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開警方重拳出擊 搗毀“1040”傳銷團伙
發布: 2016-06-24 09:03:51 作者: 李雯婧 來源: 錢江晚報(杭州)

一次性投資6.98萬元,兩年就能回報1040萬元……還是會有人抱著這樣不切實際的“發財夢”,執迷于所謂的發展虛擬經濟,幫扶政府重點項目等謊言,投擲大量錢財,拉攏親朋好友加入。
6月18日早晨5點,經開警方組織精干警力對前期掌握的轄區長水街道盤踞的“1040”傳銷團伙進行收網行動。此次行動經開警方共出動警力200余名,會同開發區市場監管部門、長水街道工作人員,搗毀傳銷窩點29處,抓獲傳銷人員共59名,其中組織、領導傳銷骨干分子6名,現場扣押汽車2輛、傳銷資料、作案用手機、銀行卡等大量物證。經查,李某等6名犯罪嫌疑人因涉嫌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被經開警方依法刑事拘留,10名傳銷違法人員被行政處罰,其他參與傳銷活動人員被遣返。
經查,以李某某為首的傳銷團伙自2014年6月以來,在經開區府南花園、華發雅苑等小區內租房,陸續組織100余人以“1040陽光工程”名義實施聚集性傳銷違法犯罪活動。
只需投入69800元,便有可能成為千萬富翁,這個所謂的“1040陽光工程”,其實質是靠拉人頭發展下線,是完完全全的傳銷組織,各地公安機關也都在打擊,媒體也多次進行報道,但總有一些人懷揣著發財夢,拖家帶口參與“1040”,最終害人害己,傾家蕩產。
30歲的李某某,江蘇響水人,他是該傳銷組織在嘉興的“大總管”。他們所開展的傳銷活動就是以“資本運作”、“連鎖經營”為名,拉攏他人繳納申購所謂的“投資”份額,再按照五級三階制,層層發展下線,從“拉人頭”中獲利。
傳銷活動到底有何“玄機”?落網后的李某某一語道破:“這種資本運作其實就是傳銷,別人騙我,然后我再去騙別人。”
辦案民警稱,天上不會掉餡餅,也沒有不勞而獲的事。在整個傳銷網絡中,真正受益的只是那些處在傳銷“金字塔”網絡頂端的極少數人。值得提醒的是,在傳銷活動中,沒有受害人,全是嫌疑人。一旦發展下線及籌集資金數額達到法律規定,都要追究相關法律責任。
經開警方對傳銷違法犯罪活動將繼續加大打擊、整治力度,發現一起,查處一起。同時,警方嚴正警告和提醒那些從事傳銷違法犯罪活動的人員,傳銷活動害人害己,如繼續從事,等待他的必將是法律的嚴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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