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好的規范市場經營 富迪對原有《營業守則規范》中的相關規定作補充說明
發布: 2019-01-18 11:42:04 作者: 佚名 來源: 富迪

為了更好的規范市場經營,營造健康有序的經營環境。公司現對原有《營業守則規范》中的相關規定作補充說明:
一、禁止:夸大、失實宣傳,誤導消費者
營銷人員在推廣業務中,應對產品及公司如實進行介紹,保障消費者知情權,不得有夸大產品功效、夸大獎勵回報等欺騙、誤導的宣傳和推銷行為。
夸大、失實宣傳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行為:
*虛構產品的適用情形;
*擴大產品適宜人群范圍,明示或者暗示產品適合所有人群;
*對產品質量、成分、性能、用途、功效等信息進行夸大、虛假宣傳;
*以炫耀財富收入、渲染物質享受、夸大收益等方式宣導;
*明示或暗示“一夜暴富”“不勞而獲”等誤導信息;
*散布未經公司官方發布的政策信息;
*對公司的業務政策信息作曲解、夸大、失實的宣導。
處分機制:

二、禁止:利用公司名義、公司資源從事其他違規、違法活動
營銷人員在從事業務推廣活動時應嚴格遵守國家相關法律法規,規范運作,嚴禁營銷人員采用任何形式,利用公司名義、公司資源從事違法、違規活動。
利用公司名義、公司資源從事違法、違規活動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行為:
*不以銷售產品為目的,以各種資本項目運作、投資返利分紅、股票或者期權等為載體,以資金盤及國家禁止的形式運營;
*在公司授權范圍以外進行業務推廣、市場服務,將產品銷售給以轉售為目的的機構或個人;
*擅自使用公司商標、企業名稱、企業字號,或者與企業標志相同或相近的文字、圖案作為其他任何機構、組織、活動的標示、商標、企業名稱、企業字號或者域名的全部或部分進行使用;
*擅自生產、銷售任何非公司提供的帶有與公司及其關聯公司商標、企業名稱、企業標志、產品包裝相同或近似的標志、包裝裝潢的產品;
*利用公司的產品、銷售隊伍、物流體系等資源開展其他違規、違法活動。
處分機制:

三、營銷人員違規行為的賠償責任
因營銷人員個人的違規行為造成消費者及公司財產損失的,違規人員應依法自行承擔包括民事賠償在內的相應法律責任。公司有權依照本規定及業務規章制度對違規行為作出相應處分,并由違規人員賠償公司所遭受的一切損失。
為進一步貫徹落實國家相關法規,守護規范、健康、有序的市場秩序,請各營銷人員嚴格遵守。
富迪健康科技有限公司
2019年1月17日
今日新聞頭條
我也說兩句
已有評論 0 條 查看全部回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