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交媒體擺脫傳銷“牛皮糖”需監管助力
發布: 2016-02-27 09:30:05 作者: 韓丹東 來源: 法制日報——法制網

電子商務立法是堵住利用社交媒體進行傳銷漏洞的基礎之策。在法律層面之外,還要明確監管部門,創新監管方式,試行對微信商戶建立信用檔案
近日,一款名為“MIC”的APP在網上被熱炒。這款APP號稱是一款集社交、商務、健康、智能于一體的多功能應用軟件,用戶只需投資99元就能加入團隊,并獲得推薦人資格繼續發展會員。
“MIC”的運營模式被質疑為傳銷。不過,該公司在其官網發布公告稱:有人在不了解公司實際經營和運營模式的情況下,捏造、詆毀、散布虛假惡意信息,這一問題已經嚴重影響到公司的社會形象以及合法權益。
“MIC”是否屬于傳銷,目前尚無定論,但引出一個值得思考的話題,在社交媒體這個圈子里,如何防范傳銷?
一款APP引傳銷質疑
記者搜索“MIC”APP發現,這款APP由上海宇飛來星河科技有限公司開發。公司官網上有多個客服的聯系方式,包括手機號碼和微信號碼。按照官網提供的客服電話,記者逐一撥打,在嘗試不同的號碼后,一個名為“樂騎教練”的客服接聽了電話。
記者了解到,“MIC”APP目前只能在Android系統使用,可以通過助手軟件搜索下載,也可以通過其官網掃描二維碼下載。不過,據“樂騎教練”介紹,下載軟件沒有用,因為注冊會員必須有邀請碼,必須有介紹人。
在記者表達有注冊會員的意愿后,“樂騎教練”繼續說:“一般交99元就可以獲得會員身份,你可以加我微信直接轉給我,我給你邀請碼,之后你成為會員,也就成為了推薦人,可以介紹別人成為會員。”
據“樂騎教練”介紹,交費99元即可成為“一星”用戶,交費699元可以成為“三星”用戶,“皇冠”用戶則需投資3999元,要想成為“代理”用戶需交費10000元。不同級別的用戶可以獲得不同的返還投資費用,還能得到價值不等的禮品。如果額外介紹新會員注冊,還會根據級別給予額外獎金。交費99元的“一星”用戶介紹一名新會員可獲得5元獎勵。
記者在瀏覽其官網時發現,該公司還推出送紅包、充送的活動。據其官網介紹,充送活動是“MIC”平臺給所有用戶提供的一個特惠活動,此活動只允許“MIC”用戶參加,為了給用戶提供更多的優質服務,公司會根據不同季節、不同節日、不同產品專門給用戶設計不同規格的特惠活動,特惠產品都在充送商城上銷售。該官網的法律申明稱,只要用戶在充送商城上購買任意一款產品,公司就給用戶的微購錢包里贈送同等金額的購物幣,購物幣等同人民幣,僅限在充送商城上購買產品消費使用。
“MIC”的這種運作模式,被不少人質疑為傳銷。在網絡上,有法律人士分析稱,“MIC”已初步具有傳銷性質,如果其進一步強調發展一個新會員就有利益,那就是標準的傳銷了。即使他們有產品,也屬于傳銷,因為不管這些產品是否真實、價值如何,這種經營方式本身就是法律所禁止的。
對于涉嫌傳銷的質疑,上海宇飛來星河科技公司在官網上貼出了《宇飛來》法律維權公告,稱,“公司法務人員正在搜集相關信息,準備起訴捏造、詆毀和散布惡意信息的個人和其他網絡平臺。自公司公告之日起2016 年2月3日至2016年2月29日未刪除捏造、詆毀、散布的惡意信息,后果自負……”
朋友圈隱藏傳銷陷阱
“MIC”是否屬于傳銷,目前各方意見不同。不過可以確定的是,傳銷早已出現在社交媒體圈里,尤為突出的便是微信朋友圈。
曾有人就微信營銷編過一個段子:“有個人打算做微信營銷,就在朋友圈賣東西,開始的時候完全沒有人搭理他,但他每天堅持上貨、拍照、修圖發到朋友圈,堅持了3個月,功夫不負有心人,終于有了回報:所有的人都把他拉黑了。”
不少人看到這個段子時,只當其是個笑話,大家沒想到的是,在這個段子背后,是不少人走上了微信傳銷這條路。陳宇就是其中之一。
陳宇是四川省成都市人,現在北京一家公司從事公關工作,但在此前,他有過一段不愉快的“工作”經歷。
2015年1月,陳宇初到北京,此后兩個月都沒找到合適的工作。找工作之余,陳宇唯一的娛樂就是刷微信朋友圈。“我微信朋友圈里的人數并不多,但每天還是被一個微商朋友刷屏,他每天除了發各類商品的照片和效果圖外,還發送不少外出游玩的風光照和美食帖,我看著真是羨慕不已。”陳宇說。
朋友圈里的眼球刺激和金錢誘惑讓暫時無業的陳宇怦然心動,抱著試一試的想法,他聯系這名微商朋友。經過一番交流,這名朋友爽快地答應下來,讓陳宇做下一級代理。
陳宇說:“接下來的事情可想而知,朋友告訴我做代理要先交5000元代理費。一說到交錢,確實讓當時無業的我神經緊繃起來,但考慮再三,加上朋友的吹噓鼓動,我漸漸打消了疑慮。”
在微商朋友的催促下,陳宇很快交了5000元代理費,并被拉進一個名為“創富群”的微信群。
在這個微信群里,陳宇每天都能收到這樣的信息:一個人的力量是有限的,你一個人不能把產品賣給所有人,最好的辦法就是讓所有人都成為你的代理,我們不是沒有產品,從食品、化妝品到保健藥品,從國際品牌到自主品牌,我們現在什么都賣……
“每天看著這些話語,我慢慢清醒過來,這不就是傳銷嗎?在想清楚后,我聯系朋友想要回代理費。朋友告訴我,我交的代理費已經交給上級代理了,不能退,但可以給我一些產品,比如面膜。當時,我沒有答應。朋友繼續給我洗腦,說多找代理就能賺到錢,找的越多賺得越多。我執意要回代理費,但沒過幾天就被清理出微信群,那個朋友也聯系不上了。”陳宇無奈地說。
中國政法大學教授曲新久在接受《法制日報》記者采訪時說:“通過朋友圈發邀請,要求發展下線,收入多少取決于下線多少,這種模式是典型的傳銷。”
如何預防朋友圈傳銷
陳宇的遭遇并非個例。
2015年年底,湖南長沙市工商部門查處一起微信傳銷案。經調查,涉案公司在組織微信團隊開展分層營銷過程中,采取團隊計酬方式銷售公司產品,1000多人卷入這一傳銷“朋友圈”,涉及金額數百萬元。
據了解,2015年2月底,涉案公司推出微信營銷平臺,銷售瑪咖、面膜、白酒、紅酒、茶葉等系列產品。推廣政策和加盟模式中規定,個人購買398元的黑茶面膜或不低于398元的其他產品,可成為擁有個人ID的公司微商。通過在朋友圈中分享鏈接的方式,按照1個發展30個的裂變方式分層發展所謂“一分店”“二分店”“三分店”。上級微商根據直接下級的銷售業績20%和間接下級的銷售業績10%獲得報酬。
辦案人員通過調查取證認定,這家公司對加入的微信用戶按照分享的順序采取分層的模式,各層級微商之間形成上下線關系,且上線的報酬來自于下線的銷售業績固定比例提成,符合禁止傳銷條例規定的“團隊計酬”式傳銷行為。
在此之前,遼寧省大連市警方也破獲一起微信傳銷案。在此案中,因參與門檻低、返利高,并以微信平臺為推廣手段,所以發展速度驚人,僅用半個月時間,涉案團伙便吸納會員64.4萬人。其中已繳費會員16.3萬人,涉案金額170多萬元。會員不僅遍布境內所有的省、自治區、直轄市,甚至還涉及港、澳、臺地區和境外多個國家和地區。
如何治理愈演愈烈的社交媒體傳銷?
中國傳媒大學法律系副主任鄭寧在接受《法制日報》記者采訪時建議:“刑法上應該加以嚴懲,形成一種嚴厲的規制;微信平臺應該發揮一個平臺的監管責任,比如設置過濾關鍵詞或者舉報投訴進而移交有關部門,這樣形成一種監管機制;政府監管部門也應該積極與微信平臺溝通,建立協作互動機制,便于掌握一些違法證據。”
在中國傳媒大學政法學院副院長王四新看來,電子商務立法是堵住社交媒體傳銷漏洞的基礎之策。
“在法律層面之外,還要明確監管部門,創新監管方式,試行對微信商戶建立信用檔案。作為平臺服務提供者,微信官方應借助‘安全港’模式,在投訴核實后對不法商戶的微信號予以屏蔽、刪除,并督促微信商戶建立自律機制。作為消費者,則應該提高甄別能力。”王四新說。
目前,相關部門已經注意到社交媒體傳銷的危害并著手治理,但仍有不少人上當受騙。對此,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教授黃京平一句話點中要害:根本預防不可能,只要不貪財就不可能被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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