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警方抓獲傳銷團伙頭目 穿金戴銀誘人入伙
發布: 2014-10-25 09:32:39 作者: 周啟暉 鄒鵬飛 來源: 中國新聞網

以做到“老總”級別每月可賺6位數工資的噱頭,騙親友加入傳銷。昨日,新建縣經偵大隊向本報通報,大隊破獲了涉案高達600萬元的傳銷案件,抓獲傳銷組織頭目5名,成功搗毀了兩個傳銷組織暗藏于南昌的10多處窩點,遣散傳銷人員近百人。
發現受騙,將傳銷頭目送到派出所
據民警介紹,今年8月4日,一群人拉著幾名男女來到派出所報警,稱被人騙入傳銷組織,交了數萬元的費用,希望民警幫忙討回被騙的錢財。
民警了解到,王某(四川籍)等人加入傳銷組織并交“產品費”后,認為自己上當受騙了,要求傳銷組織頭目出面談判。經過“審批”,“上級人員”王某芳、劉某極答應見面。為了安撫王某等新加入傳銷組織的人員,讓他們安心發展下線,王某芳、劉某極兩人“穿金戴銀、珠光寶氣”,本想以“榜樣效應”打消王某等人的疑慮,沒想到王某等人不買賬,當即將兩人和同行的朋友張某學控制住,并送往了派出所。
打著“自愿連鎖經營業”幌子騙人
看似傳銷內部人員之間矛盾引發的糾紛,但隨著調查的逐步深入,民警意識到這起案件可能藏著其他線索。該案隨后被移交到新建縣公安局經偵大隊進行進一步調查。
民警摸排了解到,該傳銷組織的架構屬于五級三晉制,共分為五級,分別是實習業務員(1-2份)、業務組長(3-9份)、業務主任(10-64份)、業務經理(65-599份)、高級業務員(600份以上,即老總),老總又分多個層級。為了便于管理,傳銷組織內部下設大總管部、申購部、自律部、能力部等。
民警告訴記者,這個傳銷組織號稱“1040工程”,打著“自愿連鎖經營業”、“連鎖銷售”是國家暗中扶持項目的幌子進行“資本運作”,號稱最高能賺到1040萬元,但實質就是通過發展下線繳納申購款獲得返利,剛加入時最少交10400元。
遣散被騙參與傳銷人員近百人
經審,被控制的王某芳、劉某極、張某學分別屬于兩個傳銷團伙,其中王某芳、劉某極為一伙,兩人也是該團伙的老總級頭目(A級);另一團伙以老總級頭目(A級)張某學為首,這兩個團伙2013年進入南昌從事傳銷活動的。根據涉案人員及繳納費用情況計算,這兩個組織涉案金額達600余萬元。
通過3名老總級頭目的供述,民警先后在西湖區十里小區將“大總管”呂某軒(B級)抓獲,后巧妙設計將“申購總管”鄧某燕(B級)在新建縣抓獲。同時,民警將兩個傳銷組織在南昌市的10余個窩點全部搗毀,遣散被騙參與傳銷人員近百人。
做到“老總”才發現是一場大騙局
據民警介紹,落網的5人互相認識,且有些還是親戚關系。不過,讓民警感到意外的是,相比那些沉迷于傳銷的底層人員,這五名“大老總”全都清楚地認識到,傳銷就是一場騙局,可是盡管如此,卻不愿意從這個騙局中出來。
“張某學原來是一名水電工,2010年被拉進傳銷窩點后,又把老婆和小舅子拉進了傳銷窩點,從2010年至今發展了32人作為下線。”民警說,在傳銷人員內部,一直宣傳的是當了老總一個月可以拿到6位數的工資,住的都是豪宅,每天的行頭都是穿金戴銀,給下面的人員一個假象。“可張某學等人真的當了老總后,卻發現每個月的收入根本沒有6位數,也根本不可能達到這樣的數字,身上的金銀首飾只是上面發下來用來欺騙別人用的。”
目前,嫌疑人王某芳、劉某極、張某學、呂某軒、鄧某燕已被依法刑事拘留,其他主要涉案人員還在繼續深挖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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