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晉城二審宣判一起“卓訓網”傳銷案件!
發布: 2021-04-13 12:55:32 作者: 佚名 來源: 利箭在出擊

昨天(4月12日),“卓訓網”投訴本號一篇文章《互聯網+智慧教育=傳銷?山西破獲“卓訓網”傳銷案》,并且這篇文章已經被投訴了一次,騰訊公司不予支持投訴,目前投訴理由是:中國12309檢察網沒有“卓訓網”案件的公布,那么官方究竟有沒有公布呢?

請在12309中國檢察網上搜索“卓訓網”,就彈出了這個頁面,因此是有的!

3月23日,山西省晉城市中級人民法院在中國裁判文書網公布了一起“卓訓網”傳銷案件的二審裁定書,案號:(2021)晉05刑終33號,利箭在行動從裁定書中獲悉:



原判認定:
(一)被告人呂某霞、崔某勝、王某龍、侯某善、侯某霞、史某娥、茹某太、王某29、曹某4組織、領導傳銷活動事實
2013年初,伊某1為牟取非法利益,通過租用河南省鄭州景安網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網絡服務器,搭建“卓訓網”。2013年8月在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豐臺分局注冊成立北京卓訓世紀文化傳播有限公司,編造、歪曲國家政策,虛構投資項目,掩飾真實獲利來源,利用卓訓網先后運營“1+6”模式、三級提成、二級提成等傳銷模式。以提供“互聯網+智慧教育”服務活動為名,拉人頭發展下線,要求加入者繳納3000至24000元不等的入門費用,分別獲得卓訓網普卡、金卡、鉆卡和VIP卡會員資格,以發展人員的數量及收取的會費作為返利依據,并將會員管理層級由低到高分為主管、經理、總監和董事等不同角色,直接和間接推薦均可獲得新會員注冊費不同比例的推薦獎勵、管理獎勵和代理提成。

據被告人崔某勝供述:卓訓公司注冊地址在北京,但是它的實際運營中心在河南省洛陽市。卓訓公司成立到2017年8月是三級分銷三級提成,2017年8月到2018年1月是二級分銷二級提成,2018年1月以后是一級分銷一級提成,提成是按照學員級別的不同給不同比例的獎勵,普卡是10%,金卡是16%,鉆石是18%,VIP卡是20%。不論管理級別,只要拿出500萬的業績就可以直接成為董事。卓訓公司只對董事有獎勵,按全公司每月新增業績的百分比給董事分紅。
被告人曹某4供述:2018年年初,我聽說在河南南陽,卓訓公司組織開會的人被當地的公安機關抓了。隨后北京卓訓公司為了逃避公安機關的打擊,將之前的模式改成了直接推薦提成,也就是直推。我心里也感覺到這個卓訓公司有點不正常.......
卓訓公司的主要業務就是推廣學員,山東省蒙陰縣市場監督管理局行政處罰決定書:證明北京卓訓世紀文化傳播有限公司因傳銷被行政處罰。
2013年初,被告人呂某霞經伊某1介紹注冊為卓訓網會員后,直接、間接發展被告人侯某善、崔某勝、侯某霞、史某娥、王某29、茹某太、王某龍、曹某4等人加入卓訓網。受北京卓訓世紀文化傳播有限公司指使,被告人呂某霞、侯某善、崔某勝、史某娥于2015年4月在陽城縣縣城設立卓訓代理服務中心發展卓訓網會員。2017年4月,被告人呂某霞、崔某勝、史某娥等人成立晉城子訓文化傳播有限公司。2018年5月,被告人崔某勝、史某娥、茹某太和王某29等人從子訓公司析出,成立山西懿訓商務服務有限公司。被告人呂某霞等人通過公司化運作,管理線下23個縣級代理中心,依托卓訓網,引誘陽城縣及周邊地區人員加入,形成20個層級上下推薦關系,共發展會員1100余人,涉案金額37935000元。
經鑒定,截至2018年12月5日,呂某霞下線19級1128人,獲利245589.78元。崔某勝下線16級635人,獲利232325.44元。王某龍下線7級40人,獲利108071.70元。侯某善下線16級410人,獲利327825元。侯某霞下線15級273人,獲利628276.07元。史某娥下線12級318人,獲利772073.30元。茹某太下線11級174人,獲利488480.28元。王某29下線15級144人,獲利337069元。曹某4下線13級135人,獲利122346元。
判決:
1、被告人呂某霞犯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判處有期徒刑2年6個月,并處罰金2萬元。
2、被告人崔某勝犯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判處有期徒刑2年6個月,并處罰金2萬元。
3、被告人王某龍犯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判處有期徒刑2年6個月,并處罰金2萬元。
4、被告人侯某善犯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判處有期徒刑2年,緩刑3年,并處罰金1.5萬元。
5、被告人侯某霞犯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判處有期徒刑2年,緩刑3年,并處罰金1.5萬元。
6、被告人史某娥犯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判處有期徒刑2年,緩刑3年,并處罰金1.5萬元。
7、被告人茹某太犯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判處有期徒刑2年,緩刑3年,并處罰金1.5萬元。
8、被告人王某29犯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判處有期徒刑2年,緩刑2年6個月,并處罰金1萬元。
9、被告人曹某4犯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判處有期徒刑2年6個月,緩刑3年6個月,并處罰金2萬元。
10、 隨案移送的卓訓網宣傳資料、協議、期權證、360學習卡、各類統計表、名單、記賬資料、明細、收據、金稅盤、現金支票密碼器、K寶、印章、筆記本、工作證、胸牌、呂某霞名片、身份證復印件、皮包、筆記本電腦、錄像主機、硬盤、U盤等物品予以沒收。
11、 扣押于晉城子訓文化傳播有限公司位于陽城縣鳳凰東街新華書店3樓辦公場所的桌子16張、轉椅1把、長椅2把、椅子95把、鐵皮柜2個、沙發3個、茶幾4張、演講臺1張、木質吧臺2組、音響6個、音箱1個、衣裳38套、驗鈔機1臺、顯示屏2個、投影1個、視頻控制器1個、空調2臺、公放2個、發射器1個、關公像1個、飲水機2臺、小電扇1臺、電腦2臺、打印機1臺等物品,予以沒收,由扣押單位上繳國庫。扣押于山西懿訓商務服務有限公司位于陽城縣鳳城鎮鳳凰東街開福寺3樓辦公場所的木質辦公桌5張、木質椅子7把、椅子2把、塑料凳110個、文件柜2個、保險柜1個、鐵皮貨架4組、木質單人茶幾1個、木質茶幾2個、黑皮單人沙發2個、黑皮3人沙發1個、木質演講臺1個、飲水機2臺、空調4臺、顯示屏1個、電視機1臺、電腦1臺、打印機1臺、葡萄教育產品1套、360學習卡81400張、卓訓網3080票45張等物品,予以沒收,由扣押單位上繳國庫。
12、扣押在案的違法所得十七萬一千五百七十七元五角予以沒收,上繳國庫。
13、凍結在案的被告人崔某勝中國農業銀行賬戶內存款八萬六千九百一十四元二角予以沒收,上繳國庫。
14、隨案移送的十四張銀行卡發還被告人侯某霞、四張銀行卡發還被告人崔某勝,扣押在案的手機10部分別發還九被告人和張某2。
一審宣判后,呂某霞、王某龍不服,提起上訴,。
晉城市中級人民法院認為原判認定事實和適用法律正確,量刑適當,依法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法網恢恢疏而不漏,早知今日何必當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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