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易新零售:被指涉嫌虛假宣傳,獎金模式存在多層次團隊計酬行為
發布: 2022-11-07 15:38:39 作者: 佚名 來源: 微商電商調研


微易新零售雖然號稱“以用戶為中心”,但其平臺的主打產品卻含有害成分,還 涉嫌虛假宣傳。同時,有專家指出,其獎金收益存在多層次團隊計酬行為。
隨著科技創新和經濟發展,越來越多新的技術和理念,開始在實際中得到廣泛的應用,近幾年被炒得最火的就是“互聯網+”和“新零售”了。隨著“新零售”模式被提及,越來越多的個人、企業或產業提出新零售轉型升級。在此背景下,東莞微易網絡科技有限公司也開始加入新零售,宣傳其致力于打造中國新零售洗護品牌第一平臺。
東莞微易網絡科技有限公司究竟是何來歷?
聲稱與廣州白云山敬修堂藥業股份有限公司達成戰略合作,到底是真是假?
聲稱“0成本”即可成為公司代理商,其代理制度究竟有何特色?

公司背景 平臺來歷
據了解,東莞微易網絡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20年7月,法定代表人為王梅,注冊資本100萬,實繳資本15萬,公司的經營范圍包含網絡信息科技領域內的技術開發、咨詢、服務、轉讓;計算機軟硬件的設計、研發及技術轉讓;貨物或技術進出口網上銷售:電子產品、戶外運動用品、文化用品、化妝品等。調查顯示,東莞微易網絡科技有限公司于2021年5月進行了經營范圍的變更,變更之后公司增加了化妝品銷售。

(圖片來源:企查查)
據企查查顯示,東莞微易網絡科技有限公司于2021年8月申請了微易大紅瓶的商標,商標分類為日化用品,但目前商標狀態是初審公告。而廣州白云山敬修堂藥業股份有限公司旗下的一款洗頭膏正是大紅瓶,這款產品也是微易新零售的主打產品之一。

(圖片來源:企查查)
據微易新零售官方公眾號顯示,東莞微易網絡科技有限公司聲稱與廣州白云山敬修堂藥業股份有限公司是戰略合作關系。隨后,我們致電廣州白云山敬修堂藥業股份有限公司客服咨詢,了解到東莞微易網絡科技有限公司實際上只是廣州白云山敬修堂藥業股份有限公司的銷售代理公司。

據了解,廣州白云山敬修堂藥業股份有限公司是廣州醫藥集團有限公司、廣州白云山醫藥集團股份有限公司(香港H股、上海A股上市)下屬的主要中成藥制造企業之一。公司在2012年5月按照廣藥集團一體化發展戰略要求,由“廣州敬修堂(藥業)股份有限公司”更名為“廣州白云山敬修堂藥業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是梁銘基,大股東是廣州白云山醫藥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從微易新零售官方公眾號上,我們調查得知在一場由東莞微易網絡科技有限公司主辦的廣藥白云山敬修堂防脫育發新品發布會上,廣藥敬修堂董事長梁銘基先生還通過視頻為發布會送上了祝福視頻。

據企查查顯示,廣州白云山敬修堂藥業股份有限公司也曾因違反了《化妝品衛生監督條例》第二十七條的規定:生產或者銷售不符合國家《化妝品衛生標準》的化妝品受到了行政處罰。

(圖片來源:企查查)
虛假宣傳 成分存疑
據了解,微易新零售主打兩款產品,分別是敬修堂防脫滋養育發洗發露和敬修堂黑靈芝首烏洗發水。
首先,第一款敬修堂防脫滋養育發洗發露是廣州白云山敬修堂藥業股份有限公司旗下的產品,俗稱大紅瓶,屬于國產非特殊用途化妝品,其功效是防脫滋養。但是調查顯示,此款證書明確標注了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未組織對本產品所稱功效進行審核,本批件不作為對產品所稱功效的認可。

(圖片來源:企查查)
微易新零售經銷商在其朋友圈不斷宣傳敬修堂防脫滋養育發洗發露“3天見效、28天防脫、100天育發,0添加,不刺激”這些效果快速顯著的字樣,含有不科學地表示功效的斷言和保證。

對此,我國《廣告法》第三十八條規定:違反本法規定,發布虛假廣告,欺騙和誤導消費者,使購買商品或者接受服務的消費者的合法權益受到損害的,由廣告主依法承擔民事責任;廣告經營者、廣告發布者明知或者應知廣告虛假仍設計、制作、發布的,應當依法承擔連帶責任。
此外,微易新零售經銷商還聲稱敬修堂防脫滋養育發洗發露是“中國首款”中藥配方防脫育發洗發水。

要知道,在我國《廣告法》中,“首款”屬于極限詞,極限詞違反《廣告法》處罰如下:發布虛假廣告的,由市場監督管理部門責令停止發布廣告,責令廣告主在相應范圍內消除影響,處廣告費用三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罰款,廣告費用無法計算或者明顯偏低的,處二十萬元以上一百萬元以下的罰款。
我們還從微易新零售官方公眾號了解得知有很多客戶生發的案例,甚至將這些案例制作成為6分鐘的宣傳視頻,進行宣傳。

這些案例的頻繁露面,還將涉及使用他人名義保證或以暗示方法使人誤解其效用的行為。有業內人士指出,任何產品的廣告都應當真實、合法,不得使用他人名義保證或者暗示產品功效誤導消費者。凡是有明示或者暗示具有醫療作用的,夸大功能、虛假宣傳或者其他容易給消費者造成誤解的,違反相關法律法規的內容,或涉嫌虛假宣傳。
其次,微易新零售第二款主打產品是敬修堂黑靈芝首烏洗發水,俗稱小黑瓶。據調查,該款產品外包裝上顯示的證書編號粵G妝網備字2021658320,由此可見這只是一款普通化妝品,并不是國產特殊用途化妝品。
我們從國產普通化妝品備案信息網上調查得知,敬修堂黑靈芝首烏洗發水含有“月桂醇聚醚硫酸酯鈉”,它的作用是清潔,但是它的刺激性很強,而且會破壞頭發油脂的分泌,讓保護的屏障受到損壞,所以容易出現干枯和分叉的問題,還會增加掉發的現象,而且此款洗發水還含有“氯化鈉”,這個成分一般會被當做增稠劑,放在洗發水內,不僅會導致脫發,還會使頭皮干燥發癢,異常難受,嚴重的話還會導致脂溢性皮炎。
值得注意的是,成分表中竟然還有“甲基氯異噻唑啉酮”,歐盟已經限制使用此款成分,這個成分它是經過化學工藝提煉的,也可以看成是一種防腐劑,但它的致敏性很高,且有一定致癌性,如果使用它會導致頭皮瘙癢,然后出現脫屑的問題。

但就是這款含有這么多危險成分的洗發水,卻大肆宣傳可以滋養護發,豐盈水潤,烏黑發質,去屑止癢,改善發質和燙染修護。
據調查,敬修堂黑靈芝首烏洗發水在淘寶平臺的詳情頁面還宣傳此款產品可使白發生黑發。但是宣稱具有白轉黑作用的這類產品明顯屬于特殊化妝品類,但是此款洗發水是普通化妝品。

顯而易見,上述宣傳材料涉嫌虛假宣傳,根據我國《反不正當競爭法》第八條規定:經營者不得對其商品的性能、功能、質量、銷售狀況、用戶評價、曾獲榮譽等作虛假或者引人誤解的商業宣傳,欺騙、誤導消費者。根據我國《廣告法》第五十五條:違反本法規定,發布虛假廣告的,由市場監督管理部門責令停止發布廣告,責令廣告主在相應范圍內消除影響,情節嚴重的可以吊銷營業執照,并由廣告審查機關撤銷廣告審查批準文件、一年內不受理其廣告審查申請。
但是,值得一提的是,在淘寶平臺對敬修堂黑靈芝首烏洗發水的產品參數均是國妝特字G20090026,而且經銷商也在其宣傳時都稱此款產品是國妝特字號。然而國妝特字G20090026是敬修堂防脫滋養育發洗發露,并不是敬修堂黑靈芝首烏洗發水,經銷商卻將兩款產品混為一談。


揭底制度 有何特色
最后,我們來了解一下微易新零售的代理制度。根據經銷商小歡(化名)發來的資料,微易新零售是根據兩款主打產品敬修堂防脫滋養育發洗發露俗稱大紅瓶和敬修堂黑靈芝首烏洗發水俗稱小黑瓶分別有兩種制度。
制度一:敬修堂防脫滋養育發洗發露俗稱大紅瓶的代理制度
微易新零售將大紅瓶代理分為VIP,門店代理和區域代理三個級別:
VIP只需消費389元購買3瓶大紅瓶即可成為VIP,復購99元/瓶;
門店代理需繳納14900元且送100瓶大紅瓶,享受進貨價為79元/瓶,銷量達2000瓶獎勵1.5萬;
區域代理需繳納155900元且送100大紅瓶,享受進貨價59元/瓶,銷量達20000瓶獎勵15萬。
除了零售利潤和極差利潤,大紅瓶代理還有分享獎,平級獎,團隊獎,復購獎,具體獎勵政策如下圖:

制度二:敬修堂黑靈芝首烏洗發水俗稱小黑瓶的代理制度
微易新零售將小黑瓶代理分為VIP,門店代理和區域責任人三個級別:
VIP需消費789元購買3瓶小黑瓶即可成為VIP,享受復購價219元;
門店代理需繳納14900元,拿貨50瓶,享受進貨價149元/瓶;
區域負責人需繳納15萬代理費,還需額外繳納9900元,享受進貨價99元/瓶,首次拿貨100瓶。
此外,北京、上海、廣州、深圳旗下的區域代理費需35萬元以上,2年內達成2000瓶,即可享受區域分紅。
除此之外,小黑瓶代理還有招商獎勵,渠道收益和團隊管理獎勵,具體獎勵政策如下圖:

對于上述制度,本平臺也請來了行業專家對其進行分析,該專家指出:三個代理身份條件存在門檻費行為,獎金收益存在多層次團隊計酬行為。
此外,在微易新零售的官方公眾號,還不斷宣傳其“0風險0成本0壓力”。

我國《廣告法》第二十五條對于投資理財類廣告有明確約束:“招商等有投資回報預期的商品或服務廣告,應當對可能存在的風險以及風險責任承擔有合理提示或者警示,并不得含有下列內容:一是對未來效果、收益或與其相關的情況作出保證性承諾,明示或者暗示保本、無風險或者保收益等;二是利用學術機構、行業協會、專業人士、受益者的名義或者形象作推薦、證明。”
后 記
近年來,各種各樣的新零售平臺也是層出不窮,“新零售”已成為零售業界公認的必然趨勢。實際上,新零售是以消費者體驗為中心,以行業降本增效為目的,以技術創新為驅動的要素全面更新的零售。
微易新零售雖然號稱“以用戶為中心”,但是其平臺主打的產品卻質量堪憂,產品還含有害成分,涉嫌虛假宣傳。
那么,“以弘揚國藥精神,傳承百年名族品牌”自詡的微易新零售涉嫌虛假宣傳產品功效,是否會引起其戰略合作的廣州白云山敬修堂藥業股份有限公司的整改重視呢?致力于打造中國洗護品牌孵化第一平臺的微易新零售未來會如何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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