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半年破傳銷案件57起涉案金額1.4億
發布: 2014-08-01 09:59:52 作者: 佚名 來源: 云南網


昨日,昆明市公安局經偵支隊通報了近半年來開展打擊整治傳銷集中行動的情況。據統計,2014年2月15日至7月30日行動期間,全市公安機關立案偵辦傳銷案件42起,破案57起,涉案金額1.4億元。
以上案件中,昆明警方破獲部督辦案件1起,廳督辦案件10起。抓獲各類傳銷違法人員1680名,其中采取強制措施97人。全市公安機關共組織統一行動123次,出動警力5000余人次,清查重點區域42個,取締傳銷窩點280個,遣散1327人,維護了我市經濟秩序和社會穩定。
今年7月1日至20日期間,全市公安機關又集中開展了一次清查行動,對轄區可能以“資本運作”、“連鎖銷售”、“西部大開發”等為名實施的“拉人頭”式聚集型非法傳銷活動存在區域,開展集中統一清查。期間,全市公安機關立案2起,破案2起,采取強制措施32人,清查遣散500余人,搗毀窩點172個,共清查出租房400余間。
警方表示,在保證辦案質量的同時,昆明始終堅持寬嚴相濟的刑事政策,緊盯傳銷活動的組織、領導者,打擊處理極少數,教育挽救絕大多數,防止片面追求打擊數量、擴大打擊范圍的傾向。下一步,昆明警方將繼續堅持“露頭就打、打早打小”的原則,不給傳銷活動可乘之機。
數讀
57
2014年2月15日至7月30日期間,昆明警方偵破傳銷案57起,涉案1.4億元。
1680
行動中抓獲各類傳銷違法人員1680名,其中采取強制措施97人。
280
清查重點區域42個,取締傳銷窩點280個,遣散1327人。
警方解讀
告別洗發水化妝品 打起電商慈善旗號
傳銷違法犯罪人員構成都有哪些
傳銷組織的首要分子、骨干成員往往介紹父母兄弟等親人、同學老鄉等朋友,甚至威脅和誘騙學生、未成年人及少數民族群眾參與傳銷。近年來,不少高學歷人群也加入到傳銷組織。
傳銷違法犯罪的基本運作模式
傳銷犯罪組織的基本運作模式是實行所謂的“五級三階制”獎金分配模式。“五級”:1、實習業務員(申購1—2份所謂“產品”,3800元/份,下同),2、業務組長(3—9份),3、業務主任(10-64份),4、業務經理(65—599份),5、高級業務員(600份以上)。
傳銷違法犯罪有哪些表現形式
從近年來公安機關查辦的傳銷違法犯罪案件看,主要表現形式:一是以是“資本運作”、“1040工程”、“連鎖銷售”、“西部大開發”、“愛心互助”、“慈善”、“養老”、“宗教”、“改革創新”等等為名實施的“拉人頭”式聚集型傳銷犯罪;
二是以“電子商務”、“原始股投資”、“基金發售”、“網絡游戲”等為幌子的網絡傳銷犯罪。
比起以往的傳銷犯罪以洗發水、化妝品等產品為依托,以買產品為由“拉人頭”的方式,如今的傳銷違法犯罪已經演變為打著資金運作、連鎖銷售、電子商務等新的幌子“拉人頭”的方式。起點也由以前的幾千元資金加入組織,演變為現在多數人選擇一次投入近7萬元的高起點。但是萬變不離其宗的組織成員依舊是通過發展下線、“拉人頭”等方式獲利返利。
如何防范傳銷違法犯罪
針對當前名目繁多的傳銷表現形式,首先是不要相信天上掉餡餅,可以結合以下方式來證實:一是從網絡上查詢;二是從其營業地的工商部門查詢;三是要求對方出示營業執照和組織機構代碼證書;四是要求對方出示開戶許可證書;五是要求對方出示稅務登記證書和代理授權書。
解析
名目變得高大上 組織結構還是老一套
2013年12月初,盤龍經偵大隊接群眾舉報,在昆明市盤龍區落索坡新村、落索坡老村、蒜村有人從事傳銷活動。接到線索后,經偵大隊立即會同轄區派出所、盤龍區工商局等單位部門展開調查。
今年2月12日,經過前期對傳銷人員傳銷地點等的調查,盤龍分局調集200余名警力進行收網。16名主要犯罪嫌疑人先后在昆明市蒜村、落索坡新村、美璟欣城、天怡峰景小區等地落網,警方同時抓獲參與傳銷人員100余名,并在主要犯罪嫌疑人住所及參與傳銷人員住所、會場內繳獲傳銷材料、筆記本電腦賬本等大量書證。
經偵查查明:該傳銷組織從2013年2月起以“連鎖銷售”、“資本運作”等方式組織傳銷活動,參與人員500余人,主要來自新疆、湖北、江蘇等地,涉案金額1000余萬元。目前,該案已經進入到審查起訴階段。
讓我們來看看這個組織“嚴謹”的運作模式。
“生財之道”:
五級晉升制
1、該傳銷組織采用發展下線、收取申購款、發展下線后領取返利的方式進行傳銷活動(在發展下線時無實際產品,只收取申購款)。
2、具體人員結構形式根據個人累計的份額數分為五個級別:一、實習業務員級別(1-2份),二、業務組長級別(3-9份),三、業務主任級別(10-64份),四、業務經理級別(65-199份為小經理,200-599份為大經理),五、高級業務員、老總級別(600份以上)。
3、參與人員每人最多只能購買21份(共計:人民幣69800元),購買份數第一份為人民幣3800元,之后每份為人民幣3300元。每人最多只能推薦三名下線加入,參與人員的份額數為其下線及下線所發展的人員所購買的份數總和,根據發展下線累計份額晉升級別獲取返利。
管理制度:
晨會晚會紀律嚴
主要犯罪嫌疑人負責安排各類會議時間和會場,定點、定期對參與人員進行“洗腦”,規定參與人員必須按時參加各類會議,所有會議都有入行久、信念堅定的核心成員進行放風,保證不被查處。具體分為:
1、學習會:分為晨會、晚會,分別在每天早晨和晚上舉行,時間地點臨時確定。學習會現場參與傳銷人員集體學習宣傳傳銷的相關材料,會場內由主持人主持會議。
2、申購會:申購會由傳銷體系大經理(數人)輪流根據新加入人員的情況不定期舉行,具體形式為新加入傳銷人員在會場內以現金方式進行申購,大經理在現場填寫申購單,收取申購款,會后由大經理負責將申購款匯入老總賬戶。
3、工資會:工資會由傳銷體系老總每月月中通知大經理舉行。發放返利由老總先行準備現金和領取返利人員的名單,再由老總交由大經理在工資會現場以現金方式發放。
4、傳銷體系內大經理除輪換主持申購會、工資會外,大經理還管理體系內人員的“能力”、“素質”、“操作”、 “自律”、“三會”等工作。“能力、素質、操作”的管理,具體由分管的大經理指派小經理管理傘下人員具有較強表達能力的傳銷人員,再由這些人員對新加入的人員宣傳傳銷思想、主持晨會、晚會的學習。小經理還會組成“自律小組”不定時對傘下人員生活、紀律、學習等進行檢查。
典型案例
大學高才生走下支教講臺掉進傳銷魔窟
32歲的周某本是華中科技大學的高材生,家中有賢惠的妻子,還有個3歲的孩子。但是,1年前加入傳銷組織不僅毀了這個高才生半生的榮譽,也導致其朋友家破人亡。
報案
北市區多個小區聚集傳銷人員
2014年4月初,陸續有知情人到昆明市公安局五華經偵大隊及紅云派出所報警稱,昆明市五華區天驕北麓小區、華龍人家小區、紅云小區聚集著大量傳銷人員。接報后,分局領導高度重視,在積極抽調精干力量對近年來涉及該地區的報警記錄及相關線索進行了梳理排查的同時,迅速抽調精干力量開展摸排調查。在經過近一個月的縝密偵查后,五華分局于2014年6月17日對該傳銷犯罪案件立案偵查。
7月10日,在公安部經偵局和省公安廳的統一指揮下,在市局經偵支隊的大力支持下,五華分局組織經偵大隊、法制大隊和紅云、大觀、虹山、豐寧、普吉、王家橋、黑林鋪派出所等部門200余名警力,對上述傳銷犯罪較為突出區域開展大規模清查整治,成功抓獲參與傳銷人員100余名。搗毀傳銷犯罪窩點80余個,收繳傳銷書籍200余冊。經初步審查后,刑拘易某、周某等21名主要犯罪嫌疑人。
偵破
高才生深陷“1040工程”涉案
警方偵查查明,2013年6月份以來,26歲的犯罪嫌疑人、湖北武漢人易某,與32歲的老鄉周某等人以自愿連鎖經營拉人頭為名,以五級三階制的方式,從湖北省武漢市黃陂區、湖南省長沙市開福區、廣東省高州市等地大肆發展人員到昆明從事“拉人頭”式(1040工程)傳銷活動,涉案人員達1200余名,涉案資金達6700余萬元。
經審訊,嫌疑人易某經堂姐發展加入該傳銷組織,經過兩三年的經營,易某目前已經成為大經理。而讓人唏噓的是,另一主要嫌疑人周某竟是華中科技大學的高材生。大學畢業后,周某到貧困地區支教多年,還多次獲得各級部門表彰。支教生涯結束后,周某加入到某公司上班,因為工作上的不順,周某在朋友的唆使下,1年前加入到該傳銷組織,用他曾經的“講臺”經驗,為每個新到昆明傳銷組織基地的成員講課、洗腦。周某加入傳銷組織后,還將自己的妻子、朋友也都拉入到組織里。一位朋友為此家破人亡、傾家蕩產,被親朋好友們疏離。
講述
軍事化管理完全與外界隔絕
朋友的遭遇也令周某認識到傳銷組織的罪惡,被抓獲那天,他正準備乘火車從昆明返回老家武漢。
審訊周某的五華經偵民警楊警官介紹:“周某被抓之初一直認為他并沒有犯罪,而是在玩一個資本游戲,和周某談了12小時后,他才覺得,傳銷活動政府的確應該管管。“我在他的QQ空間看到,他曾因為支教時的優異表現從一個小女孩手中接過獻的鮮花,如今,這雙手卻被套上了手銬。”
民警稱,周某所在的傳銷組織管理上也是軍事化,傳銷人員們每天6點起床,8點開始家訪,底層人員會被收掉手機。與世隔絕的生活讓周某甚至連今年舉辦的世界杯都不知道。當民警問其巴西與德國的比賽誰會贏時,周某說道:“肯定是巴西贏嘛。”而當時,這場比賽早已落幕。傳銷組織的生活讓周某等人徹底與社會脫節。
“其實,即使一些傳銷人員在加入組織后意識到就是傳銷,也因為自己與家人、親朋好友已經投入了大量的資金,不得不選擇先填自己的資金‘窟窿’。這也導致他們越陷越深。”民警一語中的。
危害
破壞經濟秩序 成員血本無歸
傳銷擾亂社會經濟秩序。傳銷違法活動不僅違反國家禁止傳銷的法律規定,還違反了稅收、消費者權益保護、市場行為管理、金融、外匯管理等方面的多個法律、法規的規定,給市場經濟秩序造成破壞。
傳銷破壞社會道德、社會誠信體系建設。傳銷組織通過灌輸、“洗腦”,教唆參與者以“善良的謊言”將親朋好友誘騙參與傳銷。經過傳銷組織的“洗腦”,傳銷參與者誠信缺失,道德失衡,不惜將親友都騙入傳銷的“泥潭”。
傳銷引發刑事犯罪,危害社會穩定。傳銷使絕大多數參加者血本無歸,一些傳銷人員因此參與盜竊、械斗、賣淫、聚眾鬧事,甚至引發搶劫、殺人等刑事案件。
傳銷使參與者個人、家庭受到嚴重傷害。每個傳銷參與者都有相同的經歷:被親戚朋友以介紹工作為名騙至外地,通過“洗腦”,被致富神話打動,四處籌集資金加入傳銷網絡。陷入傳銷泥潭后為賺錢再欺騙親朋好友加入,如此惡性循環,所有人員血本無歸。
關鍵詞:昆明 半年 傳銷案件 涉案金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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