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食品號稱具有醫療作用,隆福佳人因虛假宣傳行為遭罰后依然故我?
發布: 2021-03-25 10:21:42 作者: 佚名 來源: 微商電商內參

據《中藥大詞典》記載,沙棘具有很高的藥用價值,并且擁有人體生命元素中不可或缺的營養元素。沙棘,這種生長在極其惡劣環境下的植株,依靠自身的光合作用汲取土壤養分,讓它擁有了其他植物無法比擬的營養成分和藥用成分,因此被稱為“VC之王、水果之冠”。在這樣的理論支撐下,我國保健品市場中出現了大量帶有沙棘成分的食品品牌,近來備受爭議的隆福佳人也是其中之一。
隆福佳人旗下產品被包裝出了哪些功效?該公司因何遭到重慶市渝中區市場監督管理局的行政處罰?相關獎金制度有何亮點?隆福佳人涉傳案的審理進入到了哪一個階段?“偽造公章事件”的影響會有多么惡劣?“女子包裝成土豪詐騙89.5萬元獲刑十年一個月”這起事件與隆福佳人有何關聯?

壓片糖果,虛假宣傳
據官方公眾號介紹,重慶隆福佳人生物科技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簡稱“隆福佳人”,該公司是一家集膳食營養補充劑原材料種植、生產以及膳食營養補充劑系列產品銷售為一體的綜合性生物科技集團。
經查,重慶隆福佳人生物科技集團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15年6月17日,曾用名重慶隆福佳人生物科技有限公司、重慶隆福佳人生物科技集團有限責任公司,法定代表人唐明珍,股東有冉劍、胡譽川、唐明珍、劉健萍、張軍、鄔玉蘭、牟紹鳳、范葉、唐偉,注冊資本10億元,據2019年度報告顯示,該公司股東的認繳出資時間都到了2047年12月,參保員工為0人。

在公司管理層方面,董事長為冉劍、副董事長為胡譽川、總經理為唐明珍、監事會主席為劉健萍、監事為鄔玉蘭、職工代表監事為熊元淑、市場運營總監為彭美紅。說到17歲就開始創業的董事長冉劍(1971年1月13日生人,住重慶市渝中區),掛在這位出生在重慶酉陽的七零后頭頂上的光環可謂眾多:重慶隆福佳人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創始人、重慶市維護企業權益協會理事會副會長、北京民營經濟發展促進會副會長、中國管理科學研究院特約研究員、中國西促會經濟貿易研究院副院長、北京民營經濟發展促進會微商工作委員會主任、中國管理科學研究院企業管理創新研究所學術委員。

而至于冉劍拿到手里的與中國管理科學研究院有關的職務意味著什么,“中管院”這個單位到底靠不靠譜,微商電商內參曾在題為《“秒淘惠新商業研究中心”含金量幾何,中管院早已負面纏身》的報道中有所提及,此處不多贅述。

眼下,冉劍還是青海隆福佳人農業產業化有限責任公司(曾用名:青海丹噶爾農業產業化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該公司曾因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淪為被告,本案最終以原告撤訴而告終。

說完了公司背景,再聊聊產品。

據官網顯示,隆福佳人目前旗下已發展出多款產品,比如“隆福佳人瑪咖片”、“隆福佳人沙棘原漿“、“隆福佳人沙棘果汁”和“隆福佳人螺旋藻精片”等,在推廣人員阿亮(化名)提供的宣傳材料當中,我們看到了隆福佳人瑪咖片所含有的瑪咖成分被包裝出了多種功效。

而事實上,該產品僅為壓片糖果,屬于普通食品,當非保健食品廣告宣傳保健功能時,可依據《廣告法》第九條第(十一)項的規定以及《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規定禁止的情形對其定性。食品廣告宣傳保健功能,是對其性能和功能的一種描述!稄V告法》第二十八條第二款第(二)項規定,商品的性能、功能與實際情況不符,對購買行為有實質性影響的,可以認定為虛假廣告。非保健食品廣告宣傳保健功能,是對食品本身性能和功能的虛假描述,容易引起消費者的誤解,可以虛假廣告對其定性。至于其他如預防疾病的作用,對此,《食品廣告發布暫行規定》第七條指出:食品廣告不得直接或者間接地宣傳治療作用。
關于另外一些產品的宣傳,也顯得尤為夸張。

(圖片來源:推廣人員的朋友圈)
在這位推廣人員的朋友圈中,能證實隆福佳人旗下產品之功效的“案例”也是隨處可見。

讓產品消費者現身說法的案例,也見諸于某視頻平臺。

行政處罰,罰款六萬
常言道,常在河邊走哪有不濕鞋,如此夸大宣傳產品功效,最終為該公司招致來了有關監管部門的關注,2020年12月16日,該公司終因違反《廣告法》第十七條規定的行為,而遭到重慶市渝中區市場監督管理局處罰。行政處罰決定書文號: 渝中市監處字(2020)219號。

據相關行政處罰決定書介紹,2020年5月25日,該局接到市民舉報稱重慶隆福佳人生物科技集團股份有限公司涉嫌虛假宣傳,宣稱該公司所售食品具有改善疾病功能,同時,另有市民舉報該公司涉嫌傳銷。
同年6月10日,該局執法人員在現場檢查中發現,該公司在其經營場所的海報、公司網站中,有將該公司銷售的食品宣稱具有預防、改善疾病的功能的廣告。經查,隆福佳人公司在其公司墻上張貼有“螺旋藻精片”的宣傳海報,其上有“憑借多年的科學研究成果的功能性保健食品”字樣,調查該產品信息發現,該產品外包裝無保健食品標識與批準文號,生產單位為:云南滇珍寶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昆明分公司,食品生產許可證編號:SC13153011128772,食品類別:其他食品、茶葉及相關制品、水產制品、蔬菜制品,顯然,“螺旋藻片”屬于水產制品,而非保健食品。

執法人員現場檢查時在該公司網站發現:該網站有四個“病歷分享”的介紹,其中有乳腺癌患者食用瑪咖、螺旋藻之前和之后的對比照片,有“食用了最佳搭檔品牌產品一年左右,讓他遠離了病魔,恢復了健康……”等文字說明,經詢問該公司行政副總裁李新瓊,該公司的“最佳搭檔品牌產品”是“隆福佳人瑪咖片”和“隆福佳人螺旋藻精片”。經調查,該兩種產品均為食品。“隆福佳人瑪咖片”為壓片糖果,“隆福佳人螺旋藻精片”為水產制品,無疾病預防、治療功能。
另有三個案例分享(2位糖尿病患者,1位青春痘女子)的照片和文字說明,其上均有食用“瑪咖螺旋藻”之前和之后的對比照片和文字說明,宣稱糖尿病患者食用上述產品后身體恢復了健康。當事人未提供相關案例人員的病歷信息,無法考究案例真實性,且廣告費無法統計處理。該公司現場有牌匾展示,其上有“2016中國最具創新力企業”字樣,經查,該牌匾為該公司參加“創新中國——中國企業創新論壇2016年年會”時獲得。該公司提供有參會回執單,發牌單位為“中國生產力協會創新推進委員會”,該牌匾的頒發依據、合理性、合法性有關部門已發函由當地市場監管部門調查處理。
根據以上查明的事實,重慶市渝中區市場監督管理局于2020年9月10日依法向當事人送達了《行政處罰聽證告知書》(渝中市監聽告字[2020] 102號)。當事人于兩天后提出聽證申請,10月12日,該局依法舉行聽證。聽證中,當事人提出以下意見:一、當事人不存在行政違法的動機和行為,沒有違反《廣告法》第十七條規定,重慶市渝中區市場監督管理局認定的事實錯誤及法律錯誤;二、重慶市渝中區市場監督管理局擬處罰“130000元”缺乏事實和法律法規依據;三、當事人單位殘疾人、退伍軍人多,且受疫情影響,公司經營困難。當事人希望免予處罰。
針對當事人提出的意見,聽證主持人認為:當事人對食品的廣告宣傳涉及疾病治療功能,應當按照《廣告法》第五十八條第一款第二項的規定予以處罰。本案事實清楚、證據充分、定性準確、適用依據正確,程序合法。對當事人提出的公司系殘疾人創辦,雇傭殘疾人較多,殘疾人創業不易,且今年受疫情影響經營困難的理由,予以采納。建議依據《市場監管總局關于規范市場監督管理行政處罰裁量權的指導意見》第七條第三款第六項的規定,給予當事人減輕處罰。
因當事人發布涉及疾病治療功能的廣告的行為違反了《廣告法》第十七條第一款 “除醫療、藥品、醫療器械廣告外,禁止其他任何廣告涉及疾病治療功能,并不得使用醫療用語或易使推銷的商品與藥品、醫療器械相混淆的用語”的規定,最終,重慶市渝中區市場監督管理局決定如下:1.責令立即停止違法行為;2.罰款60000元。
在近期出現在大眾視野之內的“隆福佳人開心購”微信小程序(該商城于2020年11月11日上線)中,還有不少與沙棘有關的產品正在銷售,比如隆福佳人沙棘原漿和隆福佳人沙棘果汁,而這兩款產品也是普通食品。

但據推廣人員于朋友圈里曬出的宣傳圖片顯示,圍繞著隆福佳人旗下產品的虛假宣傳現象仍然存在。

在本篇報道中,我們了解到了隆福佳人的公司背景,以及有關處罰事件的前因后果,在下篇報道中,我們將主要關注的是隆福佳人的模式具有哪些特點,以及“偽造公章事件”的來龍去脈,請繼續關注微商電商內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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