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最大傳銷案告破 億霖木業被查封
發布: 2007-02-02 00:00:00 作者: yangping 來源:

在“合作造林,首選億霖”這句廣告語的誘惑下,很多投資者參與到億霖木業集團的“合作造林”工程中,結果不但沒有得到先前承諾的豐厚回報,反而損失慘重。2月9日,北京市公安局經濟犯罪偵查處向媒體通報,億霖木業集團有限責任公司因涉嫌傳銷,公安機關已經依法扣押、凍結了億霖集團的部分非法所得和資產,并于2007年2月8日依法查封了億霖集團位于北京金融街國際企業大廈的經營場所,趙鵬運、趙代紅、屠曉斌等9名主要負責人被逮捕,谷某等9名傳銷骨干已被刑拘。
北京最大傳銷案
“這是北京迄今為止最大的傳銷案。”在9日的新聞發布會上,北京市公安局副局長傅政華如此定性。據介紹,截至被查封時止,億霖木業經營時間僅僅兩年多,但被其“合作造林”騙局誘惑的投資者達2萬多人,其中1.7萬人是北京人;公司非法所得高達16億元。
從去年開始,逐漸發覺上當的受害者紛紛向北京警方報案,舉報億霖集團以傳銷方式進行非法經營。北京市公安局經濟犯罪偵查處立即展開偵查。警方現已查明,2004年4月,億霖集團實際控制人趙鵬運和法定代表人屠曉斌等人糾合一處,成立了億霖集團及多家關聯企業,在全國多個省市低價收購林地,再以招聘為幌子,以高額回報為誘餌,在各銷售分部下設部長、經理、主管、銷售代表等四級銷售人員,形成上下線關系。上線根據下線銷售業績獲取提成,同時采用集體授課、一對一貼身幫教、收取入門費等手段,吸引投資者高價購買林地。據有關人士講,億霖運營模式具有鮮明的傳銷特點,而趙鵬運本人曾于2002年8月因傳銷被遼寧省沈陽市皇姑區人民法院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十個月,剛剛出獄就重操舊業。
根據《刑法》及相關司法解釋,對于從事傳銷活動,擾亂市場秩序,個人非法經營數額在五萬元以上,或者違法所得數額在一萬元以上的,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公安機關認為,趙鵬運等人進行傳銷活動,擾亂市場秩序,情節嚴重,已涉嫌非法經營罪,據初步統計趙鵬運等9人共違法獲利2000余萬元。
“億霖造林”警示
億霖集團傳銷活動開始兩年多,公安機關就掌握了充分證據,順利破獲此案,及時制止了傳銷活動的進一步擴大,避免了更多的人受騙上當,打擊了犯罪分子的氣焰。但是整個事件背后的一些問題,值得思考。
首先是明星代言虛假廣告的誤導。雖然早在去年9月“億霖木業”的廣告就被有關部門全面叫停,禁止播出葛優那句“合作造林,首選億霖”的電視廣告詞。但是之前經過全國眾多媒體甚至國家級中央媒體的廣泛傳播,加上名人效應,廣告的巨大作用和影響已經形成,缺乏判斷力的老百姓怎能不信以為真?尤其是一些老年人,拿著辛苦半輩子攢下來的養老錢投入到“合作造林”中,最后血本無歸,給受害者造成巨大的精神和財產損失。
明星代言虛假廣告問題由來已久,遲遲得不到有效的遏制,其危害是很嚴重的。由于做代言廣告,葛優并非第一個遭遇非議的明星。此前,唐國強、解曉東都曾因為為制造“送子觀音”神話的北京新興醫院代言而備受爭議;劉嘉玲為涉嫌含有違禁品的“SK-Ⅱ”化妝品代言也被消費者告上法庭;利用林憶蓮、劉嘉玲、陶紅、趙薇、宋丹丹、王小丫、徐帆等明星做虛假宣傳的“天使麗人美容膠囊”被成都工商管理部門查處。
其次是對投資者的理性引導。傳銷并不是一個孤立的案件,傳銷是一個社會現象,也是個人的價值現象。參加傳銷的“受害者”大都有一種暴富的僥幸心理。不法分子正是利用群眾投資需求和“一夜暴富”的心理,編造各種名目,以高額回報為誘餌、騙取群眾資金,其手法多樣,且不斷翻新。面對傳銷者的種種手段,普通民眾往往無法辨別。這就需要全社會在嚴厲打擊傳銷活動,維護社會穩定,保護人民的財產安全的同時,還要進一步加強對民眾宣傳教育。抵御傳銷的基礎在于普通民眾的辨別力的提升和投資的理性化。在宣傳教育時不能僅僅告訴老百姓傳銷違法,不要參加傳銷,而應該深入教育傳銷的危害,如何辨別直銷與傳銷的區別,以及遇到傳銷如何應對等,讓民眾提高辨別能力,進而遠離傳銷活動。同時,對于群眾投資的盲目性和“暴富”的心理,需要積極主動的引導,使其在投資時更加理性。
第三,投資者也要提高自我保護意識,充分認識傳銷的實質,自覺抵制、舉報傳銷和變相傳銷違法活動。要保持平和的心態,不能抱有不勞而獲、一夜暴富的發財夢,而被傳銷人員引誘,掉入傳銷人設好的陷阱。
相關鏈接
非法傳銷的四大陷阱
在億霖傳銷案之前,遼寧省撫順市望花區檢察院剛剛批捕了兩起以非法集資為手段的非法吸收公眾存款和集資詐騙案件,并在破案過程中組織了12名檢察官對涉案的二百余名參與投資人員進行調查。辦案檢察官提醒社會公眾,在春節期間要特別警惕非法集資人員、非法傳銷組織利用貌似合法的身份蠱惑人們參與形形色色的短期致富、瞬間發財行動。檢察官對非法傳銷和非法集資案件進行如下深入剖析:
貌似合法
涉案者往往使用合法的經營項目申請公司注冊(但不具備集資的主體資格),然后利用合法的工商執照、稅務登記證等蒙蔽群眾,掩蓋其集資的非法性。如億霖公司在北京注冊公司,不僅有主體公司,還有多家關聯企業,以及其高檔豪華的經營場所,讓人充分相信其業務的合法性。
名人效應
涉案者在公司開業時邀請具有社會影響力的人出席慶典,以增強社會知名度和可信度,然后借助鋪天蓋地的廣告進行夸大其辭的宣傳,甚至請名人做代言人。億霖集團就是利用這種效應,聘用葛優做形象代言人,通過廣大媒體使葛優那句“合作造林,首選億霖”的電視廣告詞傳遍大江南北,吸引受害者進行投資。
“金字塔”結構
涉案者采取提成、分紅的方法發展下線,每發展一名下線都可提成、分紅,還有的利用下線的店面進行非法集資,然后付給其“店面費”,按“業績”提成,網絡的“金字塔”進一步擴大了吸收資金的輻射面。
高額回報
涉案者以推銷產品、會員卡、認領股權等形式,以高回報率為承諾,拆東墻補西墻,用后期吸收的資金兌現前期資金本息,營造高額回報的假象,以達到吸收公眾存款的目的。
傳銷走勢分析
據統計,2001年至2005年,全國公安機關共偵破傳銷犯罪案件2848起,打掉傳銷團伙3800多個,抓獲違法犯罪分子20500余人,教育勸返受騙群眾33.66萬人。而2006年上半年,全國公安機關共打掉傳銷犯罪團伙2179個,解救被騙群眾和教育勸返人員65823人。2006年1月至8月,全國工商行政管理機關也取締19009個傳銷窩點,清查遣散傳銷人員42.27萬人次。
分析上面數據,可以看出,公安系統和工商系統雖然進行了一系列嚴厲打擊,但是形勢依然嚴峻。鑒于國家直銷法律環境的現狀,有專家認為在短時間內地下傳銷的勢頭還會繼續發展,但是面對國家的嚴厲打擊,地下傳銷組織將會放棄原來的作戰方式,改頭換面尋找生存的空間。
專家介紹說,當前傳銷犯罪呈現出新的特點,最明顯的是向高智化發展,隱蔽性和欺騙性不斷增強,使打擊的難度也在加大。
一是由“土傳銷”向“合法公司”傳銷過渡。被查處的億霖木業集團有限責任公司就是此類。
二是傳銷活動與互聯網的結合更緊密,互聯網傳銷犯罪活動發展迅速。如廣東警方偵破的珠海中都阿星貿易公司,即以電子商務為幌子,通過互聯網發布廣告吸收會員,很短時間就發展了22個省的數千名會員。
三是傳銷活動向高科技、高智商發展。山東破獲的全國最大的一起傳銷案件,“高參”居然是一個年僅30歲、有過博士后科研學識的叢某。他設計了200套傳銷模式,為傳銷頭目開發出了“小財神”傳銷網絡管理軟件,該傳銷組織最終驚人的發展到50萬人,涉案金額20億元。
四是在組織形式上,源頭與各級分支組織地域分離,組織者異地遙控,參與者遍布全國,動輒涉及多個省市數千甚至上萬人員,表現為“外松內緊”形式,給打擊取締帶來很大難度。
北京最大傳銷案
“這是北京迄今為止最大的傳銷案。”在9日的新聞發布會上,北京市公安局副局長傅政華如此定性。據介紹,截至被查封時止,億霖木業經營時間僅僅兩年多,但被其“合作造林”騙局誘惑的投資者達2萬多人,其中1.7萬人是北京人;公司非法所得高達16億元。
從去年開始,逐漸發覺上當的受害者紛紛向北京警方報案,舉報億霖集團以傳銷方式進行非法經營。北京市公安局經濟犯罪偵查處立即展開偵查。警方現已查明,2004年4月,億霖集團實際控制人趙鵬運和法定代表人屠曉斌等人糾合一處,成立了億霖集團及多家關聯企業,在全國多個省市低價收購林地,再以招聘為幌子,以高額回報為誘餌,在各銷售分部下設部長、經理、主管、銷售代表等四級銷售人員,形成上下線關系。上線根據下線銷售業績獲取提成,同時采用集體授課、一對一貼身幫教、收取入門費等手段,吸引投資者高價購買林地。據有關人士講,億霖運營模式具有鮮明的傳銷特點,而趙鵬運本人曾于2002年8月因傳銷被遼寧省沈陽市皇姑區人民法院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十個月,剛剛出獄就重操舊業。
根據《刑法》及相關司法解釋,對于從事傳銷活動,擾亂市場秩序,個人非法經營數額在五萬元以上,或者違法所得數額在一萬元以上的,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公安機關認為,趙鵬運等人進行傳銷活動,擾亂市場秩序,情節嚴重,已涉嫌非法經營罪,據初步統計趙鵬運等9人共違法獲利2000余萬元。
“億霖造林”警示
億霖集團傳銷活動開始兩年多,公安機關就掌握了充分證據,順利破獲此案,及時制止了傳銷活動的進一步擴大,避免了更多的人受騙上當,打擊了犯罪分子的氣焰。但是整個事件背后的一些問題,值得思考。
首先是明星代言虛假廣告的誤導。雖然早在去年9月“億霖木業”的廣告就被有關部門全面叫停,禁止播出葛優那句“合作造林,首選億霖”的電視廣告詞。但是之前經過全國眾多媒體甚至國家級中央媒體的廣泛傳播,加上名人效應,廣告的巨大作用和影響已經形成,缺乏判斷力的老百姓怎能不信以為真?尤其是一些老年人,拿著辛苦半輩子攢下來的養老錢投入到“合作造林”中,最后血本無歸,給受害者造成巨大的精神和財產損失。
明星代言虛假廣告問題由來已久,遲遲得不到有效的遏制,其危害是很嚴重的。由于做代言廣告,葛優并非第一個遭遇非議的明星。此前,唐國強、解曉東都曾因為為制造“送子觀音”神話的北京新興醫院代言而備受爭議;劉嘉玲為涉嫌含有違禁品的“SK-Ⅱ”化妝品代言也被消費者告上法庭;利用林憶蓮、劉嘉玲、陶紅、趙薇、宋丹丹、王小丫、徐帆等明星做虛假宣傳的“天使麗人美容膠囊”被成都工商管理部門查處。
其次是對投資者的理性引導。傳銷并不是一個孤立的案件,傳銷是一個社會現象,也是個人的價值現象。參加傳銷的“受害者”大都有一種暴富的僥幸心理。不法分子正是利用群眾投資需求和“一夜暴富”的心理,編造各種名目,以高額回報為誘餌、騙取群眾資金,其手法多樣,且不斷翻新。面對傳銷者的種種手段,普通民眾往往無法辨別。這就需要全社會在嚴厲打擊傳銷活動,維護社會穩定,保護人民的財產安全的同時,還要進一步加強對民眾宣傳教育。抵御傳銷的基礎在于普通民眾的辨別力的提升和投資的理性化。在宣傳教育時不能僅僅告訴老百姓傳銷違法,不要參加傳銷,而應該深入教育傳銷的危害,如何辨別直銷與傳銷的區別,以及遇到傳銷如何應對等,讓民眾提高辨別能力,進而遠離傳銷活動。同時,對于群眾投資的盲目性和“暴富”的心理,需要積極主動的引導,使其在投資時更加理性。
第三,投資者也要提高自我保護意識,充分認識傳銷的實質,自覺抵制、舉報傳銷和變相傳銷違法活動。要保持平和的心態,不能抱有不勞而獲、一夜暴富的發財夢,而被傳銷人員引誘,掉入傳銷人設好的陷阱。
相關鏈接
非法傳銷的四大陷阱
在億霖傳銷案之前,遼寧省撫順市望花區檢察院剛剛批捕了兩起以非法集資為手段的非法吸收公眾存款和集資詐騙案件,并在破案過程中組織了12名檢察官對涉案的二百余名參與投資人員進行調查。辦案檢察官提醒社會公眾,在春節期間要特別警惕非法集資人員、非法傳銷組織利用貌似合法的身份蠱惑人們參與形形色色的短期致富、瞬間發財行動。檢察官對非法傳銷和非法集資案件進行如下深入剖析:
貌似合法
涉案者往往使用合法的經營項目申請公司注冊(但不具備集資的主體資格),然后利用合法的工商執照、稅務登記證等蒙蔽群眾,掩蓋其集資的非法性。如億霖公司在北京注冊公司,不僅有主體公司,還有多家關聯企業,以及其高檔豪華的經營場所,讓人充分相信其業務的合法性。
名人效應
涉案者在公司開業時邀請具有社會影響力的人出席慶典,以增強社會知名度和可信度,然后借助鋪天蓋地的廣告進行夸大其辭的宣傳,甚至請名人做代言人。億霖集團就是利用這種效應,聘用葛優做形象代言人,通過廣大媒體使葛優那句“合作造林,首選億霖”的電視廣告詞傳遍大江南北,吸引受害者進行投資。
“金字塔”結構
涉案者采取提成、分紅的方法發展下線,每發展一名下線都可提成、分紅,還有的利用下線的店面進行非法集資,然后付給其“店面費”,按“業績”提成,網絡的“金字塔”進一步擴大了吸收資金的輻射面。
高額回報
涉案者以推銷產品、會員卡、認領股權等形式,以高回報率為承諾,拆東墻補西墻,用后期吸收的資金兌現前期資金本息,營造高額回報的假象,以達到吸收公眾存款的目的。
傳銷走勢分析
據統計,2001年至2005年,全國公安機關共偵破傳銷犯罪案件2848起,打掉傳銷團伙3800多個,抓獲違法犯罪分子20500余人,教育勸返受騙群眾33.66萬人。而2006年上半年,全國公安機關共打掉傳銷犯罪團伙2179個,解救被騙群眾和教育勸返人員65823人。2006年1月至8月,全國工商行政管理機關也取締19009個傳銷窩點,清查遣散傳銷人員42.27萬人次。
分析上面數據,可以看出,公安系統和工商系統雖然進行了一系列嚴厲打擊,但是形勢依然嚴峻。鑒于國家直銷法律環境的現狀,有專家認為在短時間內地下傳銷的勢頭還會繼續發展,但是面對國家的嚴厲打擊,地下傳銷組織將會放棄原來的作戰方式,改頭換面尋找生存的空間。
專家介紹說,當前傳銷犯罪呈現出新的特點,最明顯的是向高智化發展,隱蔽性和欺騙性不斷增強,使打擊的難度也在加大。
一是由“土傳銷”向“合法公司”傳銷過渡。被查處的億霖木業集團有限責任公司就是此類。
二是傳銷活動與互聯網的結合更緊密,互聯網傳銷犯罪活動發展迅速。如廣東警方偵破的珠海中都阿星貿易公司,即以電子商務為幌子,通過互聯網發布廣告吸收會員,很短時間就發展了22個省的數千名會員。
三是傳銷活動向高科技、高智商發展。山東破獲的全國最大的一起傳銷案件,“高參”居然是一個年僅30歲、有過博士后科研學識的叢某。他設計了200套傳銷模式,為傳銷頭目開發出了“小財神”傳銷網絡管理軟件,該傳銷組織最終驚人的發展到50萬人,涉案金額20億元。
四是在組織形式上,源頭與各級分支組織地域分離,組織者異地遙控,參與者遍布全國,動輒涉及多個省市數千甚至上萬人員,表現為“外松內緊”形式,給打擊取締帶來很大難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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