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限極響應“百日行動” 制定10項專項整改措施
發布: 2019-01-28 15:37:23 作者: 馬先震 來源: 中國經濟網

無限極(中國)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無限極")響應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等13部委1月8日聯合發出的《關于開展聯合整治"保健"市場亂象百日行動的通知》,今日發布10項專項整改措施。
以下為全文:
承擔主體責任 落實專項整改
無限極進一步響應“百日行動”的整改措施
2019年1月8日,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等13部委聯合發出《關于開展聯合整治“保健”市場亂象百日行動的通知》。
響應通知要求,1月9日,無限極第一時間成立由行政總裁領導的專責項目組,全面開展 “自省自查自糾”,對各分公司、服務中心、專賣店、經銷商展開專項大檢查,以實際行動擁護、配合“百日行動”。
媒體報道陜西、河南等地無限極消費者投訴事件后,公司高度重視,立即就報道內容進行核查,并派專人跟進,積極處理。
按照政府要求,結合消費者投訴和媒體報道,公司對研發、生產、銷售及服務等各環節進行全面梳理,逐項檢查。我們發現,公司存在經銷商管理制度不完善、主體責任不明確,對經銷商夸大、虛假宣傳行為查處不力,對私自制售、傳播、使用夸大、虛假宣傳違規資料的行為監管薄弱,同時對消費者的投訴處理方式單一、人文關懷不足等問題,教訓深刻。
本著正視問題、承擔責任,狠抓重點、堅決落實,集中整治與長效監管相結合的指導原則,公司在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全面整治夸大、虛假宣傳和強化公司對經銷商管理的主體責任等方面,以更高標準、更嚴要求制定了專項整改措施,切實回應消費者、公眾、媒體和政府的關切與期望。
專項整改措施如下:
1. 在服務中心、專賣店等經營場所及銷售各環節張貼、發布“保健食品不是藥物,保健食品不能治病”的警示語;
2.建立銷售終端監控系統,運用大數據智能監測單筆額度較大的保健食品消費,自動提示消費者享有的知情權和選擇權;
3.嚴格執行退換貨制度,完善消費者投訴處理的各項政策,加大對一線員工的授權,以快速、妥善處理消費者投訴;
4.聯合第三方設立消費者權益保護專項基金,快速、妥善處理消費糾紛;
5.暫停審批專賣店三個月,以分公司為單位開展專賣店規范經營專項培訓,要求所有專賣店簽署《規范經營承諾書》;
6.加大投入,開展對專賣店、經銷商的巡查和第三方暗訪;
7.下大力氣,重點查處夸大、虛假宣傳行為,對宣傳“保健食品代替藥品”等違規行為,一經查實,一票否決,從重從嚴處罰;
8.建立有獎舉報制度,設立打假維權基金,重點打擊私自制售、傳播、使用夸大、虛假宣傳資料的違法違規行為;
9.建立長效機制,健全《經銷商管理制度》,進一步規范經銷商的行為,明確并落實企業對經銷商管理的主體責任;
10.建立“分公司規范經營責任制”,將“規范經營責任”納入分公司負責人的考核指標。
我們將以開放、坦誠的態度,主動配合“百日行動”,堅決整改,確保公司規范經營、健康發展。同時,歡迎消費者、媒體和社會各界繼續關注和監督!
無限極(中國)有限公司
2019年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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