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日行動”掀保健品行業監管風暴 目前各駐甘直銷企業分支機構正在內部整頓
發布: 2019-04-04 14:23:26 作者: 佚名 來源: 甘肅經濟日報

2019年初,隨著權健事件的發生,國家市場監管總局等13個部門聯合召開電視電話會議,在全國展開聯合整治“保健”市場亂象百日行動。如今,整治“保健”市場亂象“百日行動”即將收官,嚴查過后,對直銷行業是否有所撼動?市場規范還存哪些問題?帶著疑問,記者進行了深入采訪。
嚴查令下 “不好過”
“我現在的生活已經離不開羅麥產品,無論是工作和社交都是圍繞羅麥,甚至家里的凈水器、飲水機、喝水杯都是用的羅麥產品。”已做了3年羅麥直銷工作的周紅告訴記者。
在蘭州西固區和朋友新開的肩頸按摩店里,周紅邊招呼進店咨詢的客人,邊和記者聊著家常。“我從不避諱向任何人提及從事直銷工作,相反面對親友或是陌生人,我都會向對方傳遞我的健康理念,我的產品就是給自己的身體做投資,身體健康比什么都強。用了羅麥產品人會讓人更健康、年輕、自信。”周紅說。
然而,在談及這3年的收入時,周紅又不愿多透露,只告訴記者今年又遇上公司百日整頓,業務更是受到影響。雖然對羅麥產品的療效和前景深信不疑,但在言語間,周紅還是不經意間透露出,最近在和朋友合伙開了肩頸按摩店,在閑暇之間還參加街道組織培訓的美容美體培訓課。
張霞,現在是一所高校的宿管,她去年代理某款保健產品,買了2萬多,可沒想到一夜之間那家公司就沒了,到最后2萬多的產品也沒賣出去多少,扔掉又可惜,只能自己和家人用。
為響應“百日行動”,甘肅省多家保健品企業都對旗下營銷人員的言行規范和約束進行自查自糾。今年2月初,省市場監督管理局召開直銷企業約談告誡會。會上,22家直銷企業在甘分支機構悉數到場,并簽署了包含12項內容的《規范經營承諾書》,承諾嚴格遵守法律法規,堅決杜絕多層次和“團隊計酬”等行為,不欺騙、誘使、強迫消費者接受非法診療等,謀取不正當利益。
嚴查令,劍指何方?
3月初以來,國家整治“保健”市場亂象“百日行動”聯合督導組對甘肅省各部門及蘭州、定西兩市的工作進行了督導,甘肅省14個部門也組成5個聯合督導組,分赴14個市州開展了督導。
省市場監督管理局相關處室負責人表示,過去由市場監管部門或者食藥監部門單獨發起的都是專項行動,這次是多個部門聯合行動,對直銷行業的整治工作比以往任何一個專項行動的力度都大。
“目前,各駐甘直銷企業分支機構都處在自省自查自糾,內部整頓階段,部分業務還在停止,這次對于直銷行業的整頓力度非比尋常,再加上網絡時代言論自由發酵,對于直銷行業來說是‘寒冬將至’。”省市場監督管理局相關處室負責人說。
甘肅省百日行動開展以來,全省各地相關部門突出整治“六個重點行業”和“十類重點違法行為”。各地組織監督檢查人員對轄區內銷售保健品的各類經營主體開展了多輪次全面排查。
截至3月15日,全省出動監督檢查人員57684人次,檢查社區、公園、廣場、賓館、酒店等人員密集場所15178個,檢查“保健”類店鋪12222個,檢查旅游景區、農村場鎮、農村集市、城鄉接合部等重點區域5746個,受理消費者申訴舉報363件,為消費者挽回經濟損失25.63萬元,清理虛假信息(網絡)67條。整改網站、APP、公眾號72個,關閉網站、APP、公眾號59個,檢查保健品市場經營主體8794戶,檢查食品、藥品經營主體1.3萬個,檢查批發市場、集貿市場等各類市場726個,收繳假冒偽劣食品、保健品236.9公斤,查封不合格食品42.9公斤,搗毀制假售假窩點4個,移送司法機關案件5件,取締無照經營主體6戶,公告禁售保健品1個。全省共查處各類案件223件,案值1625.46萬元,結案140件,罰沒款168.6萬元。
“百日行動”檢查發現,目前,甘肅省保健市場存在的主要問題:畸形營銷體制造成價格虛高,只賺“快錢”不利于保健市場長遠健康發展;虛假宣傳,夸大功效,依托醫療藥品廣告宣傳或假借高科技概念誘騙迷惑消費者購買的營銷模式大行其道;部分保健品質量低劣,甚至添加違禁成分,損害消費者身體健康;準入門檻低,質量控制體系不嚴格,導致保健品“魚龍混雜”。
省市場監督管理局相關處室負責人認為,造成以上亂象的原因是多方面的,首先是“保健”市場監管法律體系不健全。“保健”是介于醫藥和食品之間的特殊市場,但目前我國沒有一部專門規范“保健”市場的法律法規,對保健市場監管的法律依據散落在多個法律法規當中,不利于形成統一高效的監管機制。
建立健全長效監管機制是關鍵
“在‘百日行動’之后,如何建立長效監管機制,這也是目前市場監管部門正在加緊研究的問題。”省市場監管局相關處室負責人坦言,下一步省市場監管局要做的是如何對癥下藥。
就如何建立長效監管機制,在國家整治“保健”市場亂象百日行動聯合督導組來蘭后,省市場監管局向其匯報時提出,建議國家針對保健產品和保健服務專門立法。現有《保健食品管理辦法》等單行法規規章已不能適應日趨復雜的“保健”市場監管,對一些不規范經營行為的查處缺乏法律依據。現有法規規章無法形成有效震懾。在新的立法中需要厘清“保健”產品和“保健”服務的概念,從法律層面為保健食品正名,取消保健食品審批,將“保健食品”名稱回歸本身屬性,改稱膳食補充劑,建立“膳食補充劑”審批制度。
現行《直銷管理條例》是2005年出臺的行政法規,隨著改革開放的不斷深化,全國統一大市場正趨于形成,對直銷行業繼續實行嚴準入、嚴流程監管實質上直接導致直銷行業競爭不充分甚至有些產品無競爭,也直接導致直銷行業的暴利。因此,建議廢除《直銷管理條例》或對條例進行大修,取消或放寬直銷經營模式,恢復現直銷產品的大眾商品屬性和市場競爭狀態。
同時建議修改《老年人權益保障法》,設立禁止向80歲以上高齡老年人及特殊病弱群體直接推銷具有保健、疾病預防或者治療等功能的商品和服務的條款,在“法律責任”中設立相應的處罰條款。還要構建成員單位之間信息共享、情報互通、執法聯動、線索移交、案件移送、行刑銜接的橫向協同、縱向聯動的協作監管機制。充分利用12315市場監管執法平臺,盡快建立完善舉報獎勵制度,引導和鼓勵群眾參與市場監管共治。
“對于直銷企業的監管,不應僅限于‘百日行動’,要形成長期巡查監管,從3月開始,甘肅省已開展隴原護老專項行動,重點查處以拉人頭、發展下線等涉嫌傳銷的直銷企業和利用傳銷形式銷售‘保健’品,以及以銷售保健食品養老、養生項目為名非法集資的各類欺詐活動。”省市場監管局相關處室負責人說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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