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客搞傳銷房東遭重罰
發布: 2008-05-02 21:54:26 作者: 張仁東 劉新民 許毅平 來源: 貴陽日報

金陽時訊消息 都勻一出租房屋的業主為自己非法出租付出了高昂代價:4月30日他被當地工商部門開出罰單:沒收非法所得并被處以1400元罰款——這位業主明知租賃方系非法傳銷者,依然為對方提供居住和培訓場所。
據執法人員介紹,近日,都勻市工商局經檢中隊接群眾舉報稱,在都勻市西園村一組,有一村民將房屋出租給傳銷人員搞傳銷。接報后,工商執法人員在民警的配合下,對被舉報的出租屋進行了檢查。檢查中發現該出租屋內有大量用于傳銷的書籍,筆記本和兩名傳銷人員。
經查實,當事人嚴某某房屋租給兩名傳銷人員(另案處理)進行傳銷活動至案發時止,嚴某某已收取傳銷人員的兩個月房租,獲利600元。鑒于嚴某某能主動配合工商部門對傳銷活動進行調查,并對其違法行為有所認識,工商執法人員依法對其沒收違法所得,并處以1400元罰款。 (張仁東 劉新民 許毅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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