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檢:積極穩妥辦理重大非法集資以及傳銷類案件
發布: 2018-03-08 14:30:14 作者: 佚名 來源: 人民網

“檢察機關認真落實寬嚴相濟的刑事政策,注重法律效果、政治效果和社會效果的有機統一,在有效遏制非法集資、非法傳銷犯罪高發態勢的同時,最大限度地保障和實現了公平正義。”3月6日,在最高人民檢察院新聞辦公室聯合10家中央重點新聞網站組織開展的“看得見的正義”兩會網絡訪談活動中,最高人民檢察院偵查監督廳廳長就“服務保障經濟發展”主題回答記者提問時表示。

近年來,非法集資類案件時有發生,一些案件社會影響惡劣,嚴重破壞了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損害了人民群眾的合法權益,影響了社會和諧穩定。
對此,最高人民檢察院偵查監督廳廳長表示,檢察機關偵查監督部門在辦案中,針對非法集資、非法傳銷案件涉及人員多、數額大、范圍廣、敏感性強等特點,認真落實寬嚴相濟的刑事政策,注重法律效果、政治效果和社會效果的有機統一,在有效遏制非法集資、非法傳銷犯罪高發態勢的同時,最大限度地保障和實現了公平正義。
記者了解到,2017年4月7日,最高檢印發《關于充分發揮檢察職能依法辦理非法集資案件的通知》,進一步加強對依法規范辦理非法集資案件的指導。
2017年11月,最高檢偵查監督廳又在河南洛陽組織召開八省(市)參加的“非法集資及非法傳銷案件疑難問題專題研討會”,總結辦理此類案件經驗,研討辦案中遇到的難題,加強辦案指導。“機制的完善,為重大案件的辦理起到了積極的指導作用。”張志杰表示。
在完善辦案機制,做好重大案件的指導和督辦工作之外,張志杰介紹,在辦理重大敏感案件時,檢察機關還更加注重加強溝通與協調工作。
“我們與公安、法院等有關部門密切配合、通力合作,依法穩妥處理案件。”最高人民檢察院偵查監督廳廳長介紹,2017年8月,與公安部共同研究制定相關工作會議紀要,對相關案件的罪名認定、打擊范圍、證據標準、銜接機制等問題作出規定,并及時轉發全國各地檢察機關,有力地指導了案件辦理工作。
針對記者提出的“檢察機關在打擊此類犯罪、服務保障經濟發展方面的經驗做法”問題,最高人民檢察院偵查監督廳廳長總結說,全國各地檢察機關認真貫徹最高檢工作部署,高度重視重大非法集資、非法傳銷案件,依法履職,提前介入偵查,引導偵查機關依法取證,強化偵、捕、訴的銜接與配合,形成打擊犯罪合力,保證了辦案質量,提升了辦案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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