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心,多家微商涉嫌傳銷被查
發布: 2020-07-28 09:48:45 作者: 佚名 來源: 反傳君

2012年,微信推出朋友圈這一功能起,在朋友圈分享吃喝玩樂、生活瑣事,逐漸成為人們社交的重要一環。隨之而來的,是對朋友圈商業價值的摸索。海外代購、化妝品、閑置產品、食品、奢侈品的廣告開始在朋友圈蔓延。到2013年,在微信賣貨的群體不斷壯大,“微商”這一名詞隨之誕生,這一年也被許多人稱為“微商元年”。

大量微商涌現的背后,是隨之展現在人們面前的行業亂象。微商們探索出了多層級代理模式,微商傳銷、朋友圈造假、三無產品等問題頻發。今天我們就來盤點下,最近幾家涉嫌傳銷被查處的微商!
斑美拉
7月15日,李旭反傳銷團隊獲悉,南充市順慶區人民法院開庭審理一起傳銷案件,被告人唐某、蔣1、羅某、蔣2在取得斑美拉公司的特級代理后,通過“口口相傳”、在微信朋友圈發布廣告、建立各自的斑美拉公司特級微信群、在南充市順慶區租賃的辦公地點召開斑美拉公司產品招商會和培訓會等方式對外宣傳介紹斑美拉公司產品及發展下線代理。根據本案事實、性質、對于社會的危害程度以及四被告人所具有的法定、酌定量刑情節,悔罪表現,本院決定對被告人唐某、蔣1、羅某減輕處罰,對被告人蔣2從輕處罰,并對四被告人宣告緩刑。依照相關法律之規定,四被告人判處有期徒刑二年十個月,緩刑三年至十個月,緩刑一年;并處罰金的刑罰。
阿嫲工坊

致青春
6月24日,中國裁判文書網發布了一則有關廣州俏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的行政裁定書。裁定書顯示,鐘祥市市場監督管理局于2020年6月2日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關于申請鐘祥市人民法院對廣州俏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涉嫌傳銷資金予以凍結的決定》。

蒙牛晚上好微商涉嫌傳銷蒙牛慢燃牛奶前微商曾因傳銷被罰沒4300萬

蒙牛產品已不是第一次涉足微商。2018年蒙牛曾開發了一款專為微商渠道定制的產品“慢燃纖維奶昔”(以下簡稱“慢燃”),而前“慢燃”微商總代理通過傳銷模式,在短短的7個月內發展會員64836個,吸納5.013億資金,最后被工商局罰沒4300多萬元,最后留下市場一地雞毛,代理商哀鴻遍野。
微商千漾

上海市金山區市場監督管理局表示,上海千漾生物發布的廣告內容,對于其公司產品和服務的內容描述與實際情況不符,對購買行為具有實質性影響,上述行為違反了《廣告法》第四條第一款的規定,并構成了《廣告法》第二十八條第二款第(二)項發布虛假廣告的違法行為。
vimi薇迷涉嫌傳銷被凍結賬戶

《湖北省通城縣人民法院執行裁定書(2020)鄂1222執保1號》該裁定書顯示,,2020年3月20日,湖北省通城縣人民法院裁定申請執行人通城縣市場監督管理局在查處被執行人芮言生物、上海芮言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寧波薇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王波濤、羅小珍、顧佳英、周文捷、呂琳、羅秧秧、邱秀清、許穎、張筠嵐、蔡婷婷、王良鐘等十一人傳銷一案,申請保全的銀行賬戶如已凍結。
因傳銷被罰50萬 薇薇國際、薇薇朵依舊未收手
執法部門也多次對薇薇國際出手。濱州市工商局曾發出過處罰決定書,對“薇薇國際”的傳銷行為進行罰款。根據這份2018年1月9日的處罰文件,山東瞻琳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利用三三復制發展人員的方式從事經營活動。“薇薇國際”在通過收取費用發展會員并以發展的會員數量及其繳納的費用為依據計算報酬的方式開展經營活動傳銷,最終,“薇薇國際”被罰款50萬元。2019年6月21日,山東省菏澤市牡丹區市場監督管理局以違法廣告、非法傳銷兩案,對山東薇薇朵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正式立案調查。
更為令人驚訝的是,“薇薇國際”負責人陳琳居然是服刑人員。2016年11月8日,菏澤市公安局某派出所接報警稱在菏澤水岸嘉園西門有一群人正在打架,民警趕到后陳琳撕扯、抓撓協警并扇了其臉上一巴掌。這里的當事人陳琳就是香港薇薇國際有限公司的董事長,在現場參與此事的還有一個名叫陳書安的人。最終,陳琳、陳書安等人被提起公訴,兩人均被判處有期徒刑二年緩刑三年,自2018年開始進行服刑。
然而,哪怕是服刑期間涉嫌傳銷案件,哪怕是執法部門一而再再而三對薇薇國際進行調查、處罰,陳琳等人依舊安然無恙的在外活動,甚至公然從事傳銷活動。5月21日,隨著山東薇薇朵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推出“科瘦”減肥藥開啟新的“征程”,執法部門對薇薇國際的系列調查說明已經終結,陳琳等人和薇薇國際安穩落地,執法部門被再一次打臉或將只是時間問題。
青島宇宙水靈子
青島宇宙水靈子公司在沒有“醫療器械經營備案憑證、 醫療器械經營許可證、 醫療器械網絡銷售備案憑證、 互聯網藥品交易服務資格證書、醫療器械網絡交易服務第三方平臺備案憑證”的情況下,假借抗擊疫情的名義,蹭熱度并且還大量的發布在權威媒體上,衛計委在《涉及飲用水衛生安全產品標簽說明書管理規范》第六條提到但凡是小分子團水、負氧離子水、宣稱具有保健功能的涉水產品等都是虛假宣傳。


處罰通知
今年3月18日,青島西海岸新區市場監管局對水靈子虛假宣傳的案件調查終結,要求青島宇宙水靈子生態環境科技有限公司停止違法行為,并將處以罰款。青島宇宙水靈子生態環境科技有限公司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第八條第一款 ‘經營者不得對其商品的性能、功能、質量、銷售狀況、用戶評價、曾獲榮譽等作虛假或者引人誤解的商業宣傳,欺騙、誤導消費者’的規定。”
羽悅本草

由河南省南陽市市場監督管理局于2019年6月10日向南陽市宛城區人民法院申請對羽悅本草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羽悅本草生物)涉嫌傳銷的金融機構資金賬戶及其利用金融機構轉移資金的相關資金賬戶予以凍結,本院依法進行了審查,現已審查終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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