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地多舉措整治直銷 專家建議準確界定多層次直銷與傳銷之間的法律邊界
發布: 2019-01-23 12:17:24 作者: 佚名 來源: 南方都市報

“權健18名高管被刑拘、華林酸堿平涉傳銷被查、保健市場亂象百日行動”.....直銷行業整治風暴仍在進行中。
截至1月22日,已有廣東、海南、陜西等多省市約談轄區直銷企業負責人,就直銷企業監管、虛假廣告整治等做出要求。天津市場監管委對外表示,專項整治期間實行有獎舉報,舉報人最高獲獎2萬元。
依據《直銷管理條例》,申請直銷牌照的企業需實繳資本達8000萬元,此外還需足額交納2000萬元保證金。盡管有資本和牌照兩大門檻,直銷行業的發展情況并不樂觀,問題迭出。有專家建議重新制定直銷行業的主體準入門檻,并對直銷行業嚴格監管。
多地暫停相關審批、備案等事項
1月8日,國家市場監管總局、商務部等13部門聯合召開電視電話會議,在全國范圍內集中開展為期100天的聯合整治“保健”市場亂象百日行動。其中提到,將嚴格直銷行業市場準入,暫停辦理直銷相關審批、備案等事項。同時,對具有“保健”功效的服務等重點行業及領域中存在的虛假宣傳、違規直銷和傳銷等各類違法違規行為進行整治。
隨后,多地市場監管機構相應號召,開展轄區內亂象整治活動。
1月9日,天津市場監管委表示,為嚴厲打擊、清理、整頓保健品違法行為,專項整治期間將實行有獎舉報,舉報人最高可獲2萬元獎勵。可以舉報的違法行為包括:以會議銷售、網絡銷售、電話營銷、有獎促銷、銷售返利等形式銷售保健品的欺詐和虛假宣傳行為;保健品廣告違法行為;以仿冒手段“搭便車”“傍名牌”等不正當競爭行為;保健品傳銷行為等等。
另一方面,部分地市對轄區直銷企業相關負責人進行集中約談。
截至1月22日,已有河南、廣東、海南、南京、徐州、陜西省、西安市等多省市召開轄區直銷企業負責人約談會,就直銷企業監管、虛假廣告整治、市場執法等做出要求。會上,直銷企業方均做出自律經營承諾。
以廣東為例,在省市場監督管理局指導下,包括安利、完美、無限極在內的32家直銷企業簽署了《廣東省直銷企業規范經營承諾書》,包括“不發布未經審批的產品廣告,不發布引人誤解的虛假違法廣告”“不以中醫藥‘預防’‘保健’‘治未病’等為名,或假借醫學理論和術語欺騙、誘使、強迫消費者接受非法診療,謀取不正當利益的行為”等。

此外,國家市場監管總局公布的百日行動方案顯示,直銷企業及其分支機構有虛假宣傳、超直銷產品范圍經營等違規違法行為的,在市場監管等部門執法處罰的基礎上,將撤銷所涉直銷產品備案;情節嚴重的,依法撤銷相應分支機構直銷經營資格直至吊銷該企業直銷經營許可證。
行業高門檻背景下的違規亂象
依據《直銷管理條例》,開展直銷經營活動的企業需滿足多項申請條件,比如“投資者具有良好的商業信譽,在提出申請前連續5年沒有重大違法經營記錄;外國投資者還應當有3年以上在中國境外從事直銷活動的經驗”。
此外,條例也對直銷企業的經濟實力提出要求,比如企業實繳資本需達到8000萬元人民幣。而且,直銷企業還需足額交納保證金。保證金的數額在直銷企業設立時為人民幣2000萬元;直銷企業運營后,保證金應當按月進行調整,其數額應當保持在直銷企業上一個月直銷產品銷售收入15%的水平,但最高不超過人民幣1億元,最低不少于人民幣2000萬元。

《條例》規定,直銷企業交納的保證金需存入國務院商務主管部門和國務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共同指定的銀行賬戶,保證金的利息屬于直銷企業。
2006年,首批獲得商務部頒發直銷牌照的企業共有13家,其中內資企業只有南京中脈、新時代健康、廣東康力3家。不過,2015-2016期間,內資企業占比陡增,34家獲批企業中,有29家為內資企業,占比85.2%。河北華林、東阿阿膠、北京同仁堂等知名品牌就在此間獲牌。截至目前,共有91家企業持牌經營,其中內資企業58家,外資企業33家。
盡管有資本和牌照兩大門檻,我國直銷行業的發展情況并不樂觀。
南都記者此前梳理統計了2006-2017中國89家獲得牌照的直銷企業,發現約有79家曾被刑事打擊、行政處罰,或被媒體曝光違法違規行為,約占直銷企業總數88.7%。具體統計數字顯示,在89家直銷企業中,22家企業在有涉傳銷爭議的背景下“帶病獲牌”,12家品牌相關企業經銷商涉傳銷被訴判刑;35家企業涉嫌團隊計酬。此外還有跨品種、跨地區直銷,虛假宣傳,租賃牌照等問題。
2018年12月至今,直銷企業天津權健、河北華林等陸續陷入虛假宣傳、涉嫌傳銷等質疑,其公司實控人也被公安機關采取刑事拘留等措施。然而,這兩家企業均為獲得商務部頒發直銷經營許可證的持牌企業,兩家企業旗下的多款保健食品、化妝品也均經過直銷產品備案。
合法持牌的直銷企業依然問題不斷,如何規范發展、誠信經營,成為直銷企業和相關管理部門面臨的難題。
專家建議修訂行業準入門檻
依據2005年頒發的《直銷管理條例》,國務院商務主管部門負責頒發直銷經營許可證,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負責對直銷企業和直銷員及其直銷活動實施日常的監督管理。自2005年實施直銷市場準入機制以來,工商總局、商務部、公安部先后制定發布了4個部門規章、4個公告和10多個規范性文件,進一步建立完善直銷監管法律體系。
在日常監管中,除了巡查檢查、制定規范和標準,工商部門主要采用行政約談、提醒告戒、勒令整改以及沒收違法所得、行政罰款等多種懲治手段,工商部門查處違規直銷的消息也不斷見諸報端。
不過,有學者研究認為,直銷模式在交易過程中容易存在信息不對稱性的問題,直銷人員也具有分散性的特點,所以極容易引發一些不規范甚至違法行為的發生。而多層次直銷的運作原理容易被不法分子利用,演變成國際上禁止的“金字塔銷售”或“老鼠會”,進而損害廣大消費者和直銷從業人員的切身利益,給政府監管帶來一定難度。
中國人民大學商法研究所所長劉俊海認為,直銷是一種商業銷售方式,是超市、商場等傳統銷售渠道的補充。傳銷則是以牟取非法利益的欺詐行為,具體表現為交會費、拉人頭、組建金字塔式銷售模式等。不過,部分直銷企業在實際經營活動中存在“多層次直銷”行為,極易變質為“變相傳銷”或非法傳銷。
劉俊海認為,鑒于合法直銷與非法傳銷之間具有極強的相似性,建議準確界定多層次直銷與傳銷之間的法律邊界。“傳銷已成為我們生活中的一種商業邪教,擾亂市場秩序。因此,對于直銷行業中的涉傳銷行為、違規直銷行為也需嚴格整頓和監管。”
他還建議未來直銷立法改革應當全面反思,重新制定直銷行業的主體準入門檻。具體而言,建議鼓勵競爭,打破壟斷,早日將直銷企業核準制改為注冊制(登記制),促進中小微企業可持續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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