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國安談誠信:“誠”是聚心之魂,“信”是立足之本
發布: 2018-08-13 11:34:05 作者: 佚名 來源: 綠之韻

誠信,是人際交往的基本條件,是一個企業對外交流的名片,是企業的立足之本,更是任何一所成功企業的價值核心。
早在商周至春秋戰國時期,“誠信”一詞就被廣泛使用。“誠”指內心,重自我,是一種真實的內心態度和內在品質;“信”則重在他人,關心他人對自己持有的態度。朱熹對“誠”釋義為:“誠者真實無妄之謂,天理之本然也。”
“和誠立信,競超興業”是綠之韻集團一貫秉承的經營宗旨和行動準則。十五年來,綠之韻以“誠”聚心,以“信”立本,不斷加強和完善誠信體系建設;堅持以規范經營為根本、立足健康可持續發展,以產品質量為生命、維護消費者合法權益,以企業責任為使命、傳遞直銷行業正能量,不僅在企業品牌、戰略、管理、文化等方面都有了大幅度的提升,而且還不遺余力地為直銷行業培養了許多精英人才,為民族直銷品牌的良性發展與崛起貢獻了自己的力量。
綠之韻,十五年。“誠”是聚心之魂,“信”是立足之本。

誠信·語錄
“綠之韻的發展歷程,真正是“十年一劍首在德”。我們的“德”集中體現在兩個方面:一是“信”,二是“責”。人無忠信,不可立世。我所理解的“信”,就是“信用”“守信”和“誠信”。”
“我相信,在經濟全球一體化的今天,誠信日益成為走向世界的通行證。因此,無論世事如何變化,即使在我們身邊、在社會上還屢屢出現誠信缺失的現象,我們都應當從管理自己做起,真正做到以“誠”待人,以“信”立足。”
“綠之韻理解的誠信,是從一而終、全時段的誠信。不是一拍腦門就誠信、不拍腦門就不誠信的冷熱病,而是將誠信修煉成一種習慣,一種自動自發的境界。”
“誠實守信是中華民族的傳統美德,傳承千年而熠熠生輝。誠信深入人心,成功接踵而至;失去誠信,百事不可為;任何理由都無法解釋自己的失信。”
“種瓜得瓜,種豆得豆。綠之韻十五年,我們實踐著“上善若水,厚德載物”的精神,種下誠信和責任,努力積聚綠之韻企業和我個人的德行厚度,收獲成長、認同和快樂。”
“其實無論對企業還是個人來說,如果過分依賴投機取巧而不是踏踏實實做事,不愿意坐下來用功,卻在幻想中放大欲望,就算有一瞬間的輝煌也只是曇花一現。不堅守自己的品牌,不維護自己的誠信,放棄艱苦奮斗,真抓實干的企業精神,那么等待企業的就是被市場所淘汰。”
綠之韻:以“誠”聚心,以“信”立本
1、以誠信為準則,維護消費者權益
“和誠立信,競超興業”是綠之韻集團的經營宗旨和行動準則。長期以來,綠之韻集團高度重視對全體員工、經銷商的誠信管理和教育,努力把誠信管理落實到為消費者服務的每一個細小環節中去。在綠之韻,所有銷售人員必須通過嚴格的系列教育培訓,按照公司規定規范銷售行為,并開通全國“400親情服務熱線”,設定售后客戶服務小組,設定專門客服法務助理,加強客戶服務力量,確保在市場中形成事事有回應、件件有落實機制,保證消費者權益;制訂《綠之韻產品退換貨制度》,切實維護消費者權益;定期組織全體員工、經銷商學習《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等法律法規,并貫徹落實到市場經營活動中;投入較大人力及物力,積極配合相關部門打擊假冒偽劣產品,營造良好市場環境,努力為區域經濟發展和社會和諧做貢獻。
為了更好的貫徹執行《直銷管理條例》,公司成立了專門的直銷工作小組,加強信息披露工作,將企業信息與商務部信息平臺及工商總局信息平臺對接,及時更新直銷信息披露網站的相關內容,主動接受主管部門監督和社會大眾的監督,做到公開、透明、完整、準確。
2、以產品為導向,嚴守質量生命線
綠之韻集團自創立以來,始終堅持“以產品為導向”的發展理念,視質量為生命,從上到下嚴格機制確保產品品質,從源頭保證原材料的供應品質,不斷加強對旗下六大種植生產基地的基礎設施建設。用實打實的優秀品質贏取消費者的忠誠度,不斷增強企業核心競爭能力,是綠之韻集團快速發展的內驅動力。
首先,公司建立了嚴格的產品輔料采購供方制度,采購部及質保部按照內控標準對其做出分級評選,選擇最優秀的供應商以確保產品的安全和品質。二是建設高標準GMP生產車間,生產線配備目前最先進水平的智能化無人操作保健食品生產系統,并嚴格按照GMP、HACCP標準生產、制作。三是引進先進的檢驗設備,對產品的原料、半成品和成品進行全方位的監控和檢測,以確保產品質量達到標準要求。
3、以責任為使命,完善誠信體系建設
本著對大健康產業的高度使命感和責任感,綠之韻集團采取有效管理措施,多管齊下,逐步建立經得起社會和市場檢驗、讓消費者放心、讓主管部門放心、讓經銷商放心的極具行業公信力的企業品牌形象,著力推動公司誠信體系建設進一步完善,促進直銷行業規范、健康、有序發展。
公司不斷加大《市場規則管理制度》執行力度,要求各區域服務網點嚴格按照規定,規范產品陳列、嚴禁夸大宣傳、虛假宣傳;組成以領導帶隊工作巡查執行小組,對全國市場專賣店突擊檢查,對服務網點的建設、功能設置等進行一系列的培訓和指導;對一些專賣店、經銷商經營中存在的夸大產品功效宣傳、產品分區不明顯、傳播非公司印制的輔銷資料等違規行為進行了嚴肅處理。同時,公司對銷售人員使用微博、微信等自媒體行為制定了《銷售代表使用社會化媒體的規范》進行管理,切實維護市場公平競爭秩序,推動公司誠信體系建設進一步完善。
今日新聞頭條
我也說兩句
已有評論 0 條 查看全部回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