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起草“扶持直銷行業產業發展十大舉措”
發布: 2017-12-04 16:30:56 作者: 佚名 來源: 廣東工商

今年以來,廣東工商和市場監管部門繼續按照“打、防、管、控”綜合治理工作思路,加大打擊傳銷工作力度,加強直銷行業監管。在今年開展的2016年打擊傳銷綜治考核中,廣東省打擊傳銷工作獲得中央綜治辦、工商總局、公安部等三部門的一致認可。
1、搗毀傳銷窩點32個
制定下發通知,推動地方政府落實嚴防嚴控嚴打傳銷的屬地責任,組織開展打擊傳銷專項行動,清查傳銷隱患。9月份開始與省教育廳、省公安廳、省人社廳聯合部署全省開展為期三個月打擊整治“招聘、介紹工作”為名的傳銷活動專項行動,重點打擊暴力傳銷、“拉人頭”聚集型傳銷、網絡傳銷、利用傳銷活動進行經濟詐騙等違法犯罪行為,嚴格規范線上線下發布就業信息的經營行為,嚴肅處理傳播涉傳信息的網站,嚴厲查處虛假違法廣告,依法查處為傳銷活動提供便利條件的行為。
行動以來,廣東省系統共檢查各類場所353處,搗毀傳銷窩點32個,清理遣散傳銷人員175人,排查涉嫌傳銷案件線索174條,檢查商事主體8852家,根據排查結果,將117家商事主體列入經營異常名錄并對外公示,立案查處涉嫌傳銷案件14宗,移交公安機關案件線索25條。
這項工作的深入推進和廣東省“拉人頭”聚集式傳銷活動的有效整治,得到了國家四部委聯合督查組的高度肯定。
2、舉報傳銷最高獎勵30萬
聯合省綜治辦、省文明辦、省公安廳成立了廣東省創建無傳銷城市工作認定小組,按照認定無傳銷城市工作細則要求,組織對已向省申報無傳銷城市的15個地市進行了實地檢查驗收。圓滿完成了《打擊傳銷現狀分析及對策研究》課題研究工作。聯合省公安廳、省綜治辦、省財政廳制定了《廣東省打擊傳銷舉報獎勵管理辦法》,將舉報獎勵細化為舉報傳銷窩點和舉報傳銷案件兩種,最高獎勵金額為30萬元。
3、加大網絡傳銷線索核查
采取一人一案的方式對工商總局轉辦的6宗案件線索進行包案督辦。兩次召開打擊傳銷案件部署會和研判會,對各地查處網絡傳銷案件和摸排工作進行研判和部署。9月份,核查工商總局下發的141個涉案線索,發現實際主體為135家(6家重名),其中無注冊記錄3家,查無下落列入經營異常名錄38家,3家被工商部門立案調查,8家被移送公安機關或已被刑事立案調查,2家被納入涉嫌非法集資重點名單。
4、努力推動直銷行業有序發展
堅持扶持與監管并重的原則,一方面,有重點地規范直銷經營活動。對直銷企業分支機構、服務網點、經銷商店鋪、培訓會議等場所加大檢查和抽查力度,嚴禁直銷企業及其營銷人員涉及“出租屋拉人頭”“資金盤”“全額返利”等行為,禁止其觸碰無產品或以虛高價格產品為幌子拉人頭計酬的傳銷紅線。
另一方面,開展扶持直銷產業發展課題調研,對當前廣東省直銷市場的發展現狀、趨勢以及發展瓶頸等情況進行全面調研,分析廣東直銷產業發展潛力,起草《廣東省扶持直銷產業發展十大舉措》,進一步扶持廣東直銷企業做大做強,盡快培育廣東省直銷企業發展“第二梯隊”,并力爭使廣東直銷產業十年內年經營總額達5000億元,納稅超千億。
5、認真落實直企退換貨制度
制定直銷行業退換貨制度落實情況檢查工作方案,明確檢查分工和檢查重點。在為期4個月的檢查行動中,廣東省省工商和市場監管部門共出動執法人員3182人次,檢查直銷企業總部15家,直銷企業分支機構40家,服務網點328個,經銷商2199個,專賣店60個。廣東省工商局對完美、無限極等8家直銷企業總部進行重點檢查,提出監管意見。廣東省省各級工商和市場監管部門參與處理直銷企業退換貨投訴舉報369宗,涉及金額8萬元,均妥善處理完畢,未發生因退換貨引發的重大群體性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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