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用“APP”發展下線多層返利?這是傳銷!五華這男子已經栽了
發布: 2020-04-08 10:44:53 作者: 王麗莉 來源: 五華新聞

五華男子李某加入一家以發展人員數量為返利依據的公司,發展下線87人,騙取錢財,最終被五華法院以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判處有期徒刑二年,并處罰金20000元。
2016年6月期間,李某通過網絡下載河源市一智能科技公司的APP,并注冊成為會員。該公司以高額回報為誘餌,引誘參加者購買廣告寶,并以購買廣告寶的推薦與被推薦關系形成層級關系,且以直接或間接發展人員的數量作為返利依據,引誘參加者繼續發展下線,騙取財物。加入該組織后,李某處于整個網絡推薦關系中的第2層,其下線層級為7層,直接或間接發展賴某、鄭某等87人。
法院審理后認為,李某目無國法,以非法牟利為目的,通過注冊加入上述公司傳銷網絡組織,后積極通過推薦介紹,擾亂經濟社會秩序,已構成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遂依法作出上述判決。
今日新聞頭條
我也說兩句
已有評論 0 條 查看全部回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