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歲小伙赴云南見女網友陷傳銷:頭天逛街吃飯次日墜樓身亡
發布: 2019-11-05 10:31:25 作者: 佚名 來源: 澎湃新聞

今年5月,25歲的四川小伙兒黃某從廣東江門前往云南曲靖與女網友見面,當天逛街吃飯后與家人失聯。次日,黃某從傳銷組織窩點墜樓身亡,死因不明。

黃某今年25歲
近日,紅星新聞記者從黃某家屬處獲悉,此案已于5月3日由曲靖市公安局麒麟分局立案,目前案件仍在調查中。
見女網友后破窗墜亡
黃某1994年出生,今年25歲,四川宜賓人,出事前在廣東江門一家電焊廠工作。據黃某姐姐介紹,之前黃某在網上結識了一位女網友,該女網友曾多次邀他到云南旅游。

黃某去云南見的女網友
今年五一假期,黃某從廣州乘坐高鐵前往曲靖,在與女網友見面后的第二天下午,從位于曲靖市麒麟區南關綜合農貿市場附近的一處出租屋5樓破窗墜亡。家屬稱,警方到達后查明該出租屋為傳銷窩點,并在現場帶走部分傳銷人員。
黃女士與弟弟黃某的微信聊天記錄顯示,5月1日下午1點左右,黃某與女網友見面,后兩人“逛了一下午”“腳都走疼了”。當晚9點50分,黃某告知姐姐“剛跟她堂哥吃完飯”。據黃某姐姐講,當時想著到那邊安全了,5月2日就沒有再聯系。

警方立案:被非法拘禁
黃女士介紹說,5月3日早上,黃某家屬接到云南那邊公安局電話說有緊急情況,通知家屬過去,結果到了才知道人已經死了。據家屬提供的警方立案告知書顯示,黃某被非法拘禁一案,符合立案條件,已立為5.02專案偵查。
同為工友的表哥李先生稱,黃某原本計劃在曲靖旅游后于5月5日前趕回江門。他還記得出發那天,黃某中午飯都沒吃就走了。“我問他什么時候回來,他就說3號或者4號。”

立案告知書
“我弟弟25了,還沒耍朋友,我們也挺著急的。之前知道有這個女的,當時沒在意。過完年他告訴我想去云南玩,我不同意。他跟我說是那個女的叫他去的,想到他出社會也幾年了,大不了去了被騙點錢,(所以)身上不給他留太多現金,哪知道命都沒有了。”黃女士告訴紅星新聞記者。
家屬稱死因無定論 傳銷頭目已抓獲
黃某墜樓所在地為曲靖市麒麟區南關綜合農貿市場附近一處6層居民樓內,離麒麟區瀟湘派出所直線距離不足一公里。
據黃女士回憶,“房間里面很簡陋,就一張桌子幾把椅子,沒有床,只有很多人一起睡的地鋪。墜樓的窗戶邊椅子上還有我弟弟的半個腳印。”由于事發后警方封鎖了事發現場,家屬只能通過警方拍攝的錄像了解到出租屋內的情況。

事發樓層
家屬稱,他們從警方處得知,被抓的人稱當時上課黃某情緒比較激動,上完課他們就都出房間了,只留下黃某一個人。門是開著的,聽到聲音才知道人從窗戶出去了。
對此,黃女士表示質疑,“總覺得我弟不是自己跳下去的。他性格比較膽小,在家殺雞他都怕。”
弟弟的墜落地點也讓黃女士不能理解。警方當時給家屬看了事發地的兩段監控視頻,較近的是一個來自旁邊的超市,只能看到墜落地點的畫面,較遠的來自遠處的酒店,“只能看到一個黑影子飛出去。”
紅星新聞在事發后的現場照片中看到,黃某墜落的地方為樓下道路對面的墻根處,現場有大量血漬。黃女士認為,弟弟墜落的地點為居民樓馬路對面的墻角,間距有近10米,如果直接墜下去最多在居民樓前面的空地,而不應是到墻角那里。
5月3日,曲靖市公安局麒麟分局向黃某家屬下達了解剖尸體通知書,通知書上顯示于當日進行尸檢。不過黃女士稱尸檢報告他們至今沒有簽字,邀黃某來云南的網戀女子已于事后被警方抓獲,黃某墜樓原因仍然沒有結論。
今年7月份,家屬曾從當地警方處獲悉公安機關已經抓到傳銷頭目,但案情比較復雜,遲遲沒有結果。黃女士稱只能暫時把黃某的遺體存放在當地殯儀館。
警方:案件有進展會與家屬聯系
據悉,黃某老家為四川宜賓興文縣。黃女士稱,父親2010年去世,母親2004年生病后到現在生活都不能自理。2010年,16歲的黃某就沒有讀書了,在家里待了幾年后曾在昆明上了一年多的班,2017年到的廣東江門,在一家電焊廠工作。
“我媽身體很不好,這件事到現在我都不敢告訴她。我們老家所有人都在幫我隱瞞,就她一個人不知道。”黃女士告訴紅星新聞記者。
國內某反傳銷解救中心負責人告訴紅星新聞記者,傳銷案件往往由于涉案人員多,組織架構復雜,比起其他案件都較為麻煩,破案周期較長。對于黃某的遭遇,他結合以往的經驗來看,屋子里不可能沒有人,一般剛進去的時候會給受害者一個下馬威,黃某可能是剛進去了想跑。女網友把黃某帶進去后會離開,其他人來控制他的自由。
10月30日,紅星新聞記者致電曲靖市公安局麒麟分局了解案件進展,工作人員稱負責該案民警不在,案件有進展會與家屬聯系。此后,記者多次撥打電話,均無人接聽。
今日新聞頭條
我也說兩句
已有評論 0 條 查看全部回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