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總局通報如新調查結果 京滬兩地罰38萬
發布: 2014-03-25 09:23:04 作者: 佚名 來源: 工商總局辦公廳

國家工商總局新聞發言人談調查處理如新公司有關情況
2014年1月15日-17日,《人民日報》第9版報道了如新公司涉嫌違法違規經營問題。對此,國家工商總局高度重視,立即組織相關工商機關對該報道以及其他媒體后續報道中反映的情況和線索進行調查核實,同時對如新公司近年來的經營情況進行了全面核查。經查,如新公司在經營活動中存在超產品范圍從事直銷、夸大產品功效宣傳等違法違規行為,其個別銷售人員存在擅自直銷、欺騙及誤導宣傳等違法違規行為。
根據調查情況,近日,工商機關已依照《直銷管理條例》有關規定,依法對如新公司及相關當事人的違法違規行為作出處理。上海市工商局對如新公司以直銷方式銷售非備案直銷產品的行為,處以沒收違法銷售收入311.4萬元、罰款15萬元的處罰;對如新公司的夸大宣傳行為以及其部分銷售員工的欺騙、誤導宣傳等行為,責令如新公司改正,并處以罰款10萬元的處罰;行政約談如新公司,督促其落實整改要求,加強內部管理,依法合規開展經營。北京市工商局對如新公司6名銷售員工在固定場所之外向顧客推介銷售如新公司產品的行為,處以沒收違法銷售收入136.8萬元、罰款13萬元的處罰;責成如新公司北京分公司對有關“工作室”進行全面清查、整頓和規范,關閉涉嫌違法違規的“工作室”,加強對銷售人員的宣傳、培訓及監督。
下一步,工商機關將會同有關部門,加大直銷市場監管力度,嚴厲查處直銷違法違規行為,切實規范直銷市場秩序,維護人民群眾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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