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傳銷女頭目處對象 男子被騙20多萬元
發布: 2016-01-08 09:21:46 作者: 卿榮波 朱其麟 來源: 華商報

47歲的董先生在婚戀網站注冊想要組建家庭,卻被一名主動聯系他的女子帶入非法傳銷組織,被騙20多萬元,該女子還是傳銷組織的“老總”。1月6日,董先生從老家甘肅來到西安,“設計”將該女子抓住。
網聊一月后 女子帶他到公司“考察”
董先生離異后一直想重組家庭,2014年底他在一家婚戀網上注冊了個人信息。不久,一女子通過QQ主動聯系他。該女子自稱是重慶人,姓李,39歲,在西安做生意。
兩人在QQ上相聊甚歡。一個多月后,李某提出想和董先生見面。2015年1月,董先生來到西安,李某把他帶到自己的住所,還把他帶到她的“公司”考察。“當時在‘公司’里考察的有二三十人,在聽關于‘1040陽光工程’的課,我感覺講課人文化層次很低,很多國家政策也不懂,很反感,想要離開,可是被她勸住了。”董先生告訴華商報記者。
李某又帶著董先生等考察者去了世博園,在大巴上講解員繼續對他們“洗腦”,說“1040陽光工程”是國家暗中支持的資本運作項目,只要投入6.98萬元,然后再拉29個人入股,就會得到1040萬元。講解員說,像世博園這樣的國家項目就是“1040陽光工程”投資的。
“考察團”里有人自稱是銀行行長、警察、退休干部等。“如果只有一個人說,還不相信,但是說的人多了,就打消了疑慮。”7天后,董先生交了6.98萬元,入了股。
投入20多萬 上網一查才知進了傳銷組織
進入組織后,董先生才知道,每個成員要以“1帶3”模式發展人員,以便賺更多錢。李某是這個組織的一個頭目。李某還反復強調,項目很隱秘,不能對別人說。2015年2月,董先生說服其妹和同學妹妹“入股”,給李某轉了2筆錢,每筆都是6.98萬元。組織承諾,會在2015年4月返還1.99萬元,但是到期了并沒返還,李某也不見了蹤影。
董先生上網查詢“1040陽光工程”,結果把他嚇住了,“這時我才知道自己是進了傳銷組織,20多萬被騙了,那些錢不僅是我的,還有親戚的,該如何向他們交待啊。”自那時起,董先生一邊四處躲債,一邊設法尋找李某。李某的電話還能打通,她一直說自己在重慶,可一說到退錢,她就掛斷電話。
假裝賺錢了提出約會 見面后報警
2016年1月3日,董先生通過一位朋友得知李某其實一直在西安。他打電話給李某說做生意賺了一筆錢。聽到他說手頭有錢,李某就讓董先生來西安見面,商量一塊做生意。“我不這樣說,肯定還是找不見她”,董先生告訴華商報記者。
1月6日下午,董先生趕到西安,在北大街一家茶樓里,兩人見面寒暄了幾句后,董先生就提出,希望李某給他退錢,不然就報警。
李某稱還不上錢,“你要報就報吧!”兩人一起下樓時,李某突然拐向茶樓旁邊的商場,一名紅衣女子一直跟著她,董先生發現不對勁,就將李某帶往商場服務臺,“我告訴保安說被她騙了20多萬,請求保安把她圍住。”在保安配合下,董先生撥打110報警。隨后,公安蓮湖分局北院門派出所民警趕來將李某帶走。
昨日上午,在董先生居住的酒店房間里,來了4名和他有同樣經歷的男子。董先生說,他們打算一起起訴李某。因為發案地在城北,當晚,李某被移交至公安經開分局明光路派出所。
昨日,華商報記者從經開警方處了解到,李某的確是警方一直在尋找的“1040陽光工程”非法傳銷組織的一名頭目。目前,李某涉嫌組織領導傳銷已被警方控制,具體情況正在進一步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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