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擊非法傳銷需強化制度供給
發布: 2015-12-09 11:39:05 作者: 佚名 來源: 長江網

近日,人民日報通過還原湖南田女士參加MMM社區的過程,揭示了MMM社區的運作模式。專家表示,MMM社區具有明顯的傳銷特征。此外,銀監會、工信部、央行、工商總局對此也連續多次發出風險預警公告,鼓勵市民舉報犯罪線索。為了盡早揭露騙局,記者踏上了舉報之路,但舉報過程卻步履維艱。
傳銷是公認的“經濟邪教”。現在的傳銷組織乘著“互聯網+”東風,以“經濟開發”、“資本運作”為幌子;以“低投入”、“高回報”為誘餌;再用“電子商務”、“網絡加盟”加以包裝,不斷發展壯大,有著極強的隱蔽性和誘導性,為有關部門查處帶來了很大的難度。一些地方公安、工商等部門監管缺位、打擊不力、相互推諉,一定程度上縱容了非法傳銷的發展。在打擊非法傳銷過程中,媒體監督不可能面面俱到,強化制度供給才是治本之策。
一方面要結合實際,盡快完善打擊傳銷的法律法規。從立法上看,2005年國務院頒布了《禁止傳銷條例》,2009年全國人大常委會將“組織領導傳銷罪”列入刑法。而現行的法律法規主要是針對傳統的傳銷模式,已經很難適應當前現狀。定罪量刑門檻過高、違法成本過低導致一些不法分子繼續鋌而走險。法律不健全,監管有漏洞,才有了非法傳銷生存的土壤。打擊傳銷,應該立法先行。
另一方面要理順機制,加強部門間協作,F階段在打擊非法傳銷的實踐中,屬地管理框架下各職能部門存在溝通不暢、資源分配不均等問題。工商部門沒有執法權,取證困難;而公安部門雖有執法權卻被動監管,疲于應付。導致的結果是打擊非法傳銷本該齊抓共管,結果卻是互相推諉。加強部門間協作,讓聯合執法常態化、制度化、規范化勢在必行。同時落實首問負責制,讓流程運行取代群眾跑腿,對在打擊非法傳銷過程中“慢作為”、“不作為”的個人和單位進行問責。
同時要動員社會力量,形成群防群控局面。通過對各種類型非法傳銷行為的公眾宣傳,提高廣大人民群眾的辨別能力。對非法傳銷線索的提供者給予保護和獎勵,提高群眾參與打擊非法傳銷的積極性,讓傳銷分子無處藏身。借助網格化管理等手段,家庭、社區、政府部門形成合力,在全社會鋪設一張“無形天網”,讓傳銷活動真正無處遁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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