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中醫科學院發聲明要求美羅立即停止侵權
發布: 2018-02-22 13:41:39 作者: 佚名 來源: 中國中醫科學院中藥研究所

致吉林省美羅國際生物科技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及全國消費者:
我單位中國中醫科學院中藥研究所(以下簡稱“中藥研究所”),就吉林省美羅國際生物科技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美羅國際公司”)違背與我研究所簽署的技術服務合同及相關法律文書和法律規定,進行違法虛假宣傳,侵害我研究所合法權益等事項發出本聲明函,望美羅國際接函后立即停止侵權,消除影響,恢復我研究所的名義,望全國廣大消費者了解真相,具體內容如下:

我中藥研究所課題組從2013年初開始為美羅國際進行技術服務,開展10KDS系列原料(即靈芝多糖和菌絲體相關)的小鼠抗腫瘤試驗并出具研究報告。2013年下半年與美羅國際簽訂協議,成立“中國中醫科學院中藥研究所-美羅國際真菌多糖抗腫瘤開發聯合實驗室”。2016年12月進行了續簽,同時也簽訂了抗腫瘤新藥開發的技術服務合同以及系列藥效學實驗的合同,包含抗腫瘤、活血化瘀等研究內容。雙方合同約定以及研究報告上均有聲明,“未經允許不可將本報告或其中內容作為產品的對外宣傳和廣告之用,尤其是出現研究機構名稱和研究者姓名及聯系方式,如有違反,將被追究相關法律責任。”、 “不得以聯合實驗室的名義對外從事與雙方合作事宜以外的任何活動,不得以聯合實驗室名義與任何第三方簽訂合同或發生資金往來,不得用于對外商務宣傳。”
在2017年1月,美羅國際邀請我研究所楊偉鵬博士參加他們公司的內部會議,介紹一下雙方合作的具體進展。但是,美羅國際公司后來未經我研究所和楊偉鵬博士本人同意,就把在會議上的講話內容剪輯編輯后在包括騰訊視頻、各種直銷網站等網絡上登出,剪輯編輯后的多數視頻內容涉及產品內容的夸大宣傳,其中還經常把屠呦呦研究員獲諾獎與公司產品宣傳放在一起,誤導消費者,已經造成非常惡劣的社會影響。
為此,我單位曾多次向美羅國際公司發函,要求立即停止侵權,消除影響,美羅國際也及時作出回應并回函同意處理,但是每次都是平息了一陣又開始泛濫,屢禁不止。由于美羅國際公司的虛假宣傳,導致不少消費者致電并質問我研究所,已經給我研究所、屠呦呦老師及楊偉鵬博士造成非常嚴重的負面影響。
故此,我研究所做出聲明如下:
一、我研究所課題組為美羅公司做的僅是各種原料的動物實驗。眾所周知,簡單的動物實驗結果只能作為參考,不能作為臨床是否有效的判斷依據。而且如果是新藥,在國家食藥監局批準后還需要進行臨床試驗。如果是保健品,同樣需要國家食藥監局批準,且不得超批準范圍宣傳和使用。如果是食品,根據國家食藥監局的相關規定不得進行治療功能的宣傳。故此,任何將我研究所進行綁定且宣傳中涉及新藥的宣傳全部屬于虛假宣傳,請廣大消費者不要上當受騙。
二、我研究所與美羅國際簽署的合同約定以及研究報告上均有聲明,“未經允許不可將本報告或其中內容作為產品的對外宣傳和廣告之用,尤其是出現研究機構名稱和研究者姓名及聯系方式,如有違反,將被追究相關法律責任。”、 “不得以聯合實驗室的名義對外從事與雙方合作事宜以外的任何活動,不得以聯合實驗室名義與任何第三方簽訂合同或發生資金往來,不得用于對外商務宣傳。”針對美羅國際公司違背上述的約定行為,我研究所已經委托律師介入此事,在查清事實后將不排除采取法律途徑維護我研究所的合法權益。
三、屠呦呦老師從未參與過美羅國際產品的任何研究,而且和美羅國際也沒有任何業務上的來往。
四、美羅國際公司必須立即停止侵權,消除影響,恢復我研究所的名義,撤銷所有涉及到我研究所、屠呦呦老師、楊偉鵬博士的任何宣傳資料,并在美羅國際公司官方網站刊登本聲明。否則,我研究所將采取包括但不限于訴訟方式予以解決。
故此,本研究所發出本聲明。望全國廣大消費者了解上述情況,認清事情經過與真相,仔細做出判斷,由此產生的一切損失和法律后果均和我研究所無關。
特此聲明!
中國中醫科學院中藥研究所
2017年1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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