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春工商:酒店賓館有傳銷活動最高罰款50萬元
發布: 2017-11-30 11:19:23 作者: 佚名 來源: 長春晚報

長春晚報消息,11月27日,記者從吉林長春市工商局獲悉,市工商局于近日印發了《開展賓館等重點場所防控傳銷、違法會銷工作的實施方案》,工商部門將與賓館、酒店、禮堂、度假村和劇場等重點公共場所簽訂《責任書》,為傳銷活動提供經營場所、培訓場所,發現涉嫌傳銷活動不及時上報,將沒收違法所得,并處5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的罰款。
近年來,一些違法會銷坑人的報道屢現報端,這些違法會銷專門針對老年人,高價銷售保健品,而這些保健品吃后根本沒有效果,甚至延誤老人病情,危及生命。長春市工商局決定在全市組織開展賓館等重點場所防控傳銷、違法會銷工作。將賓館、酒店、禮堂、度假村、劇場等重點公共場所以及舉報投訴相對集中、傳銷人員長期聚集的重點部位列為重點防控區域。各級工商行政機關負責人將與企業簽訂《重點場所防控傳銷、會銷責任書》,建立聯系制度,開展抵制傳銷、違法會銷普法宣傳教育,實時監管。
《實施方案》中要求,各重點場所要對會議主辦企業、培訓內容、參加人數等進行登記,認真核實會議培訓內容,主動發現會議培訓過程中存在的涉嫌傳銷、違法傳銷行為,及時向轄區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報告。
原標題:酒店賓館有傳銷活動最高罰款5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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