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聯網理財創業 警惕“網絡傳銷”陷阱
發布: 2020-10-21 10:01:58 作者: 陳燕玲 來源: 湛江新聞網

每當談到傳銷,許多人印象中會出現“非法拘禁、限制人身自由、金字塔、團隊計酬”等詞匯。傳銷的出現嚴重擾亂了市場經濟秩序,對社會穩定造成巨大的危害,同時還侵害了廣大群眾合法權益甚至人身、財產安全,嚴重敗壞社會倫理道德。
傳銷的法律概念是指組織者或者經營者發展人員,通過對被發展人員以其直接或者間接發展的人員數量或者銷售業績為依據計算和給付報酬,或者要求被發展人員以交納一定費用為條件取得加入資格等方式取得利益。基本意思即傳銷的首腦或者上線會要求你先繳納一定的費用,成為其會員,然后要求你去發展下線,而你所得收入高低主要來自你能夠發展下線的數量以及你下線銷售業績為依據進行計算。
近年來,隨著經濟技術的發展,互聯網金融快速崛起,互聯網理財越來越受到群眾的認可,傳統的限制人身自由等方式的傳銷已不再是主流,傳銷組織者開始通過互聯網金融及其他交際工具,利用信息的不對稱性,打著做電子商務、網上創投、網上股權投資、微信營銷、微商、虛擬貨幣、金融互助、慈善救助、免費旅游等前沿科技、潮流的幌子,通過建立電商網站、與互聯網巨頭聯盟、打造噱頭互聯網概念等來包裝自己,以微信支付、支付寶、網絡銀行以及其他支付工具為資金流轉工具搞新型網絡傳銷。
網絡傳銷既保留傳統傳銷活動的組織結構與盈利模式,又吸收了互聯網平臺傳播快捷、隱蔽性強的特性,其危害性更大。一方面,傳銷參與者由于普遍缺乏金融常識和金融風險教育,網絡傳銷可通過借助網絡的力量,誘以高昂的收入、低門檻會員巨幅優惠及拉入新人的巨額返利來吸引民眾參與,致使受害面更廣;另一方面,傳銷組織者經常打一槍換一個地方,可以迅速重新建立網絡傳銷平臺實施詐騙,滲透深度更深且難以消滅,給社會公共財產造成了嚴重損失。
網絡傳銷的生存土壤主要有三方面。一是隨著互聯網金融的高速發展,我國網民數量快速提升,投資理財越來越得到居民的接受,這給傳統傳銷的滲透提供了合適的溫床;二是我國居民個人可支配收入的增加,為大家搞投資理財提供了有力條件;三是受個人逐利心影響,面對低門檻高收入、高回報的誘惑,更容易讓投資者深陷其中,難以“破局”。
網絡傳銷雖然開展的方式多種多樣,騙術也更加高明,但無論其方式如何變化,如何偽裝,其本質仍然是一種龐氏騙局,始終具備以下核心內容:
1. 交納入會費或通過購買產品的方式變相交納會費,然后取得團隊計酬與發展下線的資格;
2. 通過“拉人頭”來發展下線,然后按照一定的規律建立團隊層級;
3. 上線可以發展下線的人數以及所發展下線的銷售業績為依據計提報酬和返利。希望廣大群眾進一步加深對傳銷的認識,提高對新型互聯網金融傳銷的防范意識,避免錢財受損。如發現涉嫌傳銷行為有關線索,請及時向市場監督管理部門舉報或向公安部門報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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