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人優益”變“人人傳銷”折射監管缺位
發布: 2017-04-15 10:20:04 作者: 嚴奇 來源: 紅網(長沙)

今年3月,廣州、佛山兩地警方發現了多個公司涉嫌利用網絡平臺,借助電子商務、消費返利、金融互助、愛心公益、慈善互助、慈善基金、高科技生物產品等形式,進行組織、領導傳銷犯罪活動的線索,受害群眾遍布全國各地,涉案資金高達數十億元,僅人人優益網絡科技有限公司建立的所謂“人人公益”網絡平臺上線一個月就吸收資金超過10億元。
利用偽造的公益平臺騙取消費者的信任,伺機制造陷阱牟取高額利益,其行為遠離“人人公益”,可稱之為“人人傳銷”。但如此行徑為何得以成功?結合近年來各類網絡詐騙的案例來看,“人人優益”的違法行為,也體現了相關部門在監管上存在一定的不足。
為了解“人人優益”的犯罪手段,筆者曾在應用商店搜索“人人公益”相關信息,竟發現有兩款近乎相同 APP。只不過,一款名字是“人人公益網”,另一款的名字是“人人優益”。在網上可以看到,同時存在著“人人公益”和“人人優益”兩家不同的網站。除了名字相近之外,其logo商標和APP內容界面,也尤為相似。
不同的是兩家是完全不一樣的平臺,一個公司在北京,一個公司在深圳,而“人人優益”應是警方破獲的那個所謂的“人人公益犯罪團隊”,“人人公益網”也對此發布了聲明。由此不難猜想,人人優益是以“李鬼伴李逵”的方式,借助正規公益平臺的名義,牟取利益。那換個角度看看,既是兩家不一樣的平臺,為什么“人人優益”還能堂而皇之地上線?
為了加強對移動應用程序的管理,我國在2016年6月曾出臺了《移動互聯網應用程序信息服務管理規定》,明確了互聯網應用商店服務提供者對應用程序提供者所負有的監管責任。同時,在我國現行的網站管理機制下,“人人優益”網站也必須通過相應的備案程序才能發布。試問,既然打著“愛心公益”的旗號,我們的民政部門有沒有進行相應的審核呢?如果相應的監管單位,能對“人人優益”APP和網站進行深入一點的調查,應不難發現其與“人人公益”的相似性與特殊性。
在過去的幾年中,網絡公益事業興起,不少網友都樂于通過網絡獻出自己的愛心,而相關管理機制不到位,也導致網絡平臺公益欺詐事件頻發。因此不少消費者對網上“公益平臺”表達了強烈的憂慮。而加強非法公益平臺的管理,除了事后進行懲處,重要的是進行事前防范。需要反思的是,民政管理部門,是否可以引入監管機制,對此類“公益服務”的資金流動進行實時的追溯?在發展新技術新業務時,必須警惕風險蔓延。加強對此類“公益欺詐”的防范,應進一步完善監督機制,才能有效遏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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