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擦邊球?直銷牌照尚未在手,浪莎股份先走上了涉嫌傳銷之路?
發布: 2019-07-02 12:37:48 作者: 佚名 來源: 每日財經

傳銷的魔力有多大?盡管監管機構都在嚴厲肅清傳銷市場,但仍然有不少的企業頂風作案。這一次被曝光的是上市公司浪莎股份,沒錯,就是有襪子王之稱的浪莎股份。
根據《每日財報》的了解,浪莎針織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浪莎公司)(600137.SH)因涉嫌傳銷,5月初被湖北省黃梅縣市場監督管理局(以下簡稱黃梅縣市監局)向法院提出申請凍結浪莎公司以及公司監事翁關榮在金融機構關聯資金賬戶和第三方支付平臺的資金賬戶。經審查后,黃梅縣人民法院認為黃梅縣市監局的申請符合法律規定。5月9日,該法院依照禁止傳銷條例等相關法律規定,裁定,凍結浪莎公司和翁關榮在金融機構的關聯資金賬戶。
浪莎公司是浪莎控股集團有限公司旗下子公司。浪莎集團成立于1995年,由翁榮金、翁關榮、翁榮弟三人共同籌資組建。2007年,浪莎集團在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成功登陸A股。
浪莎集團目前已經開展了襪子、服飾、內衣、家居、金融等等多種產業,并且公司為打出品牌名氣,曾多次邀請巨星擔任公司的廣告宣傳代言人,包括天王周華健、大S徐熙媛等等。
《每日財報》注意到,浪莎股份近年來經營開始有起色,去年更是20年來首次分紅。在經營增長背后,是其經營模式發生改變,微商、社交電商玩的風生水起,2017年還申請了直銷牌照,但是這種社交電商玩法稍不注意就有可能玩過界。
無法辯駁的"傳銷"手段
去年,浪莎公司就曾因被舉報涉嫌傳銷,一度登上輿論的風口浪尖。
去年6月月底,一篇名為《浪莎眾美系列多層次獎金制度遭質疑》的報道被多家知名網站轉載。這篇報道舉報了浪莎涉嫌欺騙代理商,此外這起舉報中還披露了浪莎涉嫌把直銷變成傳銷以及"先上船后買票"。
報道稱,浪莎集團旗下的眾美系統采用的獎金制度提到三級分銷、直推分享獎金、系統獎金(1—8層)、團隊獎、分紅等。 報道中還稱,浪莎獎金制度是雙軌制,共有四個級別,普卡、銀卡、金卡、鉆卡,金額分別為:2500元、5000元、10000元、20000元。除了傳統直銷公司所具有的啟動獎(50%,基本兩碰回本)、領導獎、重復消費獎等,還有特別的互助獎、鼓勵獎,這些都是日薪秒結。
根據2005年8月10日國務院頒布的《禁止傳銷條例》第七條規定,下列行為,屬于傳銷行為:
(一)組織者或者經營者通過發展人員,要求被發展人員發展其他人員加入,對發展的人員以其直接或者間接滾動發展的人員數量為依據計算和給付報酬(包括物質獎勵和其他經濟利益,下同),牟取非法利益的;
(二)組織者或者經營者通過發展人員,要求被發展人員交納費用或者以認購商品等方式變相交納費用,取得加入或者發展其他人員加入的資格,牟取非法利益的;
(三)組織者或者經營者通過發展人員,要求被發展人員發展其他人員加入,形成上下線關系,并以下線的銷售業績為依據計算和給付上線報酬,牟取非法利益的。
可以看到,浪莎的"直銷"手段幾乎完全符合法律對傳銷行為的定義。
未被認可的"直銷"模式
根據《直銷管理條例》規定,企業要開展直銷業務,必須向國家商務部提出申請,并要獲得商務部審核通過后頒發的直銷經營許可證。然而根據商務部直銷行業管理信息網站公布的受理直銷申請牌照的信息顯示,浪莎于2017年6月20日符合受理條件,并被予以公示。但是浪莎還未正式公示獲牌信息。
顯然,浪莎是在未獲得直銷牌照的情況下是開展直銷業務的,這屬于違法行為。畢竟未正式獲牌,就開展直銷業務,屬于典型的"先上車,后補票",應屬于違規行為。
除了上述內容,《每日財報》注意到,一年來浪莎股份的股價已經從44元跌至14元,跌幅高達68%。市值暴跌的同時,公司持股最多的兩大股東的質押比例也高得驚人,其中浪莎控股質押了持股的93.99%,西藏巨浪質押了99.98%,二者對持股的質押都基本接近上限。
可見,浪莎此舉意在"轉型",可能是有三個原因促成這種危險"轉型"的原因。
一是"轉型"壓力,傳統營銷模式已經難以維持生計,浪莎在經歷電商、網商等新型營銷手段的嘗試后,要轉型"直銷"模式來應對現有的困境。但顯然沒領證就搞直銷,管理又跟不上,就走進了傳銷誤區。
二是對法律的無知,直銷牌照都還沒落實,卻已經建立并運行直銷體系了。
三是或存僥幸心理,打直銷的擦邊球,采用"傳銷"的手段,來謀取利潤,可能是認為自己是中國的"襪子王",即便被有關部門注意甚至查處,也只是一個"輕微違法"的結果。
傳銷是社會毒瘤,但普通人難以分辨,再有知名企業的加持,卷入其中的人員數量難以估計,浪莎公司被卷入涉傳風波就要承擔起帶來的負面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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