虛假宣傳:知名保健品牌上海葡萄王被罰一千多萬!
發布: 2019-08-09 15:02:38 作者: 佚名 來源: 中新經緯

7日,據上海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微信公眾號消息,上海市松江區市場監管局接到舉報,反映上海葡萄王企業有限公司(下稱“上海葡萄王”)生產的靈芝菌絲體膠囊的原料與實際不符。
根據調查,上海葡萄王企業構未按注冊的產品配方要求組織生產保健食品、生產經營標注虛假生產日期的食品、生產經營標簽與實際不符的食品的行為,被沒收違法產品,沒收違法所得人民幣228138.01元,罰款人民幣11002169.2元。
公開資料顯示,上海葡萄王是臺灣股票上市公司葡萄王生技在上海投資的獨資企業,1994年5月9日核準成立,投資總額1690萬美元。主營業務為保健品生產銷售等。
消息稱,上海市松江區市場監管局集中骨干力量,成立專案小組。約談舉報人核實線索研判案情后,開展全鏈條徹查。
執法人員從生產批次記錄、來料檢驗單、領料單中找到了突破口:原輔料進貨檢驗報告中原料名稱一欄赫然寫著“靈芝菌絲體粉”,跟“靈芝菌絲體凍干粉”有何區別?是簡稱還是另有隱情?物料領料單上標注“首源”,何意?是否與本區內的首源公司有關聯?
面對重重疑點,執法人員兵分兩路,調查取證。上海市松江區市場監管局向原料供應商所在市場監管部門發出協查函,確定產品原料。與此同時,執法人員赴同區的原料生產企業上海首源生物技術有限公司分公司進行深入調查。

執法人員現場檢查 來源:上海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微信公眾號
調查發現,當事人委托上海首源生物技術有限公司分公司出口加工靈芝菌絲體膠囊產品,首源公司于 2016年7月24日,2016年9月18日,2016年10月9日分三批次生產完成并運送至當事人處,當事人并未將上述產品出口銷售而是轉為內銷。涉案靈芝菌絲體膠囊產品中,2016年7月24日生產完成的產品由首源公司標注了20160724的生產日期,但2016年9月18日,2016年10月9日生產完成的兩批產品由當事人標注了20160724的生產日期。上述產品的標簽均由當事人加貼,標簽標識的生產單位為上海葡萄王企業有限公司,所用原料均為杭州雪域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提供的靈芝菌絲體粉,而非批準證書上批準注冊的靈芝菌絲體凍干粉。
上海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指出,上海葡萄王產品所用的原料與其批準證書不一致、將不同批次產品標注為同一生產日期、將標簽標識中的生產單位標注為委托加工企業的行為,違反了《食品安全法》第八十二條第三款、第三十四條第(十)項、第七十八條之規定,構成了未按注冊的產品配方要求組織生產保健食品、生產經營標注虛假生產日期的食品、生產經營標簽與實際不符的食品的行為。
根據《行政處罰法》第四條、第二十七條第一款第(一)項的規定,沒收違法產品葡萄王牌靈芝菌絲體膠囊(標注生產日期20160724,規格46.2g/瓶)28191瓶,沒收違法所得人民幣228138.01元,罰款人民幣11002169.2元。
上海市市場監督管理局表示,針對“保健”市場亂象,全國展開“保健”市場亂象聯合整治專項行動,上海也將持續保持高壓態勢,重拳出擊,正本清源,努力營造質量安全、公平有序的市場環境,維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
中新經緯客戶端查詢天眼查發現,上海葡萄王企業有限公司成立于1994年5月9日,主要經營范圍為生產顆粒劑(含益生菌)、口服液、膠囊劑(硬)、片劑、散劑、茶劑(生產體系符合GMP要求),方便食品(其他方便食品),糖果制品(糖果),飲料(固體飲料類、其他飲料類),銷售自產產品,提供技術服務等。曾張月任法定代表人,葡萄王企業國際投資公司為公司100%控股股東。
天眼查還顯示,2019年5月5日,上海葡萄王企業有限公司曾因買賣合同糾紛而被一家公司起訴。
據了解,此前“葡萄王牌靈芝菌絲體膠囊”在市面上流通銷售的有四種不同包裝產品。生產企業有上海葡萄王企業有限公司、上海首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并有多個經銷商進行銷售,主要經銷商有山東威海脈睿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和青島中仁保健品科技有限公司。
此前,有媒體曝光青島中仁保健品科技有限公司在大連瓦房店遠洲國際酒店通過會議形式,對“葡萄王牌靈芝菌絲體膠囊”虛假宣傳,成本20元的保健品,被夸大功效,以540元向老年人售出。
后又有媒體披露山東威海脈睿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在大連瓦房店市、遼寧錦州市、撫順市、沈陽市等以組織會議模式營銷虛假宣傳“葡萄王牌靈芝菌絲體膠囊”可治百病,并舉癌癥晚期患者治愈為例,以患者現場言講方式招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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