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林工商查處"世界通"傳銷案終審:原告行為系傳銷
發布: 2009-08-19 22:55:18 作者: 劉喬芳 來源: 廣西新聞網

黃某從事“世界通”活動被查后,不服處罰而將工商部門告上法庭,且一審勝訴。此后,工商上訴。日前,這起在玉林引起廣泛關注的工商查處“世界通”傳銷案終審結案:黃某的行為系傳銷,工商勝訴。
2008年8月1日,玉林市工商局接到群眾舉報,黃某等4人涉嫌傳銷,遂立案調查。經查,黃某在蘇某的介紹下,于當年6月23日以2.4萬元一次購得30張世界通world軟件,取得了世界通三級代理資格。至案發,黃某發展了朱某、溫某等5人加入“世界通”,從中獲提成8121元。玉林市工商局認為,黃某的上述行為系傳銷行為,遂履行告知等相關程序后,依法對黃某作出立即改正違法行為,并處2000元罰款的處罰決定。
黃某對此不服,將玉林市工商局告上法院。一審法院判決玉林市工商局敗訴。
為制止“世界通”傳銷網絡的發展與蔓延,玉林市工商局提出上訴,并提供了一系列認定黃某構成參加傳銷行為的證據。
4月29日,玉林中院審理后認為,黃某等人購買世界通world軟件,成為三級代理商或零售經銷點,取得了招商資格,并從中得到8121元提成。他雖未要求其他人參加,但世界通公司以每天向world軟件購買者發送30條短信,給回復者每條獎勵0.1元等方法為利誘,引誘社會公眾參加。因此,黃某與其介紹的認購人之間形成了事實上的上下線關系,他的行為系傳銷,玉林市工商局的處罰決定認定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適用法律法規正確。近日,法院據此判決撤銷原判,維持玉林市工商局的處罰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