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甸縣檢察院提起公訴李某某等10人組織、領導傳銷活動案
發布: 2024-11-12 13:41:54 作者: 佚名 來源: 云南省人民檢察院

“一幣一豪車,一幣一豪宅”
“一天輕松賺幾十萬上百萬”
一輪又一輪通過炒幣
實現財富自由的傳說
刺激著大眾的神經
有人做起了暴富的美夢
稀里糊涂地投身幣圈
卻不料落入不法分子精心包裝的傳銷陷阱
……
近期,由施甸縣檢察院提起公訴的李某某等10人組織、領導傳銷活動案,經法院審理,李某某等10名被告人以犯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六年至有期徒刑二年不等的刑罰,并處罰金人民幣50萬元至10萬元不等。
案情回顧
2021年5月以來,李某某先后糾集黃某、金某某等人以“區塊鏈”“虛擬貨幣”為噱頭,為牟取非法利益,以購買持有虛擬數字幣A和發行虛擬數字幣B、C為由,在網絡平臺設置5個資金池,通過現場會議、微信群等線下與線上相結合的方式,打造成功人士人設,利用特殊職業背景,打著“一幣一豪宅,一幣一豪車”“一天輕松賺幾十萬上百萬”等口號大肆宣揚獎勵制度、盈利前景,誘騙廣大群眾以購買、銷毀、加資金池等方式獲得加入資格,并完成下發的任務,獲得直接或間接以發展人數、投資額作為依據的靜態分紅和動態收益,形成了5個返利層級。經鑒定,李某某等人利用網絡平臺收取的傳銷資金累計達人民幣2.1億余元。
施甸縣檢察院審查認為,李某某以虛擬貨幣為噱頭,伙同其余九名被告人利用網絡平臺騙取財物,擾亂經濟社會秩序,傳銷資金累計達2.1億余元人民幣,情節嚴重,李某某等十人的行為觸犯《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條之一的規定,已構成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經法院審理,遂作出上述判決。
注意
特別提示
近年來,隨著互聯網經濟的發展,區塊鏈、虛擬貨幣等經濟概念迅速走紅網絡。基于虛擬貨幣的去中心化、匿名性、便捷交易、無法撤銷等獨有特征,一些不法分子在沒有任何實際經營活動的情況下,以“區塊鏈”“虛擬貨幣”為噱頭,通過許諾高額返利,虛構、歪曲國家政策,制造虛假宣傳,實施違法犯罪活動,迷惑性強,危害性大。
在此檢察官提醒廣大市民要樹立正確理財觀,切實提高守法意識和風險意識,理性謹慎投資:
擦亮雙眼,理性看待區塊鏈技術和數字虛擬貨幣。從2013年以來我國央行等多部門發文明確提示炒作虛擬貨幣的風險,到2017年嚴禁各類虛擬貨幣ICO(發幣)。尤其是2021年10月,中國人民銀行、國家網信辦等10部門發布了《關于進一步防范和處置虛擬貨幣交易炒作風險的通知》,明確虛擬幣不具有與法定貨幣等同的法律地位,相關業務活動屬于非法金融活動,嚴厲打擊虛擬貨幣相關非金融活動,嚴厲打擊涉虛擬貨幣犯罪活動。
增強風險意識,樹立正確的投資理念。切勿相信“一夜暴富”的神話,日常注意學習金融和投資相關知識,正確客觀評價自身風險承受度,理性判斷,切勿因貪圖一時之利,陷入不法分子設計的圈套。
法條鏈接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條之一 組織、領導以推銷商品、提供服務等經營活動為名,要求參加者以繳納費用或者購買商品、服務等方式獲得加入資格,并按照一定順序組成層級,直接或者間接以發展人員的數量作為計酬或者返利依據,引誘、脅迫參加者繼續發展他人參加,騙取財物,擾亂經濟社會秩序的傳銷活動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上一篇:這家社交電商陷傳銷質疑 背靠夢餉集團 下一篇: 權健及原高管等被恢復執行97億
今日新聞頭條
我也說兩句
已有評論 0 條 查看全部回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