劃清消費與投資的界限 駁消費資本論
發布: 2018-10-26 13:50:15 作者: 楊謙 來源: 中國直銷網

去年8月24日,國務院法制辦公室就《處置非法集資條例(征求意見稿)》公開征求意見。這是金融會議以后,加強金融監管又一個非常及時的立法行動。這個條例征求意見稿有不少亮點,如條例擬規定非法集資參與人應當自行承擔因參與非法集資受到的損失,我認為這是非常重要的一個信息,既是提示投資者要認識到投資的風險,也有利于進一步在法律法規上厘清投資者和消費者的區別,最大限度保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

最近十多年來,非法集資以及傳銷活動猖獗,是有目共睹的現象。在各種非法集資屢禁不絕的背后,有一個看似創新、實則荒謬的理論起了一定的推波助瀾的作用,即所謂的消費資本化理論。因為,幾乎所有的傳銷活動組織者和非法集資的組織者都在有意無意的模糊投資和消費的區別,他們宣稱消費可以致富,或者買他們的東西既是消費也是投資機會等等,可以說這已經成了最具蠱惑效應的所謂理論了。所以,批駁所謂的消費資本論,劃清投資和消費的界限,非常有意義的。
消費資本論聲稱消費資本化“是將消費向生產領域延伸。當消費者購買企業的產品時,生產廠家和商業企業應把消費者對本企業產品的采購視同是對本企業的投資,并按一定的時間間隔,把企業利潤的一定比例返給消費者。此時,消費者的購買行為,已不再是單純的消費,他的消費行為同時變成了一種儲蓄行為和參與企業生產的投資行為。于是消費者同時又是投資者,消費轉化為資本。”按照這一理論,“過去,普通人沒有進行資本增值和積累的平臺,或者說平臺非常稀少和狹窄。但是,通過消費資本化,只要進行消費,任何人都可以將消費轉化為投資,將他的消費資本放到自己選擇的企業平臺上進行增值和積累。”

在這個基礎上,“消費資本化”理論的提出者更把該理論標榜為窮人經濟學,表現出一種危險的煽情色彩。對于低收入人群而言,消費本來就很拮據,非要讓他去做消費致富之夢,其結果不是買了一堆不需要的消費品,就是投資幫助了富人賺更多的錢。要知道,任何商機都不是免費的,所謂窮人經濟學的提法只會鼓勵缺乏經濟知識的人做不切實際的夢想,混淆自己的行為,降低對風險的防范。消費的風險是花錢買到不適用的消費品,而投資的風險則是血本無歸的可能。所謂的“消費資本化”理論讓很多人以投資者的心理充當消費者,自我麻痹在夢想中,吃虧是必然的。

所謂的消費資本化理 論的要害是根本混淆了消費與投資的本質區別,偷換了最基本的經濟學概念。消費行為是人們利用消費品或服務滿足自我需要的過程,投資則是人們利用資本牟利的行為。表面看,二者都是花錢的行為,但花錢只是這兩個不同行為過程的開始,絕不是它們的全部。我們從“消費者在購買企業的商品之后,企業應把消費者的消費視同對企業的投資,并按一定的時間間隔,把該企業利潤的一定比例返還給消費者”這句話中,就可以看到這種典型的悖理。在社會經濟實踐中,消費者的購買行為使得消費產品已進入了社會再生產的終端,從貨幣形態上講一個再生產過程已經結束,進入了另一個再生產過程。
當然,確實有些產品可能既具有消費品的性質,也具有投資品的性質,例如房屋。但當房屋的購買行為完成以后,究竟是消費行為還是投資行為,這已經是消費者自己的選擇了,和銷售企業無關。消費者可以在消費房屋一段時間以后把它賣掉,使之變為投資品,也可以在購買時就把它當成投資品,但那都是消費者的事情。對于銷售企業而言,只是完成一筆交易。把這兩種行為混為一談是站不住腳的,而且會形成完全不同的法律關系。在消費行為中,消費者與企業之間是一種買賣關系,是服務與被服務的關系,買賣行為結束后,它們之間存續的也依然是服務與被服務的關系。而對投資行為而言,投資方與被投資方形成的則是資本關系,這是一種與服務和被服務關系完全不同的法律關系。對這樣嚴肅的關系,“消費資本化”理論的說法竟然是“企業應把消費者的消費視同對企業的投資”,非?尚突闹。
這個理論還混淆了企業對消費者服務的一些優惠與投資回報的區別,F在確實有很多企業在消費者的購買之后還會對消費者有一些優惠行為,例如有的企業為了培養忠誠客戶,根據消費者的購買量給消費者一些返利,如航空公司對會員可以有免費機票的贈與等等,但那都是企業的促銷行為,從根本上說是企業為獲得更大規模消費的一種策略。如果把這種策略解釋為消費行為的回報,甚至認為這種回報可以進一步向分配企業利潤的方向發展,那無異于天方夜譚。因此,誰也不會看到一個消費者靠不斷購買商品獲得優惠而致富的。
其實,如果說消費是資本的話,那也是轉為了銷售者的資本。作為一個消費者購物,把貨幣交給賣方,這個貨幣對賣方來講倒可以視為資本,而交出貨幣的一方根本不具有資本的性質。所謂“企業應把消費者的消費視同對企業的投資”,連一種道義上的呼喚都算不上,更不是什么理論。因此,那種期望以消費的方式來創富的人最終只能為別人創富,因為你的錢真正的資本價值是對別人而言的。
消費資本論這種模糊經濟學概念,以所謂理論創新的名義大肆宣傳,加上一些別有用心的商人拿來作為招牌,對一些缺少經濟學常識的老百姓極具誘惑性和欺騙性。加之近來隨著互聯網和社交電商的發展,商業模式在不斷創新,有些人把商業模式的創新講的五花八門,所謂的返本銷售、返利銷售、傳銷以及其他各種非法集資都常常用消費向投資轉化來進行包裝,欺騙了很多的民眾的。有些媒體沒有底線的為其宣傳,使老百姓更加無法分辨。有的企業引誘消費者購買定價極不合理的商品大肆斂財,并從高額利潤中撥出一小部分分給消費者,聲稱是其投資的回報,以引誘更多消費者上當,美其名曰消費資本化。相當多的消費者不明真相,抱著盈利的目的大量投資,結果造成金錢損失,引發嚴重的社會問題。
對于“消費資本化”理論的危害性,稍有經濟學常識的人都會看得很清楚,根本就是一個站不住腳的理論,也許正是這個原因,至今沒有引起學術界的真正興趣,正規的經濟學家似乎不屑于搭理。然而對于廣大消費者來說,該理論可能極具迷惑性,經濟學常識不足的消費者對其難辨真偽。在這里,要提醒廣大消費者注意:
第一,不要抱有不切實際的致富夢想。“消費資本化”理論的要害在于混淆消費行為和投資行為。消費就是消費,想利用消費致富,無異于做白日夢。只要有企業宣傳消費可以致富的話,幾乎可以肯定是有問題的。但這種混淆對夢想輕松致富的人具有非常大的誘惑,很容易喪失基本判斷能力,加上不法企業的推波助瀾,特別容易上當。所以,最重要的是不要有不切實際的發財夢想。
第二,對消費者來說,基本消費常識是最重要的。雖然現在接觸到的商品豐富多了,購買渠道多了,促銷花樣多了,購物方式多了,但關于消費的基本含義和基本理論并沒有什么變化。消費者只需學習商品知識和經濟常識就足夠了。如果真的難以辨別所謂新的消費理論,要向正規部門咨詢,切勿道聽途說。
第三,不要放棄基本的法制觀念。投資是一種涉及諸多法律約束的行為,也是一種具有不確定風險的行為。那些鼓吹消費可以致富的企業已涉嫌違反有關法律。參與這樣的活動,投入的資金不僅可能血本無歸,而且很可能違法。而且,不要相信有些企業提供的政府部門的認可和背書,通常那都是移花接木的說法。消費者應樹立基本的法制觀念,利用正規的渠道投資,絕不要有僥幸心理。
全世界應該發生的事情很多。企業以盈利為目的是天經地義的,倒是無緣無故的把錢分給消費者,好像真是不常發生的事情。

楊謙教授簡介:著名管理專家,資深企管顧問,原北京商業管理干部學院院長、教授,《成功營銷》雜志社社長,F任北京大學中國直銷行業發展研究中心研究員。原文地址:劃清消費與投資的界限非常重要_楊謙_新浪博客 http://blog.sina.com.cn/s/blog_5667c3fa0102xvw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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