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食藥監總局關于化妝品標識有關問題公告
發布: 2016-06-08 10:55:48 作者: 佚名 來源: 國家食藥監總局

自2017年7月1日起生產的化妝品必須使用標注了《化妝品生產許可證》信息的新的包裝標識。新的包裝標識不再標注“QS”標志。化妝品生產企業原有包裝標識可以使用到2017年6月30日,此前使用原包裝標識生產的化妝品,在保質期內可以繼續銷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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