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陽文章:直銷發展求“質變”必須防“變質”
發布: 2016-03-17 15:16:25 作者: 佚名 來源: 直銷報道網

從量變到質變,這是一個哲學概念。直銷企業在發展中實現從“量變”到“質變”,需要長期的積累,不可能一蹴而就。但是,現在有的直銷企業為了求所謂的“質變”而在違規,甚至涉嫌傳銷,這就使直銷不是“質變”而是“變質”了。所以,直銷發展要求“質變”必須注意防止“變質”。
在哲學上普遍性達到極限程度的辯證法規律只有三個:對立統一規律、量變質變規律、否定之否定規律。其中量變質變規律揭示了事物發展變化形式上具有的特點,從“量變”開始,“質變”是“量變”的終結。根據我對直銷行業的長期觀察,發現有的直銷企業運用量變質變規律很成功,比如外資直銷企業安利、港資直銷企業無限極、僑資直銷企業完美、內資直銷企業新時代等。這些直銷企業認真貫徹執行《直銷管理條例》、《禁止傳銷條例》和其他相關法律法規,在不斷的規范中實現了從“量變”到“質變”。這樣的直銷企業值得其他直銷企業學習和借鑒。
這幾年直銷行業比較亂,這是人們的一個共識。為什么會出現這一情況?當然原因可以說出很多方面,但一個很重要的原因就是一些直銷企業違規甚至涉嫌傳銷。這里有兩個情況,一是有的老直銷企業由于種種原因,業績上升不快,于是就悖離直銷法規的基本精神,不是積極地銷售直銷產品,而或是在拉人頭涉嫌傳銷,或是在玩資金游戲涉嫌非法集資。這種 “變質”的直銷,被工商、公安機關查處也就不足為怪。二是一些新直銷企業,為了圈市場違背了申請直銷牌照時的承諾,有的搞什么“一碰就回本”,有的搞起了“一張牌照三個盤”,有的也在拉人頭。這兩種情況是當前直銷行業發展中的一股“濁流”,是直銷發展“變質”的典型表現,直銷監管部門和行業媒體必須加以曝光和制止。
如何防“變質”以求“質變”,這是擺在直銷企業面前一個十分嚴肅的問題,必須認真對待。我認為,當前和今后相當長的一個時期,政府和直銷企業必須要做好如下工作:
首先,直銷監管機關要真正履行自己的職責,在適當的時候對直銷市場作一次大巡查。對直銷市場的巡查,過去搞過多次,但效果不是很更理想。比如,2013和2014這兩年,國家工商總局對全國的直銷市場作了巡查,但只提出了問題而沒有真正解決問題。確切地說,這是直銷監管機關的不作為。今年是十三五規劃的開局之年,又是經濟轉型的關鍵之年,如果直銷發展中出現的違規或涉傳不從根本上加以解決,對十三五的開局和經濟的轉型的負面影響很大。所以,2016年在適當時候一定要對直銷市場進行動真格的大巡查,發現什么問題就解決什么問題,不留“尾巴”,不開“后門”,從根本上扭轉直銷行業發展很亂的狀況,堅決不讓直銷在發展中“變質”。
其次,要有節奏地審批和發放直銷牌照,確保直銷市場發展做到有序穩定。去年,直銷牌照的審批和發放速度很快。目前,在商務部等待審批直銷牌照的企業很多。是繼續加快審批發放,還是適當控制做到有節奏?我認為,就目前而言,直銷牌照的審批發放不宜再加快,應該做到有節奏,這樣才能確保直銷市場發展的有序穩定。什么叫有節奏?我以為,節奏是自然、社會和人的活動中一種有規律的變化。比如,如果直銷牌照不發放,那么就限制了直銷的發展,這不符合直銷行業發展的規律。同樣,如果直銷牌照過快發放,那么由于直銷模式的特殊性而容易產生市場的大面積混亂,也不符合直銷行業發展的規律。因此,有節奏地發放直銷牌照,這是健康發展直銷行業的正確選擇,也是防止產生直銷“變質”的一個有效措施。
第三,直銷企業的自律要上升到一定的高度去認識,對不自律的企業要果斷采取法律、行政、經濟等方面的措施。直銷“變質”主要是一些直銷企業不自律造成的。雖然前幾年直銷企業都參與簽訂了自律公約,但由于沒有相應的法律、行政、經濟等方面的措施跟上,結果還是說歸說做歸做,自律公約等于一張廢紙。這種狀況一定要改變。我認為,直銷企業的自律應該要上升到一定的高度去認識,不要把自律純粹當作企業的事,而要作為一種重要的社會責任去認真自律。事實也是如此,直銷企業違規涉傳從大的方面看就是擾亂正常的經濟社會發展秩序,是對社會的一種不負責任的行為。因此,作為直銷監管機關,對那些不自律的直銷企業,必須果斷采取法律、行政、經濟的手段,從源頭上防止他們直銷的“變質”。
總而言之,我們只有積極地做好以上工作,才能有效地防止直銷發展的“變質”,進而真正實現直銷發展從“量變”到“質變”的飛躍。
上一篇:歐陽文章:“內循環”戰略奠定直銷拐點之基 下一篇: 歐陽文章:探索融合型直銷產業發展模式
今日新聞頭條
我也說兩句
已有評論 0 條 查看全部回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