別讓“微傳銷”透支社會信任
發布: 2016-11-17 09:32:49 作者: 連海平 來源: 廣州日報

由于推廣、營銷和交易等環節能夠通過移動互聯網實現,從而脫離時間空間的限制,微商在近幾年發展勢頭很是不錯。然而,大潮之中,泥沙俱下,在發展過程中,除了假貨次品頻出等問題,一些商家的運作模式也使得微商成為違法行為的滋生之地,如微商傳銷。
如果不考慮其他,有時候真不得不“佩服”那些傳銷組織者,他們身兼心理學家、哲學家、經濟學家、演說家、心靈雞湯烹調高手,能將一根稻草傳成黃金。只要你進入他們精心營造的那個“場”,總會有一些弱點被他們抓住,總有一些勵志故事把你打動,直至你被“俘獲”之后才幡然醒悟,過去幾十年白活了。
微商時代,千載難逢的機會再次被抓住,他們紛紛轉移陣地,搭上這班快車。微商本來就在朋友圈里做生意,熟人半熟人買賣,正好與殺熟的傳銷伎倆暗合。經過一番涂脂抹粉之后,傳銷借微商還魂了。與傳統相比,寄生在網絡之上的“微傳銷”愈加便捷,連相互見面環節都可以省掉。效率是高了,破壞力也更大,誤入“微傳銷”深處,連被誰誆了都不知道。更令人反感的是,“微傳銷”傷害都是朋友或者朋友的朋友,透支了社會信任,破壞了公序良俗。
“道義放兩旁,利字擺中間”,傳銷是經濟“罌粟”、社會毒瘤。對傳銷這種非法活動必須采取“零容忍”,不管是線上的還是線下的。打擊傳銷,監管部門是第一責任人,但比起傳統的傳銷活動,“微傳銷”監督難度更大。外部監管要打提前量,不要采取傳統的“民不舉官不究”,盡量主動介入,將管理關口往前移,這個難度確實很大,但努力去做,就會有效果。
“微傳銷”還有一個特點,就是依托于互聯網之上。在防范上,互聯網企業有著管理責任和防范的義務,而且防范成本較低。在日常管理中,發現傳銷跡象,可以將信息與管理部門共享,協同打擊。互聯網是一個公共空間,少不了公眾參與,打擊“微傳銷”,公眾也有責任,不參與也要敢舉報,別礙于朋友情面。合力打擊,才能更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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