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傳銷"不能游離于法律之外
發布: 2017-05-10 10:32:39 作者: 佚名 來源: 檢察日報

雖然“教練技術”不是傳統的推銷產品式的傳銷,但具有“精神控制”的本質,有必要從法律角度審視其培訓內容的合規合法性
一種稱為“教練技術”的企業培訓項目近年來在各地火起來。它聲稱源于美國,可以開發個人潛能,拓展人際關系,提高管理水平,重新規劃職業,乃至“引領人生”。目前全國已有數千家平臺,培訓學員不斷增多。記者近日采訪發現,這個不打廣告、僅靠親友推薦、全封閉的培訓項目,不但沒有引領人生,反而讓不少參與者性情大變、家庭破裂、公司破產、誤入歧途。
從報道看,這種名叫“教練技術”的培訓收費不菲,便宜的兩三千元,貴的四五萬元。加入培訓后,學員在第一階段要當眾或面對面分享隱私,建立緊密關系,更要去除羞恥心。第二階段并不是培訓什么技能技藝,而是通過大量洗腦,改善被教練者的心智,膨脹被教練者的虛榮心,讓學員感到“重生”;因為這個階段的課程帶有極強的性暗示和利益驅動,甚至導致學員喪失底線,出現學員與學員之間、學員與導師之間亂搞男女關系的案例。而第三階段,則要求學員在規定時間內拉更多學員進來,完不成任務要遭受千元不等的罰款。
由此觀之,很多學員把“教練技術”定性為“精神傳銷”,恐怕恰如其分。然而讓人遺憾的是,面對這種“精神傳銷”,有關部門在處理這類舉報時,往往只是查驗一下相關公司的營業執照,證照齊全的情況下并不能取締,因為“教練技術”造成的社會危害難以取證,導致很多學員投訴無門。雖然“教練技術”不是傳統的推銷產品式的傳銷,沒有人身綁架,但它所具有的“精神控制”的本質,并沒有改變。難道相關監管部門不能從法律角度,來審視培訓機構的培訓內容的合規合法性?
這些年來,像“教練技術”之類的“精神傳銷”,以心靈培訓班、勵志培訓班等名目,以“精英培訓,提升自我”為噱頭,在人人喊打中照樣花樣百出,玩得風生水起,監管難辭其咎。即使被曝光被打擊,仍隔一段時間“換湯不換藥”地重出江湖,何也?監管無力是重要因素。所以有專家早就建議,但凡涉及心靈、精神培訓,都應嚴加審核培訓機構的經營范圍和方法手段,對其商業性培訓活動加強日常巡查,若發現有傳銷、詐騙等違法犯罪行為更要毫不手軟地取締。
“精神傳銷”屢有市場也表明,一些人在物質上豐富起來之后,精神上可能會感到空虛迷茫,另有一些物質上并不豐富的人,也急切地想通過培訓“引領人生”,改變自己當前的窘迫狀態。故而,我們要大力宣傳心靈培訓、勵志培訓并不是立等可取的“靈丹妙藥”,在參加心靈培訓、勵志培訓等時,要警惕“精神傳銷”,引導公眾保持正確的認識,免受“精神傳銷”的傷害,防止公眾誤入歧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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