江蘇,江西、天津等省市發展了10萬余人參與,涉案金額高達1.2億元。該銷售團隊的業務員被分為A-E五個等級,返利呈級差型。僅蘇某某、李某返利就達10%。終端消費者推銷出一套產品即可獲得返利。
木已成舟無奈“配合”
當紅躍藥業有限公司察覺蘇某某、李某二人的銷售團隊為傳銷組織時為時已晚。“木已成舟”時,紅躍藥業管理層也就睜只眼閉只眼。為讓企業迅速發展,紅躍藥業繼續為該傳銷組織配套提供零售價為2900元與3900元的套裝產品。
紅躍藥業為蘇某某、李某銷售團隊提供的賬戶接受回款1.26億余元。為銷售人員辦理工資卡10余萬張,按級差返利達1.05億多元,紅躍公司獲得非法所得利益2100萬元。除300萬元用于辦理國家直銷牌照外,其余全用于企業發展。
2006年4月,蘇某某、李某二人的傳銷組織在全國多個省市被查處。我省警方也迅速組織警力進行偵破。凍結多個回款帳戶,凍結資金64萬余元。白云區工商局以為傳銷組織提供產品為由對紅躍藥業罰款30萬元。目前,警方已將涉案人員移交給檢察機關。
企業謹防上“賊船”
據貴陽市公安局經濟犯罪偵查支隊支隊長黃克儉介紹,截至9月底,全省工商、公安部門共查處傳銷和變相傳銷案件494起,其中涉及我省企業的占一定的比例,很多企業在不知不覺中就上了“賊船”。
談到原因,黃克儉告訴記者,一是一些企業的決策層法律意識淡薄,只考慮賺錢,其他一概不管;還有的企業管理上不嚴格,給犯罪分子鉆空子,俗話說“蒼蠅不叮無縫的蛋”。剩下的企業就是急于想發展,想擴大銷售,給犯罪分子可乘之機。紅躍藥業有限公司是一家集科研、開發、生產苗族藥品和苗族保健品的技術企業。其產品通過了貴州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的GMP認證,也取得國家有關部門認證。該公司在生產過程中并無違規現象的發生,只是在經營過程中出現了非法經營的行為。因此,警方在處理該案時慎之又慎,既要狠狠打擊傳銷活動,又要保護企業的正常生產和經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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