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資不到13萬可賺1040萬?12名傳銷“老總”被逮捕
發布: 2018-08-02 21:43:54 作者: 佚名 來源: 澎湃新聞網

以“1040陽光工程”是國家宏觀調控工程為誘餌,聲稱最多投資不到13萬元,2到3年就可賺到1040萬元,實則靠拉人頭、發展下線牟利。近日,長沙市天心區人民檢察院依法以涉嫌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對“1040陽光工程”傳銷團伙14人批準逮捕,其中12人已是“老總”級別。
“很多人是被洗腦了”2016年7月,生意虧本的李某聽從朋友張某(另案處理)的建議,來到長沙做蔬菜、水果批發生意。兩人見面后,張某向李某介紹“1040陽光工程”,也叫“連鎖業”。稱該工程為國家宏觀調控工程,沒有實體產品,只要按分數購買產品,二三年就可賺1040萬元。第一份3800元,剩下每份3300元,每個人至少買11份,最高買39份。購買11份是36800元,次月返還7600元,購買21份是69800元,次月返還19000元,購買39份是129200元,次月返還39520元。
“想到這么快就能發財,我花129200元一次性就購買了39份。”李某說,“很多人都是因為聽說這么快就能賺上千萬元才加入的,其實就是被洗腦了。”有人把老婆發展成下線該傳銷團伙實行“五級三晉制”的獎金分配制度,五級為實習業務員、業務員、主任、經理、老總,三晉是業務員晉升主任、主任晉升經理,經理晉升老總。“如果第一次購買39份,發展下線累計購買500份就能成為老總,第一次購買低于39份,則要累計600份。”
2017年7月,加入傳銷組織1年的鹿某晉升為老總,“公司宣稱老總每月可獲10萬至百萬的提成。”“我每天就是和新人喝茶、聊天,聊我們項目賺錢,聊我是怎么做上老總的,讓新人相信我們。”鹿某交待,“每個級別都是靠發展下線才能拿到相應的獎金提成。”“公司會教我們如何發展下線,如何讓家里的親戚朋友加入。”2017年12月晉升為老總的姜某交代,“我直接發展的下線有我老婆、表弟。”
該傳銷團伙以老總為單位自成體系,體系內分工明確。老總下面有大總管,主要負責整個體系業務發展;自律總管主要管業務員紀律;能力總管主要負責培訓,教業務員發展下線;經晨主管主要負責晨會;申購總管主要負責購買份額事宜。“我體系內的大總管發展業務主要靠帶人去看政府工程,宣稱工程是我們做的,讓他們相信跟著我們能賺錢,經晨主管會在晨會上帶領大家讀《羊皮卷》,鼓氣加油。”姜某說。
在咖啡廳交流心得被查獲2018年5月28日,犯罪嫌疑人鹿某等12名老總級傳銷頭目約定在天心區某咖啡廳碰頭交流經驗心得時,被天心區工商局工作人員當場查獲。在天心區檢察院的建議下,該局將涉嫌犯罪的鹿某等人移送天心公安分局處理。天心公安分局經過審查,當日決定立案偵查,在天心區檢察院的提前介入下偵查取證,并陸續抓獲6名涉案人員。經查,鹿某等18人以推銷商品、提供服務等經營活動為由,要求參加者以交納費用等方式獲得加入資格,并按照一定順序組成層級、以發展人員的數量作為計酬或者返利依據,引誘參加者再繼續發展他人、騙取財物。近日,天心區檢察院依法以涉嫌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對該傳銷團伙14人批準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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