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匯天眼曝光:資金盤GCG鉅富金融參與傳銷發展達400人最終獲刑!
發布: 2021-04-09 11:37:49 作者: 佚名 來源: 外匯天眼APP

還記得GCG鉅富金融嗎?

這個GCG ASIA鉅富就是典型的外匯資金盤,在2019年的3月底,印度尼西亞公安部商業罪案調查處正式發出官方通告,稱打著“外匯交易”旗號的GCG Asia鉅富金融集團觸犯了印尼監管條例372條,正式將其定性為有詐騙性質的“龐氏騙局”。警方隨即開始追查這個投資詐騙組織,并鎖定了幾個GCG Asia核心骨干及參與者的銀行賬戶。

根據如上圖所示的印尼警方公告可知:
警方接獲多起投訴,調查顯示GCG Asia涉嫌違反外匯投資等相關活動;收到瑞士知名外匯經紀商杜高斯貝(Dukascopy Bank)的官方警告信,信中控訴GCG Asia未經授權許可,濫用該銀行標志進行不合法的詐騙行為;印尼金融監管局已公告大眾,GCG Asia未持有相關金融牌照,且不允許在該國進行外匯投資等活動,并將該公司列入黑名單;英國FCA、香港SFC等監管機構已將GCG Asia列入黑名單;.受害者控訴GCG Asia不兌現承諾,投資者入金后無法取出本金;GCG Asia的運營模式屬于龐氏騙局,觸犯了372KUHP法律;提醒公眾勿參與GCG Asia投資活動。
一時間,GCG ASIA鉅富可謂賺足了關注,老板邱富豪似跳梁小丑一般在東南亞騙了個遍,吃遍了各個國家的詐騙警告,極大地滿足了其與生俱來的表演欲。2019年5月17日,其甚至不惜把自己送進監獄走了一遭。

同樣,GCG鉅富金融的金字塔騙局也波及到了國內,有成千上萬的投資者陷入了GCG的陷阱里,其中隨著GCG的崩盤、老板邱富豪入獄之后,在國內參與發展下線的經紀人也遭遇了警方的逮捕。
國內GCG鉅富金融最新消息:
近日,由大新縣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的被告人黃某涉嫌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一案,經大新縣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被告人黃某被判處有期徒刑5年10個月,并處罰金30萬元,追繳違法所得30萬元。

據悉,2018年,作為按摩店老板的黃某經某顧客介紹,注冊了GCG鉅富金融平臺會員并進行投資。黃某知道該平臺是以發展會員人數作為返利依據后,向顧客鼓吹投資該平臺穩賺不賠,引誘顧客投資,以“拉人頭”的方式大肆發展會員,騙取財物。至案發時,黃某已發展的下線會員有436人,下屬層級達8級,從中非法獲取返利費達30萬元。
大新縣人民檢察院指控,被告人黃某利用GCG鉅富金融平臺炒外匯為名,大肆發展下線會員進行投資,騙取財物,組織、領導傳銷活動,情節嚴重,應當以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追究其刑事責任。并根據其坦白、認罪認罰情節,提出具體的量刑建議。
大新縣人民法院經審理認為,公訴機關指控的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指控的罪名成立,量刑建議適當,應予采納,遂作出上述判決。
總結:
在老板邱富豪鋃鐺入獄之后,還有鉅富殘留的余黨還在謀劃繼續行騙——設立數字銀行等,最后也不了了之。資金盤的最終結局只會是崩盤,而參與其中的無論是主犯還是經紀人都逃不過法律的制裁,不要妄想任何不義之財和天上掉餡餅的美事,面對任何高利潤高收益的話術需時刻保持清醒。
最后外匯天眼提醒廣大投資者,在進行外匯交易前,一定要對平臺進行多方面的考慮,
如遇到無法判斷的外匯平臺,可在外匯天眼APP中進行查詢,平臺真假,一查便知~
查看心情排行您看到此篇文章时的感受是:
支持
高兴
震惊
愤怒
无奈
谎言
枪稿
不解
搞笑
无聊
标题党
0
顶一下0
踩一下
顶一下0
踩一下
今日新聞頭條
我也說兩句
已有評論 0 條 查看全部回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