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微商傳銷還是營銷?別傻傻分不清
發布: 2015-04-30 08:53:35 作者: 陳曉青 來源: 福建日報


目前,微商行業主要有B2C和C2C兩種模式。B2C模式通過搭建一個微商管理體系,提供完整的分銷方案,賣家依靠銷售進行提成,多運用在海外代購及一些較有實力的公司。C2C模式則是通過品牌商找一級總代理,由一級總代理往下層層發展代理商銷售產品的縱向模式,最常見的就是朋友圈中的面膜營銷。通過微營銷,真的就能夠達到小伙伴們所說的“月入過萬”么?在“黑面膜”充斥朋友圈的背后,你是否感覺有點“霧里看花”?
微商貨品真偽難辨
如果你認為朋友圈里的代購商品都是朋友人肉帶回的,那就out了。
小王早前是泉州一家外貿公司的職工,通過相熟的客戶或者自己外出公干的機會,會兼職幫朋友們在境外代購商品。從前年開始,小王便做起了全職代購。“起初真的是自己托人出去買的,但是生意慢慢做大,就開始轉換方式了。”小王口中的“轉換方式”就是通過一些職業買手供貨,而銷售方面也開始借鑒直銷的模式,將自己的產品讓利給下家,建立自己的營銷團隊。
對于職業買手所供應的貨品,小王表示,價格比自己托朋友帶低一些。然而,當記者問到能否確定這些商品的真偽時,小王表示,還真不好確定。而且,這些“職業買手”其實并不是單一個人,他們也是一個團隊在運作。
當然,代購也不完全是B2C模式的。來自福州的小游提起代購就是滿臉憂慮。因為親戚在境外,小游從大學時候涉足代購行業,至今將近10年。可是,自從微信代購如雨后春筍般出現,本來利潤就少的小游常被顧客質疑貨品價格偏高。“也有一些職業買手來找我,希望借助我已有的平臺來分銷商品,給出的價格挺誘人的,可是我對于他們提供的東西確實有所懷疑。”小游說。
“月入過萬,靠賣不行”
C2C營銷模式一般是以“品牌—總代理—一級代理—二級代理(區域代理)—三級代理(個人賣家)”結構為主,這類營銷模式常見于朋友圈里的面膜營銷。以一盒某品牌的面膜為例,總代理的拿貨價如果是50元,一級代理從總代理處進貨價為70元,那么,傳遞到個人賣家時的進貨價則為110元。可是,就在朋友圈里賣賣面膜,真能“月入過萬”嗎?
小鄭是一名“90后”的全職太太,偶然看到朋友圈里一個朋友天天發賣面膜賺大錢的照片,便成了好友的代理。“她告訴我,做代理就要進貨,而且進貨數量越多,獲得的代理級別就越高,利潤空間就越大。”經過一番盤算之后,小鄭花一萬元買了100盒面膜。
成為代理之后,上家告訴她:“我發什么圖,你就粘貼到朋友圈,這是公司營銷總監幫大家制定的營銷方案。”上家還告訴她,想要月入過萬,還要多招代理,并帶著小鄭參加所謂公司舉辦的“營銷培訓會”。小鄭說,在朋友圈賣面膜半年了,第一批進的貨已經全部賣出去,也招到了4個代理。雖然客戶對面膜的反應一般,但自己還是會堅持做下去,因為確實這份“工作”讓自己輕松地賺到錢了。
“雖然我也每天都曬上千元甚至上萬元的交易額,但其實都是假的。”相較于小鄭來說,小蔡就沒那么好的運氣。
在成為面膜代理之后,小蔡也每天在朋友圈更新商家發來的信息。“一個開美容院的好朋友看到我的朋友圈后表示要貨。我非常高興,覺得這是一個固定的銷售渠道,但沒過兩天,朋友來電話說這面膜是三無產品。”為此,小蔡便再找到上家,上家一番推脫之后就把她拉黑了。此時,小蔡手上還囤著將近2萬元的面膜。
業內人士表示,一些面膜商特意選擇朋友圈做唯一的銷售渠道,為的就是招代理,“總代招一級代理,一級招二級,二級招三級……這樣一級一級招。很多面膜不是朋友買去的,而是代理拿走的。營銷過程中,有些面膜商還會舉辦所謂的培訓會,其實是面膜商在洗腦,其性質與傳銷相似” 。
支招>>>
“四不能”識破微信傳銷
1查詢不到廠商信息的不能做。可通過各地工商局網站查詢相關企業市場登記信息。
2讓你交代理費、加盟費的不能做。
3不讓試用就讓囤貨的不能做。
4含有“傳銷”三特征(即入門費、發展下線、復式計酬)的不能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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