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蒙古市場監督管理局約談29家直企
發布: 2019-01-24 13:33:44 作者: 佚名 來源: 內蒙古新聞網

為進一步規范內蒙古自治區直銷行業健康發展,推動直銷企業履行主體責任,加強自律和規范經營,內蒙古自治區市場監督管理局于1月22日召開直銷企業行政約談會。采取集體約談的方式,對29家在內蒙古自治區注冊或設立分支機構的企業,以及雖未設立分支機構但有產品銷售的部分直銷企業負責人進行了進一步提醒告誡,要求企業加強自律,規范經營行為,認真組織開展自查自糾并采取切實有效措施進行整改。

會議對“權健事件”有關情況進行了通報;對自治區市場監管局聯合開展整治“保健”市場亂象百日行動工作安排部署和進展情況進行了介紹;對企業開展自查自糾和整改工作進行了安排部署。
約談會上,自治區市場監管局黨組成員副局長楊林就直銷企業下一步開展自查自糾工作,加強對直銷員、經銷商和各類經營主體管控,增強企業自律意識,行穩健發展之道,走規范管理之路以及配合監管部門開展聯合整治執法行動提出了7項要求。
認真開展自查自糾工作,切實解決自身存在的問題。直銷企業要針對直銷員、經銷商及各類銷售主體虛假宣傳,欺騙誤導消費者銷售產品行為,不隱瞞、不回避認真組織開展自查自糾。
嚴格規范保健品的宣傳用語,禁止虛假宣傳表述。要嚴格按照監管部門依法批準的保健食品允許聲稱的保健功能用語進行表述。
強化自律意識,加強內部管理,不踩紅線。企業要有自律意識,要加強內部規章制度的建立和完善,用正確向上的企業理念教育員工,用直銷的法律法規教育直銷員、經銷商及各類經營主體。
樹立維穩意識,妥善處理好各種矛盾和糾紛。企業要樹立風險防控意識,妥善處理與直銷員、經銷商及各類經營主體、消費者的矛盾和糾紛,要正視問題即時處置。
企業開展營銷活動要嚴格依法進行,絕不能肆意妄為。企業的經營活動必須在法律規定范圍內行事,絕不能觸碰法律底線。
企業要以銷售產品為導向,走規范發展之路。不能搞股權激勵、投資分紅、資金盤等涉嫌傳銷的違法行為。
認真落實各項工作部署,按時完成監管部門工作,對存在的問題進行認真有效的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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