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惕社交電商觸碰傳銷紅線
發布: 2020-07-10 09:28:28 作者: 邵魯文 楊文 來源: 新華社

今年4月,煙臺市民王愛青被親戚拉進了多個微信群,通過群內鏈接購買商品可以返利,但最近微信群管理員開始鼓勵大家發展下線。王愛青認為,原本用來購物的微信群開始變了味兒。
近年來,通過微信、QQ群以及相關App等社交軟件購買商品在一些消費者中流行,被稱為社交電商模式。但調查發現,有的社交電商盈利重點不是實際的商品或服務,而是通過拉人頭發展下線、收取人頭費等獲利。
據了解,近兩年,在QQ群、微信群等社交平臺上,有的群組通過分享商品引導成員購買,并伴有誘人的返利和發展下線的獎勵,吸引了不少消費者。
在一個名為“電商內購返利互助群”的QQ群,群內上百個成員幾乎無人購買商品,群主主要是鼓勵成員發展下線,讓下線通過商品鏈接購買商品,以此獲得獎勵。鏈接商品大多為面膜、衛生紙、零食等,價格在10元到50元不等。
在一些消費投訴平臺上,不少消費者投訴一些社交電商App存在虛假宣傳、鼓勵拉人頭等行為。有消費者投訴一款名為“拼購App”的應用,稱其慫恿會員發展下一級代理,不斷拉人頭進去充值,充值數目越大傭金越高,認為該App涉嫌傳銷和非法集資。
一款App的客服人員說,人頭數與用戶獲利掛鉤是平臺的核心玩法,不同層級之間收入差距很明顯。只要發展的下線層級達到3級以上,每個月收益保底3000元。而且還能與眾多下線形成團隊,獲得20%到30%不等的額外團隊收益獎金。
一些地方消協提醒,社交電商App的套路,最開始是銷售商品實物或服務,通過發展下線產生的銷售業績作為上線計酬或返利依據。但隨著下線越來越多,所謂的收益更多是以拉人頭或收取入門費為依據。因此一些人專門以此牟利,打著推廣商品獲得返利的名義拉攏下線,并開發出機器人工具,實現對下線的“管理”。
針對一些社交電商平臺拉人頭、收入門費等行為,多地市場監管部門以涉嫌傳銷進行查處。
山東臨沂市市場監管局工作人員表示,市場監管部門查處的相關案件中,涉案企業利用互聯網平臺和社交網絡發展會員或代理,最終形成多個層級,這種經營行為違反了禁止傳銷條例第七條的規定,構成組織策劃傳銷行為。
專家建議,應加強對社交電商平臺的規范,嚴防傳銷滋生。山東王寧律師事務所律師馬金友說,根據國務院頒布的禁止傳銷條例,只要有拉人頭、交入門費、層級計酬等特點的行為就涉嫌傳銷。執法部門在發現和查處的同時,應及時發布預警信息,將相關平臺列入黑名單。
山東省消費者協會副秘書長尹強民說,消費者要加強防范意識,不要輕信平臺宣傳的高額收益承諾,對拉人頭、收益與下線掛鉤等情況,更要提高警惕,防止落入傳銷陷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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