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事疏忽可致企業毀滅 談直企外事失敗案例
發布: 2017-03-14 22:01:23 作者: 胡鳴仁 來源: 中國直銷網

最近圈內又有企業遇到外事問題了,而且事態發展跟之前幾個業內典型的外事失敗案例非常的相似。因此鳴仁覺得有必要跟大家分析一下之前的幾個失敗案例,只是實事求是的就事論事,沒有針對任何企業的意思,只是希望前事不忘后事之師,各家都注意借鑒,遇到問題及時跟進處理。
業內有句廣為流傳的話“外事無小事”。其實很多失敗的案例都是由小事拖拉積累,發酵演變成重大失敗案例的。一些公司老板和高管認為自己經歷若干年的打拼,有相當的人脈,有足夠的資源可以處理所有問題,結果經歷過一些事情之后就改變了這種認知。其實無論遇到任何事情,只要認真對待,及時跟進,總會有解決的辦法的。無非是代價大小的問題,關鍵時候需要魄力和決斷。反應遲鈍和疏忽大意,導致企業關門或者改換門庭的案例不少。像早期的瓜拿納、大連富饒,最近的保羅、濟南藥王谷、凱安尼、致明德等,都是小事釀成大案,最后損失慘重。
案例:保羅 濟南藥王谷 凱安尼
其中最可惜的應該要數保羅。直銷經營許可證批準文書已經拿到手里了,最后被判傳銷。總裁陳湛,高管劉杰、張博以及大經銷商都被判刑,保證金也被罰沒。案子最初只是因為收編了一個小的異地傳銷的團隊,涉案金額也不高,警方根據線索調查。這時候公司如果跟進配合協助調查,團隊違規是不會追究公司的責任的。然而保羅老板認為自己有某些特殊的資源,根本沒把這個案子當回事。隨著調查的深入,跟收編團隊有資金往來的賬戶被凍結,警方開始抓捕公司高管及涉案人員,網上追逃跟案件相關的人。本來是經濟案件,查處之后及時糾正就能過去的,但是企業通過各種資源和關系去影響辦案,針對警察的一些做法放出威脅恐嚇的信息,導致最后辦成鐵案。在后來案件到了檢察院準備公訴和法院即將開庭的時候,企業有人還發短信給經辦檢查官和法院審判委員會的相關人員,警告他們。最后案子一審判決相關人員組織領導傳銷罪名成立,分別被判六年、五年和兩年半并處罰金。企業被沒收所有非法所得并處罰金兩千萬,沒收、取保、罰沒總金額近億元,直銷經營許可證作廢。
當初2012年濟南藥王谷剛開始的時候,我就給參與的朋友提出過警告。朋友當時告訴我老板在濟南資源非常廣,不會有問題的。結果后來恰恰就是被濟南市公安局天橋分局經偵大隊查處,才運作幾個月,涉案2046萬。最后法院判處濟南藥王谷公司罰金一百萬元,并分別判處翟振杰等5人二年至三年六個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各處罰金。
美資企業凱安尼在山東德州和廣東普寧也被查,在處理德州案件的時候,公司的外籍高管不聽建議,居然相信公司法律顧問說的“同一個公司有案件沒結案的時候其他地方不能查處”,在德州案件審理過程中,在國內連續開十幾場招商會。導致華南市場在組織會議的時候被舉報,普寧市經偵大隊查明情況后批捕了十幾個經銷商,目前案件已經送交檢察院,等待公訴開庭。
此外還有一些其他類似的案子,本來非常小的事情,企業對案件的認知和判斷不夠準確,應對的態度和方法也不對路,最后當然解決不了問題。大家最熟悉莫過于江蘇某企業,在淮安被查,最后在案件庭審過程中居然被新聞報道長達數分鐘,相關人員在屏幕上的狀態讓大家都震撼了。據悉剛開始也是一個非常小的案子,最后被罰沒幾千萬,系統領袖還被判刑,去年下半年才出來。
最近一家獲牌的外資企業也正在被調查,目前據悉凍結了賬上3.86億資金,刑拘13人,網上追逃數十人。而且這家公司之前在山西被罰了一千萬,在上海被罰了兩千萬,在廣東也被罰了一千多萬。就是經歷了這么多事情,這家公司在相關外事和規范上都沒有改進。湖南去年9月份就開始調查了,有知情人11月就給企業發出過警示,公司相關人員不重視不匯報,導致案件發展到今天。如果不及時處理,最后被查的團隊、被抓捕的人被認定“組織領導傳銷”活動成立,那么所有涉案資金都將被沒收,流進企業賬戶的錢不光要被沒收,還可能被處以數倍的罰款。
行業圈經常說“跟對人、做對事”!另外一些企業遇到的問題比今天說的這幾家嚴重多了,但是最終都妥善處理了。公司得以繼續發展,而且更加規范穩定,外部的朋友也越來越多,監管部門的溝通也越來越及時。在目前的《兩個條例》大環境下,企業、監管部門、公安機關,都沒有詳細標準的認定界限,溝通協調就顯的更加重要。建議大家在大環境不好的時候,要多思考,多交流咨詢,多互相幫助,這樣才能共同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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