駁斥廣西北海傳銷分子的胡言亂語
發布: 2009-07-18 18:50:09 作者: 品茶說天下 來源: 中國直銷網

筆者曾被福建一遠房親戚以考察、旅游為名騙至北海,滿街都是做金融傳銷的人員(傳銷人員稱之為“資本運作”:在當地工商銀行給某個賬戶打入69800元,并用自己的身份證在北海實名開立個人賬戶,下個月15日前打回19000元到你個人賬戶上。然后至少發展三個下線,按發展人數的多少,你不斷從低到高晉升為業務員、業務組長、業務主任、業務經理、老總共五個級別,并從所發展的下線交納的6.98萬元中分得提成、獎金或補助),他們都是單人租住二三千元租金的套房,留出一定的空間(房)便于接待被騙來的同學、同鄉、親戚和朋友。來到北海之后就開始給你“洗腦”,時間一般為7天,F在我把傳銷人員的胡言亂語進行駁斥如下:
1、地下非法集資稱為“資本運作”。資本運作也好,資本運營也好,一般只包括股市融資、企業兼并(參股、控股、買斷等)、資產重組、經過國家批準發行債券等。靠拉人頭牟利根本不是資本運作。
2、所謂“外交權下放給北!。外交權體現一個國家的主權,絕對不可能下放給地方,香港、澳門回歸以后,外交權、駐軍權都是國家主權的象征。即使對統一臺灣的條件,除允許臺灣保留一部分軍隊外,外交權也屬于中央政府。
3、“北海當地公安、城管、工商、稅務上班不著裝(制服),是行政體制改革的需要,給北!Y本運營’予寬松環境”。行政體制改革一般是指涉及到政府職能轉變、機構撤并等,如深圳試行的行政三分改革就是屬于行政體制改革。至于機關工作人員著不著裝是根據工作需要,與行政體制改革根本挨不上邊!
4、北海有關商業銀行網點貼出了公告,忠告市民金融傳銷是違法行為,傳銷分子解釋為這是政府暗地里支持北海民間資本運營。政府不可能拿自己的信譽、名聲和公信力開玩笑,一方面說打擊傳銷,另方面又暗地里支持!
5、所謂“四種人不能做”——在職公務員不能做,除非辭職;外國人不能做;本地人不能做;在押人員、負案在逃人員不能做。在職公務員比較懂政策,根本不可能上當受騙(注:傳銷分子后來往往會對你說,在北海有不少公務員、銀行職員也做這個“資本運作”。這不前后矛盾了嗎?);外國人會那么傻,拿著大筆資金跑來中國,隨便把資金投往某個賬戶嗎?如果是合法的,外國人怎么不能做?現在很多合資企業、外商獨資企業不是外國人(包括外籍華人)在做嗎?本地人十分了解傳銷的內情,他們會做嗎?在押人員、在逃人員逃避公安追捕都來不及,不敢公開露面,他們敢做嗎?
6、北海市區方圓不到5公里范圍內有不少工商銀行網點說成是此項目只由工商銀行來做,否則屬于“不正當競爭”。這是屁話!什么是不正當競爭?各商業銀行如果以高息攬儲、抵毀對方聲譽等手段,這才是不正當競爭,各家商業銀行根據自己的業務發展需要,確定在某個地段設營業網點,是自己的自由,一般經過批準就可以設,與“不正當競爭”扯不上關系!
7、移動、聯通等通信行業為了配合所謂的“資本運作”,成員之間的集團網內通話不用錢。其實各地的通信企業為了競爭,都實行了這樣的方式。筆者所在市就實行過,根本不值一駁!當然不排除通信企業為了自己的利益,對此睜只眼閉只眼,畢竟打擊傳銷不是他們的職責范圍。
8、YU林市城鄉結合部劃出9 個開發區,以補貼方式修建了大批小樓房,并上了YU林市地圖,說明了玉林的試點很成功。一個市的開發區上了地圖,就能證明“資本運作”很成功?這不是牽強附會嗎?如果某市的旅游景點上了地圖,就能說明這個地方的旅游很成功嗎?何況YU林市是傳銷的重災區呢!
9、銀行發現有大量資金進出,且都是69800元打入,銀行和銀監會會不知道?知道后為什么又不執行《反洗錢法》?不錯!銀行發現突然資金大量進入,且每人(上當者)都是69800元打入,是很容易發現的。但是,商業銀行是企業,何況銀行有個原則——存款自愿、取款自由,也就是說,存、取款是銀行的正常業務,更何況銀行在營業大廳內貼出了公告,告知客戶不要上當受騙搞傳銷和金融詐騙,已經盡了告知的義務。當然,應該說,歐美國家比我們中國的銀行監管體系比較嚴密,但即使是這樣也還出現了美國的金融風暴。所以,有了《反洗錢法》,并不能一切問題就可以解決。
10、當初深圳試行股票,到后來才有《證券法》,這“資本運作”是讓北!疤卦S經營”,但由于沒有立法,所以也很謹慎,暗地支持少數人做,不然的話,怎會有20萬外地人在北;ǘг淖饨鹱夥孔?當地政府怎能不知道、不打擊?的確,《證券法》是后來才出臺的法律,但制定法律是要經過全國人大的,國務院包括各部委、省、直轄市制定的是規章,也具有法律效力,剛開始在深圳試行股票時,當然有一定的規章,沒有規矩不成方圓,這與所謂的“暗地里支持少數人在做”搭不上邊。再者,北海有那么多外地人涌入,政府應該是知道的。但知道又怎樣?抓人是要根據相關法律的,是要講證據的。當然也不排除如廣西自治區副主席兼公安廳長梁勝利所說的“一些地方存在地方保護主義”,這也說明地方管理不到位、打擊不力,卻為傳銷分子提供了口實。
11、所謂 “溫總理稱贊北海的‘資本運營’路子走對了”。其實,溫總理的這個講話是在考察北海時,針對北海承接東部產業轉移,從深圳轉移到北海的中國電子、永昶集團投產的項目,對北海發展高新技術產業給予充分肯定后稱贊北海的路子走對了。明顯是傳銷分子斷章取義、移花接木之詭計,不值一駁!
12、所謂國家領導人對北海的“資本運作”制定了十六字管理方針“允許存在、嚴格管理、低調宣傳、限制發展”。其實,這句話是國家領導人針對連鎖經營(連鎖店)而說的,比如,像廣東珠三角地區的“真功夫連鎖店”就是這樣的一種,還有有些城市的超市連鎖店等,但這種連鎖經營店是經過工商部門注冊、稅務部門登記的企業,受國家法律保護。相反,北海的“資本運作”一沒有注冊、二沒有稅務登記,能受國家法律保護?退一萬步說,即使是有工商注冊、稅務登記的企業向你要69800元,說有巨額利潤回報,你難道就相信?世上有天上掉下大餡餅給你?真的有“一夜暴富”?當然除非你去買福利彩票!
13、傳銷人員常對你說,“我們在這里(指傳銷人員把你騙到套房里給你講課“洗腦”)是合法的,不信你可以現在打電話給北海110,看公安局會不會來抓人?他們絕對不會,說明是當地政府暗中支持我們這樣做的!边@純粹是騙無知的人!如果你沒有破財買入69800元,如果你沒有遭受人身侵害(如被傳銷分子拘禁,喪失了人身自由),110民警會在沒有證據的情況下抓傳銷分子嗎?再如:黨和政府一直對貪污腐敗分子保持高壓打擊狀態,但還在一些領域、一些地方還存在貪污腐敗的現象,你能說是政府暗中支持某領域、某地方這樣做嗎?這邏輯多么荒謬!
14、“這里北海計劃生育對外來人員不管,是當地配合我們外來的人進行‘資本運作’”。計劃生育工作是地方根據屬地(即戶籍人員)管理的,戶籍人員如果出現計劃生育違規,地方領導包括計生局領導是要負責任的,而外地人的計劃生育只能由原籍管。這與“資本運作”沒有任何關系!內地不是有一些人到香港去超生第二胎、第三胎嗎?這能說明香港“配合”內地人什么嗎?
15、市委書記溫K華調升是對當地“資本運作”的肯定。實際上,溫K華書記原本就是副省級,是自治區常委兼北海市委書記,今年初調任自治區任政法委書記還是副省級,談不上升職。退一步說,即使是升級,也是干部的正常調動,與什么北海的“資本運作”無關,傳銷分子把它聯系起來,目的很明白,是一種張冠李戴。
16、“69800元投入后,其中45%上繳國稅,在工行里扣”。熟悉稅務的人都知道,商業銀行除了存款的利息稅可以在所在的銀行里扣外(但都是銀行里設有專門的利息稅賬戶,?顒澣雵鴰欤,任何稅種銀行無權代稅務部門扣,而且即使是稅務部門扣稅,也是有正式稅務發票的。這傳銷分子的“資本運作”肯定無法拿出稅務正式發票,除非他們用的是偽造的發票(注意:偽造發票是違法的)。
假的就是假的,偽裝應當剝去。傳銷分子為了迷惑你,把你拖下水,他們的伎倆就是精心策劃過、循序漸進,利用國家大的經濟背景和與時俱進的漂亮語言,拉大旗作虎皮,用三寸不爛之舌巧舌如簧,蠱惑煽動,花言巧語,以一些挨不著邊的事用盡移花接木、偷梁換柱、牽強附會、歪理邪說的東西胡編亂造,借以證明“資本運營”的合理性和合法性。面對如此發橫財機遇的誘惑,使不少沒有較強邏輯思維能力和事物分析辨別能力的人,其心理防線很快被擊潰,從而加入到傳銷陣營中不能自拔!
要知道,一個國家、一個地方,如果有那么多利欲熏心、不勞而獲且又招搖撞騙、自欺欺人的傳銷人員,其危害正如一位曾為多名非法傳銷構成犯罪者擔任過辯護的律師所說:“如果美國想整垮中國,就在中國大力發展傳銷,保證不出十年,中國必然亡國。”這決不是危言聳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