傳銷頭目六十天瘋狂斂財118萬
發布: 2006-12-01 00:00:00 作者: yangping 來源:

入伙誘餌:“一夜暴富”理論、高額現金返還、獎金刺激
鼓樓警方:長途奔襲,歷時兩個月將該團伙搗毀
本月起,隨著非法傳銷團伙“長江國際富亨集團”頭目陳某和骨干成員李某等9人先后進入訴訟程序,這個非法團伙走向覆滅。憑著一套“一夜暴富”的理論和一個根本不存在的空殼公司,該團伙頭目沈某和陳某在短短兩個月時間里就騙取現金118萬余元,發展下線30余人,總計50多人因此受害。鼓樓公安分局民警經過兩個多月的努力,將該團伙B級頭目陳某和李某等9名骨干成員相繼抓獲。而自打擊非法傳銷專項行動以來,鼓樓公安分局周密部署,共打掉傳銷團伙12個,搗毀傳銷窩點200多處,驅散傳銷人員2000多名。
都市晨報訊(記者張建通訊員馬興偉葉娜)去年12月,鼓樓公安分局接鼓樓工商分局移送案件稱:2005年8月,沈某、陳某操縱非法傳銷團伙“長江國際富亨集團”在金山橋一租住房內設點講課,同時銷售“長江富亨”西裝。接報后,鼓樓公安分局領導高度重視,立即組織專案組迅速介入此案。
高額現金返還以吸引“業務員”
經查,該傳銷團伙頭目沈某和陳某編出了一套“一夜暴富”的理論,稱來聽課的人都大有發展前途,不斷對來聽課的人進行“洗腦”。沈某和陳某稱,要想發財,必須成為公司的業務員,兩人設計了一套加入公司的“規則”:購買7套288 0元的西裝就能成為該公司的業務員,購買21套就可以開專賣店。兩人聲稱,只要把錢投進公司,公司每月都會有高額的現金返還。來聽課的人聽了沈某和陳某的宣講后,紛紛信以為真。同時,在沈某和陳某的指引下,這些人又在互聯網上看到國際富亨網站(此網站為該傳銷團伙設計的騙局),抱著試試看的心情,李某等9人購買了西裝。沈某和陳某當月就向9人的銀行卡中打入返還的現金,看到公司有信用,這些人又把返還的現金重新投入公司。李某等9人不久后就正式成為該公司的業務員。
獎金刺激積極發展“促銷員”
除了現金返還吸引業務員之外,沈某和陳某還讓業務員去發展促銷員,同時制訂了一套獎勵辦法。 據了解,其獎勵辦法分為第一廣告獎(直接推薦獎)和第二碰碰獎(間接推薦獎)。第一廣告獎的實施辦法為,業務員每推薦一位顧客到公司或銷售一套西裝就可獲得300元獎金,當推薦顧客的人數或銷售西裝的套數達到一定比例時,就可獲得400元的獎金。 第二碰碰獎的實施辦法為,在第一廣告獎的基礎上,又推薦兩位顧客到公司或銷售兩套西裝就可以獲得間接推薦獎的權利。受此刺激,李某等9人在很短的時間內就發展了30多名“促銷員”。這30多人加入該團伙后,李某等又介紹她們把資金打進沈某提供的賬戶里。2005年11月,李某等“業務員”和“促銷員”發現銀行卡中沒有現金返還,感到上當受騙,隨后找沈某和陳某討要說法。沈某和陳某發現了這些人察覺他們的騙局后,連夜卷款逃走。“正式”員工兩個月投錢1 18萬
由于沈某用的不是真實姓名,根據相關線索,警方將陳某列為逃犯,在網上進行追逃。2006年7月,鼓樓公安分局經偵大隊經細致摸排發現,陳某已經潛逃到上海。鼓樓警方連夜派民警火速趕往上海,在上海警方的配合下,鼓樓警方將陳某抓獲。在陳某隨身攜帶的日記本中,民警發現陳某把發展的下線成員都記錄在冊。回徐后,鼓樓警方順線追蹤,將李某等9 名骨干成員一并抓獲。 經審訊,陳某交代自己是該團伙的B級頭目,沈某為A級。經過對李某等9人的調查,民警發現,9人中,李某協議介紹他人投資88萬余元,李某某協議介紹他人投資49萬余元,王某協議介紹他人投資29萬余元,孫某協議介紹他人投資17萬余元,趙某協議介紹他人投資14萬余元,劉某協議介紹他人投資10萬余元,吳某協議介紹他人投資11萬余元,鄭某和馮某沒有介紹他人投資的記錄。經過調查,民警查清沈某提供的賬戶里兩個月共打進現金118萬余元。團伙成員一人在逃八人被刑拘
據鼓樓公安分局辦案民警介紹,根據刑法第225條規定,“個人非法集資數額在5萬元以上,違法所得數額在2萬元以上,就構成涉嫌非法經營罪”。而沈某和陳某非法所得遠遠超過了這兩個規定,因此沈某和陳某操縱的“長江國際富亨集團”已涉嫌非法經營罪。因此,團伙頭目陳某被刑事拘留。2006年9月28日,在該團伙9名骨干成員中,李某等7人被依法刑事拘留,鄭某和馮某被取保候審。 據鼓樓公安分局經偵大隊的韓隊長介紹,到目前為止,此案是鼓樓警方偵破的案值最大的從事非法傳銷的非法經營犯罪案件。經過對該傳銷團伙的排查,他們發現,該團伙所宣傳的“長江富亨”西裝根本不存在,團伙頭目就是利用了市民急于求財的心理,采取“拉人頭”的方式進行欺騙。 在該團伙中,除A級頭目沈某為男性外,B級頭目、27歲的陳某及其發展的下線成員全部是上世紀五六十年代出生的女性。成員中有教師、有下崗工人。這些人成為“員工”后,受“一夜暴富”思想的影響,又秘密地介紹自己的家人、親戚和朋友入伙,這些人全然不知自己已經被騙,反過來又去欺騙他人。事發后,這些人原本和睦的家庭被打亂,朋友、親戚成了仇人,最嚴重的受害者家庭已經破裂。警方提醒:提防理財投資陷阱
為此,警方提醒:要警惕不法分子以養殖、造林、返租、產權式商鋪等名義,從事非法吸收公眾存款、集資詐騙等犯罪活動;要警惕不法分子以專賣、代理、加盟連鎖、流動促銷等作誘餌發展下線,親朋好友是其發展下線的重要目標;要警惕不法分子以“證券投資咨詢公司”、“產權經紀公司”等為名,推銷所謂即將在境內外證券市場上市的股票;要警惕不法分子利用互聯網從事非法境外外匯保證金交易的行為,組織介紹或參與行為均屬非法;要警惕不法分子大肆宣傳的所謂“快速致富 ”、“高回報,零風險”,提防理財投資陷阱。
鼓樓警方:長途奔襲,歷時兩個月將該團伙搗毀
本月起,隨著非法傳銷團伙“長江國際富亨集團”頭目陳某和骨干成員李某等9人先后進入訴訟程序,這個非法團伙走向覆滅。憑著一套“一夜暴富”的理論和一個根本不存在的空殼公司,該團伙頭目沈某和陳某在短短兩個月時間里就騙取現金118萬余元,發展下線30余人,總計50多人因此受害。鼓樓公安分局民警經過兩個多月的努力,將該團伙B級頭目陳某和李某等9名骨干成員相繼抓獲。而自打擊非法傳銷專項行動以來,鼓樓公安分局周密部署,共打掉傳銷團伙12個,搗毀傳銷窩點200多處,驅散傳銷人員2000多名。
都市晨報訊(記者張建通訊員馬興偉葉娜)去年12月,鼓樓公安分局接鼓樓工商分局移送案件稱:2005年8月,沈某、陳某操縱非法傳銷團伙“長江國際富亨集團”在金山橋一租住房內設點講課,同時銷售“長江富亨”西裝。接報后,鼓樓公安分局領導高度重視,立即組織專案組迅速介入此案。
高額現金返還以吸引“業務員”
經查,該傳銷團伙頭目沈某和陳某編出了一套“一夜暴富”的理論,稱來聽課的人都大有發展前途,不斷對來聽課的人進行“洗腦”。沈某和陳某稱,要想發財,必須成為公司的業務員,兩人設計了一套加入公司的“規則”:購買7套288 0元的西裝就能成為該公司的業務員,購買21套就可以開專賣店。兩人聲稱,只要把錢投進公司,公司每月都會有高額的現金返還。來聽課的人聽了沈某和陳某的宣講后,紛紛信以為真。同時,在沈某和陳某的指引下,這些人又在互聯網上看到國際富亨網站(此網站為該傳銷團伙設計的騙局),抱著試試看的心情,李某等9人購買了西裝。沈某和陳某當月就向9人的銀行卡中打入返還的現金,看到公司有信用,這些人又把返還的現金重新投入公司。李某等9人不久后就正式成為該公司的業務員。
獎金刺激積極發展“促銷員”
除了現金返還吸引業務員之外,沈某和陳某還讓業務員去發展促銷員,同時制訂了一套獎勵辦法。 據了解,其獎勵辦法分為第一廣告獎(直接推薦獎)和第二碰碰獎(間接推薦獎)。第一廣告獎的實施辦法為,業務員每推薦一位顧客到公司或銷售一套西裝就可獲得300元獎金,當推薦顧客的人數或銷售西裝的套數達到一定比例時,就可獲得400元的獎金。 第二碰碰獎的實施辦法為,在第一廣告獎的基礎上,又推薦兩位顧客到公司或銷售兩套西裝就可以獲得間接推薦獎的權利。受此刺激,李某等9人在很短的時間內就發展了30多名“促銷員”。這30多人加入該團伙后,李某等又介紹她們把資金打進沈某提供的賬戶里。2005年11月,李某等“業務員”和“促銷員”發現銀行卡中沒有現金返還,感到上當受騙,隨后找沈某和陳某討要說法。沈某和陳某發現了這些人察覺他們的騙局后,連夜卷款逃走。“正式”員工兩個月投錢1 18萬
由于沈某用的不是真實姓名,根據相關線索,警方將陳某列為逃犯,在網上進行追逃。2006年7月,鼓樓公安分局經偵大隊經細致摸排發現,陳某已經潛逃到上海。鼓樓警方連夜派民警火速趕往上海,在上海警方的配合下,鼓樓警方將陳某抓獲。在陳某隨身攜帶的日記本中,民警發現陳某把發展的下線成員都記錄在冊。回徐后,鼓樓警方順線追蹤,將李某等9 名骨干成員一并抓獲。 經審訊,陳某交代自己是該團伙的B級頭目,沈某為A級。經過對李某等9人的調查,民警發現,9人中,李某協議介紹他人投資88萬余元,李某某協議介紹他人投資49萬余元,王某協議介紹他人投資29萬余元,孫某協議介紹他人投資17萬余元,趙某協議介紹他人投資14萬余元,劉某協議介紹他人投資10萬余元,吳某協議介紹他人投資11萬余元,鄭某和馮某沒有介紹他人投資的記錄。經過調查,民警查清沈某提供的賬戶里兩個月共打進現金118萬余元。團伙成員一人在逃八人被刑拘
據鼓樓公安分局辦案民警介紹,根據刑法第225條規定,“個人非法集資數額在5萬元以上,違法所得數額在2萬元以上,就構成涉嫌非法經營罪”。而沈某和陳某非法所得遠遠超過了這兩個規定,因此沈某和陳某操縱的“長江國際富亨集團”已涉嫌非法經營罪。因此,團伙頭目陳某被刑事拘留。2006年9月28日,在該團伙9名骨干成員中,李某等7人被依法刑事拘留,鄭某和馮某被取保候審。 據鼓樓公安分局經偵大隊的韓隊長介紹,到目前為止,此案是鼓樓警方偵破的案值最大的從事非法傳銷的非法經營犯罪案件。經過對該傳銷團伙的排查,他們發現,該團伙所宣傳的“長江富亨”西裝根本不存在,團伙頭目就是利用了市民急于求財的心理,采取“拉人頭”的方式進行欺騙。 在該團伙中,除A級頭目沈某為男性外,B級頭目、27歲的陳某及其發展的下線成員全部是上世紀五六十年代出生的女性。成員中有教師、有下崗工人。這些人成為“員工”后,受“一夜暴富”思想的影響,又秘密地介紹自己的家人、親戚和朋友入伙,這些人全然不知自己已經被騙,反過來又去欺騙他人。事發后,這些人原本和睦的家庭被打亂,朋友、親戚成了仇人,最嚴重的受害者家庭已經破裂。警方提醒:提防理財投資陷阱
為此,警方提醒:要警惕不法分子以養殖、造林、返租、產權式商鋪等名義,從事非法吸收公眾存款、集資詐騙等犯罪活動;要警惕不法分子以專賣、代理、加盟連鎖、流動促銷等作誘餌發展下線,親朋好友是其發展下線的重要目標;要警惕不法分子以“證券投資咨詢公司”、“產權經紀公司”等為名,推銷所謂即將在境內外證券市場上市的股票;要警惕不法分子利用互聯網從事非法境外外匯保證金交易的行為,組織介紹或參與行為均屬非法;要警惕不法分子大肆宣傳的所謂“快速致富 ”、“高回報,零風險”,提防理財投資陷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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