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市場監管總局發布進一步加強打擊傳銷工作的意見
發布: 2018-04-08 08:55:27 作者: 馮松齡 來源: 中國消費者報

4月3日,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發布關于進一步加強打擊傳銷工作的意見,要求全國工商和市場監管部門認真貫徹落實近期黨中央國務院重要會議、全國兩會和中央領導同志有關指示精神,根據全國工商和市場監管工作會議關于打擊傳銷工作部署,進一步做好有關工作。
意見要求,各級工商和市場監管部門要充分認識到,當前打擊傳銷工作形勢依然十分嚴峻,網絡傳銷違法犯罪活動蔓延態勢迅猛,亟須采取更有力措施加以整治,異地聚集式傳銷活動雖總體可控,但在一些重點地區仍較為突出。要提高思想認識,堅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的決策,按照全國工商和市場監管工作會議對打擊傳銷工作的部署,全國公安、工商機關網絡傳銷違法犯罪活動聯合整治部署會議提出的具體要求,迅速組織開展網絡傳銷集中整治和重點地區整治,牢固樹立不發生系統性風險的底線思維,全力推動打擊傳銷工作再上新臺階。
意見指出,要全面落實打擊整治網絡傳銷“線上監測、線下實證、多措處置、穩妥善后”的打擊整治網絡傳銷“四步工作法”,并在實踐中進一步豐富完善。線上監測,是指運用互聯網技術監測發現網絡傳銷案源線索。線下實證,是指案源線索及監測成果的查證和運用。多措處置,是指根據線下實證結果,區分情形分類進行處置。穩妥善后,是指在查處傳銷案件過程中,特別是對公安機關采取刑事措施打擊的重大傳銷犯罪案件,各地工商和市場監管部門要積極配合公安機關做好教育遣返、維穩等后續處置工作,嚴防出現大規模群體性事件。
開展創建“無傳銷社區(村)”活動已有十余年,實踐證明,其是打擊整治聚集式傳銷行之有效的方法。意見要求,各地工商和市場監管部門要持續開展“無傳銷社區(村)”創建活動,同時,要大張旗鼓開展“無傳銷網絡平臺”創建工作,通過對網絡傳銷傳播的重要載體——互聯網平臺實施積極引導和監管,壓實互聯網平臺企業責任,減少網絡傳銷信息源,切斷網絡傳銷傳播擴散渠道,深度凈化網絡空間,營造風清氣正網絡環境。
經過多年打擊整治,異地聚集式傳銷在全國范圍內已經得到明顯遏制,但在一些地區仍然頑固存在。對此,意見要求要確定一批傳銷重點整治城市。2017年傳銷舉報投訴情況,現將廊坊、北海、南寧、南京、武漢、長沙、南昌、貴陽、合肥、西安、桂林市列為2018年傳銷重點整治城市。重點城市名單每年更新一次,總局競爭執法局適時對重點城市開展督導檢查和驗收,并根據情況對名單進行調整。對整治工作長期不見起效的城市可直接約談黨政主要領導,責令限期整改,并在一定范圍內予以嚴肅通報批評。各省級工商和市場監管部門也可根據實際情況,確定本地區傳銷重點整治市(地、州)、縣(區),開展督導整治。
意見還要求,要完善部門間信息共享、協作查處工作機制。各級工商和市場監管部門要以提升共建共治共享的社會綜合治理水平為目標,以今年全國公安工商機關網絡傳銷違法犯罪活動聯合整治工作為契機,加強與公安以及銀監、金融、通信管理、網信管理、教育等部門的交流溝通,建立完善部門間信息互通會商制度,明確具體聯系人,實行專人專責,定期不定期召集會議,開展分析研判,部署查處行動。對傳銷與集資詐騙等其它違法犯罪相交織的行為,一旦發現線索苗頭,及時召集相關部門會議,研究定性,協調處置,加強聯控嚴打。要加強對可能發生的群體性事件的分析研判和后續處置,努力消除部門壁壘,不斷完善地方黨委政府主導下的傳銷屬地聯防聯控嚴打工作機制,落實聯防聯控嚴打傳銷的屬地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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