茅臺正式回應“不老酒傳銷案”,稱是舊聞,班子成員早已重新調整
發布: 2020-02-11 08:54:44 作者: 佚名 來源: 五谷財經

2月9日晚間,貴州茅臺在官方微信上發布了題為“茅臺保健酒業公司回應“茅臺不老酒傳銷案”:純屬舊聞新炒”,這也是事件發酵以來的首次官方回應。

近日,中國裁判文書網披露的《吳某2、楊某1組織、領導傳銷活動二審刑事裁定書》顯示,2018年4月13日,貴州省黔西縣人民法院一審判處19人犯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其中1人被免于刑事處罰,其余18人被判處有期徒刑六個月至五年六個月不等,涉案金額在4億元以上。
宣判后,6原審被告人服判未上訴,另13名原審被告人不服,提出上訴。2018年7月17日,貴州省畢節市中級人民法院終審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判決書顯示,2015年7月,被告人楊某2在貴州省仁懷市從事茅臺不老酒(建廠30周年紀念版)銷售工作期間,與馮某結識了時任貴州茅臺酒廠(集團)保健酒業銷售有限公司(下稱“茅臺保健酒業公司”)市場部副經理吳某1(另案處理)。
后馮某提出以“茅臺保健酒業公司轉型做電商直銷”為幌子,在仁懷市利用其設計的“雙軌制”會員積分返利銷售模式,并通過其提供的“海峽兩岸”網絡銷售系統(××)進行傳銷活動,被告人楊某2與吳某1表示同意。三人遂以銷售茅臺保健酒業公司的“茅臺不老酒”及“海峽兩岸”產品為幌子以上述模式進行傳銷活動。
被告人楊某2利用網絡銷售系統迅速發展會員,并組建銷售團隊銷售產品。同時,吳某1邀約時為茅臺保健酒業公司員工的邱某(另案處理)與被告人張某某(時系茅臺保健酒業公司銷售人員)負責收取會員繳費、管理銷售系統后臺等工作。期間獲利按吳某1、張某某、邱某40%,楊某2占30%,馮某占30%的比例進行分配。
公開資料顯示,茅臺保健酒業公司系茅臺集團(貴州茅臺母公司)的全資孫公司,這兩年來的業績發展較為迅速。

由于涉案金額巨大,且茅臺保健酒業公司又是茅臺集團的全資孫公司,因此,報道發布之后,便引發了資本市場的高度關注,國內主流媒體也紛紛予以轉載。
“案子是真實的,當年就判了,而且當事人5年刑期都快滿了”,茅臺保健酒業公司一位分管營銷的總經理助理說。
茅臺保健酒業公司董事長王開馥稱,茅臺集團2017年已對茅臺保健酒業公司班子成員進行了重新調整,保健酒業公司也實行了一系列革故鼎新的改革,從“驚蟄計劃”到轉型發展、重塑品牌,再到市場大走訪,公司面貌已煥然一新。
他說,少數媒體故意把2019年“茅臺不老酒”銷售收入破億的業績揉到這篇文章里,非常不厚道。
2019年12月22日,以“牢記初心、堅定信心、勠力同心、奮進共贏”為主題的2019年度茅臺保健酒業公司全國經銷商聯誼會舉行。
會議指出,茅臺保健酒業公司經歷了2017年的起航和2018年的蛻變,并在2019年實現了突破。
據悉,2019年以來,茅臺保健酒業公司以營銷工作為中心,全力推動茅臺不老酒品牌建設和市場培育,公司及產品知名度和美譽度得到了極大提升,品牌建設穩中有進、市場建設穩中有好,創歷史最佳銷售業績。
數據顯示,2019年,茅臺保健酒業公司預計實現銷售收入11.50億元,同比增長3.99%;預計上繳稅金3.69億元,同比增長9.53%。這將是茅臺保健酒業公司有史以來最好業績。
“但凡成功且可持續發展的企業,都是一旦定位、定向,就始終保持著定力,一條道走到底。”王開馥表示,這種堅持源于自信,而茅臺保健酒業公司有這種自信。
值得一提的是,作為核心自主品牌的茅臺不老酒打了一個漂亮的翻身仗,這問世25年的優質品牌再次煥發超強生命力,成為茅臺保健酒業公司現有八大品牌中首個過億元的大單品,銷售收入同比增長230%左右。
《五谷財經》獲悉,2020年,茅臺保健酒業公司將對品牌進行收縮管理,淘汰低端、形象差的產品,壓縮現有的產品條碼,提升開發門檻,樹立品牌形象,夯實基礎,打造多個具有影響力的產品。
作為茅臺集團酒業板塊支柱企業之一,2020年,茅臺保健酒業公司提出以“調結構、樹品牌、夯實基礎;大單品、抓動銷,促發展;強隊伍、優服務,勇毅篤行”為指導,努力成為茅臺集團重要增長極的一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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